社会救助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采购合同公告(延寿县民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230129]XCGJZB[GK]20240001-1

二、合同名称: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230129]XCGJZB[GK]20240001-1

四、项目名称: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延寿县民政局
地址:延寿县延寿镇东同庆街136号(原农机局院内)
联系方式:15046739757
供应商(乙方):哈尔滨先锋技工学校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22号
联系方式:130451673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延寿县民政局推进政府购买 社会救助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1(项)
¥2,239,000.00
¥2,239,000.00
【无】

合同金额: 2,239,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叁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2日至2026年01月02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省延寿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a9dc4f650497409392bd9b66fee79d36.pdf
延寿县民政局
2025年01月02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延寿县民政局,采购计划号:延政采计划[2024]03065供应商(乙方):哈尔滨先锋技工学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30129]XCGJZB[GK]20240001-1签订地点:延寿县,签订时间:2025年01月0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项目(二次)项目(招标编号:[230129]XCGJZB[GK]20240001-1)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项目(二次)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延寿县民政局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一)社会救助领域事务承接类事项。1.建档访视:要将现有辖区(9个乡镇:延寿镇,六团镇,加信镇,中和镇,安山乡,寿山乡,玉河镇,延河镇,青川乡)内救助对象进行全面入户复查,并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建档(6个月内完成)。2.对象核查:上个月新增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等)进行入户核查(核查率100%);特殊困难群体: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四类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重病患者、重残患者)或赡、抚(扶)养义务人照料能力不足人员进行核查(每季度一次、单次入户核查率100%);探访结束后,及时将探访结果反馈给乡镇和县民政局,并在上月新增保障对象核查中主动发现问题(每月反馈一次);除特殊困难群体外,其余救助对象进行入户核查(每年两次、单次入户核查率100%);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将辖区内生活困难的非保障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时反馈给乡镇(每月反馈一次);3.家庭经济状况评估:配合乡镇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每个乡镇服务时长≥50小时);4.政策宣传:向救助对象宣传、解读各类救助政策,推动落实精准救助工作(每年四次)。(二)社会救助领域照料服务类事项:5.照料护理:针对特殊困难群体,根据实际情况形成清晰的照料需求分析结果,并建档(每户一档);6.在需求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形成社会工作针对本户提供服务内容清单,根据清单内容和困难群众需求进行服务(每户一份服务内容清单)122390002239000.0000合计¥2239000元(大写:贰佰贰拾叁万玖仟元整)¥2239000元(大写:贰佰贰拾叁万玖仟元整)¥2239000元(大写:贰佰贰拾叁万玖仟元整)¥2239000元(大写:贰佰贰拾叁万玖仟元整)¥2239000元(大写:贰佰贰拾叁万玖仟元整)三、服务项目及要求一、目标任务甲方根据延寿县所辖9个乡(镇)和民政局工作实际,向乙方提出开展社会救助服务要求,乙方负责组织专业人才开展为全县辖区范围内的困难群众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救助服务。二、服务内容按照哈尔滨市民政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通知》(哈民政发〔2021〕34号)的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和渠道,为社会力量参与民政服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向社会力量购买的社会救助服务主要包括社会救助领域事务承接类工作和照料服务类事项。其中,事务承接类包括:协助做好基层在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等服务时的业务培训、对象排查、建档访视、政策宣传、绩效评价、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等工作;服务照料类包括: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送医陪护、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至2026年01月10日,共365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2239000元(大写:贰佰贰拾叁万玖仟元整);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期数:十二期5、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1期按合同内容开展工作前,按月预支合同款项的1/12,保证工作人员及现场发生的费用支出额度。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服务方案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1/12。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对于与目标任务完成有一定关联的额外工作内容,乙方提交项目方案及费用预算,经甲方确认后追加资金预算。190000152025-01-1022期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服务方案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1/12。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对于与目标任务完成有一定关联的额外工作内容,乙方提交项目方案及费用预算,经甲方确认后追加资金预算。190000152025-02-1033期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服务方案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1/12。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对于与目标任务完成有一定关联的额外工作内容,乙方提交项目方案及费用预算,经甲方确认后追加资金预算。190000152025-03-1044期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服务方案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1/12。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对于与目标任务完成有一定关联的额外工作内容,乙方提交项目方案及费用预算,经甲方确认后追加资金预算。190000152025-04-1055期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服务方案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1/12。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对于与目标任务完成有一定关联的额外工作内容,乙方提交项目方案及费用预算,经甲方确认后追加资金预算。190000152025-05-1066期年度中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自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继续按月拨付。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服务方案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1/12。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对于与目标任务完成有一定关联的额外工作内容,乙方提交项目方案及费用预算,经甲方确认后追加资金预算。190000152025-06-1077期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服务方案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1/12。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对于与目标任务完成有一定关联的额外工作内容,乙方提交项目方案及费用预算,经甲方确认后追加资金预算。190000152025-07-1088期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服务方案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1/12。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对于与目标任务完成有一定关联的额外工作内容,乙方提交项目方案及费用预算,经甲方确认后追加资金预算。190000152025-08-1099期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服务方案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1/12。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对于与目标任务完成有一定关联的额外工作内容,乙方提交项目方案及费用预算,经甲方确认后追加资金预算。190000152025-09-101010期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服务方案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1/12。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对于与目标任务完成有一定关联的额外工作内容,乙方提交项目方案及费用预算,经甲方确认后追加资金预算。190000152025-10-101111期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服务方案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1/12。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对于与目标任务完成有一定关联的额外工作内容,乙方提交项目方案及费用预算,经甲方确认后追加资金预算。190000152025-11-101212期年度末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自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继续按月拨付。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服务方案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1/12。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对于与目标任务完成有一定关联的额外工作内容,乙方提交项目方案及费用预算,经甲方确认后追加资金预算。149000152025-12-10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4、(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开展服务。2.有权对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争议,并按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3.有权对乙方承接的项目进行考核。4.按约定支付项目经费。5.乙方所派出的工作人员需要与甲方共同确认后方可参与项目工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及时办理有关项目经费的结算手续。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开展服务。5.应依照合同妥善保存服务相关资料,及时响应甲方的抽查、调阅等要求,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6.乙方内部的劳动纠纷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7.乙方因开展服务产生的与第三方纠纷,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8.乙方经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三)合同终止、解除及责任1、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或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本合同解除,同时返回已经拨付的项目资金并承担甲方选择类似机构的额外费用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3、服务期限内,乙方将合同事项委托第三方的行为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乙方须对其参与服务的工作人员有效管理,若发生乙方工作人员给服务对象及其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若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工作中发生了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因此增加的费用支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5、乙方违反合同事项原则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当根据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程度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6、如因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者延迟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7、甲方应当按时付款,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付款应向乙方说明情况并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8、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内容,绝对不能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乙方如果发生任何违约行为,返还项目款,合同终止。。(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8、(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开展服务。2.有权对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争议,并按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3.有权对乙方承接的项目进行考核。4.按约定支付项目经费。5.乙方所派出的工作人员需要与甲方共同确认后方可参与项目工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及时办理有关项目经费的结算手续。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开展服务。5.应依照合同妥善保存服务相关资料,及时响应甲方的抽查、调阅等要求,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6.乙方内部的劳动纠纷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7.乙方因开展服务产生的与第三方纠纷,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8.乙方经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三)合同终止、解除及责任1、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或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本合同解除,同时返回已经拨付的项目资金并承担甲方选择类似机构的额外费用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3、服务期限内,乙方将合同事项委托第三方的行为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乙方须对其参与服务的工作人员有效管理,若发生乙方工作人员给服务对象及其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若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工作中发生了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因此增加的费用支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5、乙方违反合同事项原则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当根据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程度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6、如因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者延迟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7、甲方应当按时付款,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付款应向乙方说明情况并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8、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内容,绝对不能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乙方如果发生任何违约行为,返还项目款,合同终止。。七、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方所有。暂无八、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0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九、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60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承担违约责任;3、一、量化产出指标(一)乙方须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量化指标》(详见附件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二)乙方须按照供应商采购投标文件及承诺开展社会救助服务。二、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对困难群众的服务需求进行梳理,形成清晰需求分析结果;2.形成内容具体清晰可操作的服务内容清单;3.对服务过程的开展进行记录和资料汇总,形成完整的服务记录;4.设计精准的服务内容,准确回应社会救助服务需求;5.服务过程完成服务的规范程度,符合社会工作的专业流程与标准要求;6.服务目标的达成程度,要达到预计的阶段应提供的对应服务;7.服务内容的可持续程度,要有潜力成为长期开展的服务;8.形成长期可持续的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服务项目的成效明显,路径合理;9.提交至少2个有深度和社会价值的典型案例作为成效汇报材料。三、评估:由第三方进行中期评估和年度末期评估,如评估不合格,但认为可以整改合格的,乙方应根据评估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评估结果为合格的,自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继续按月拨付;评估结果仍为不合格的,项目后续经费不予支付并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并按要求办理结算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开具等额发票等),乙方拒绝或延期配合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由于项目实施地财政等原因未能及时付款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及人员安排(可能会出现不能及时拨付工作人员工资等现象),以减轻财政压力,但前提会保证项目运营的持续性。四、项目评估时间及标准(一)年度中期评估时间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6个月,应完成服务指标中量化产出指标的50%。(二)年度末期评估时间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11个月,应完成服务指标中量化产出指标的90%。五、服务验收及要求(一)服务期内由有资质的专业第三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评估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需要向乙方支付任何违约金。(但项目实施已经发生的费用乙方不予退回)。(二)乙方需保留服务痕迹资料并按年度服务计划的工作内容,进行各类工作资料归档。(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服务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如出现转让或委托,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了解和检查乙方的服务情况,乙方应提供相应的便利。甲方检查发现服务中存在问题,乙方必须给予答复并提出制定改进方案实施计划。若计划到期发现整改未到位。甲方有权按法律及政府采购法中的相关规定解决。(四)乙方须按照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文件及本合同中的要求开展服务。(五)年度中期评估和年度末期评估使用的第三方,由甲方确定,所需要资金由乙方承担。。十、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退还:,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相同的合同标的,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6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3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向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诉十四、补充条款无十五、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5年01月02日签订时间:2025年01月02日签订地点:延寿县前进胡同1号签订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22号单位地址:延寿县延寿镇东同庆街136号(原农机局院内)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22号法定(或授权)代表人:黄海勇法定(或授权)代表人:马占山委托代理人:黄海勇委托代理人:马占山电话:15046739757电话:13045167387电子邮箱:13045167387@163.com电子邮箱:17745616867@163.com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县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账号:23001868051050508341账号:23050186563800000277账号名称:延寿县民政局零余额账号名称:哈尔滨先锋技工学校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50000邮政编码:15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救助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