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昌平区流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



流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11424210200019867-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流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1424210200019867-XM001
四、项目名称: 流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昌平区流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北流村北
联系方式: 89778043
供应商(乙方): 北京昌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流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242.082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1-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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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doc

劳务派遣协议-甲方(用工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流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221400932472R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北流村北法定代表人:商云爽乙方(派遣单位):北京昌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8EPD55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石坊院21号14层1422、1423、1424法定代表人:丁娜北京昌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具有劳务派遣资质,是专门提供专业化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事宜订立本协议。第一章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与终止1.1本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1.2本合同终止前,甲乙双方应提前45日商定方案,共同-1-做好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员工”或“被派遣员工”)的社保、公积金、工资、个税等事项的平稳转移、接g续。如有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未满,但又不能转移、接续到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的,乙方原则同意本协议期限自动顺延至最后一名派遣员工的派遣期限届满日止。第二章派遣员工的招录与变更2.1乙方协助甲方负责新派遣员工的招聘、审查及体检等工作。甲方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后向乙方提供派遣员工名册,明确劳务派遣岗位、人数、工作地点、派遣期限等必要信息。(一)甲方可以增加或减少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有变化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以便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二)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没有收到派遣员工变更的通知,乙方将继续按上月状况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反之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2乙方应为被派遣员工办理以下事宜:(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将劳动者派遣至甲方,由甲方直接管理,服从甲方规章制度,依法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具体派遣人数及人员根据甲方的派遣要求及派遣名单计算。4(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按甲方要求与-2-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甲方新招录的员工,根据甲方通知,乙方应于10日内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等工作状况由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安排。(三)乙方应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示甲方规章制度等。(四)乙方应为被派遣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福利费用。(五)乙方应为离职的被派遣员工办理合法退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为符合条件的派遣员工办理失业救济金申领手续和为符合转移社保的派遣员工办理相关社保的转移手续等。第三章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及总额、服务费和支付3.1乙方按每名派遣员工每月95元的标准向甲方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3.2甲方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薪酬和福利费用。具体的薪酬和福利费用数额由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相应制度确定。甲乙双方应制作合同附件明确每名派遣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如有)缴费基数。3.3甲方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和其他法定福利及征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等。此类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收费依据、标准,并根据实际缴纳数额提供相应票据。-3-3.4乙方根据甲方指令和要求支付给各派遣人员劳动报酬,并按月缴纳相关费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定期制作费用清单。3.5如因特殊原因,造成相关费用无法及时支付给乙方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3.6社会保险和其他法定福利及征缴费用均以国家或北京市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如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相应的政策依据、标准、数额及相应票据。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向乙方支付。3.7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其它未在本合同中列明的费用,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经甲方同意且书面确认的费用,由乙方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明确列举、说明费用详情,并提供票据,由甲方适时支付。3.8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服务费和其他费用后须开具正式发票。其他费用(如有)根据实际情况开具相应内容的发票。3.9如甲方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费用,应汇入以下乙方指定的账号:账户名:北京昌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账号:0614000103000012986-4-3.10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需要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费用支出对账单。3.11派遣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派遣员工在医疗期内或者女性员工在孕期、产期、哺育期内的劳动报酬标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派遣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由甲方承担。3.12派遣员工在派遣期发生工伤事故、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派遣员工在派遣期发生工伤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采取妥当的救治措施,乙方应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相关申请手续。3.13派遣员工依法应当享受的独生子女费、法定节假日和有关假期待遇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四章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对被派遣员工的聘用有选择权、决定权,并在派遣期间具有工作安排管理指挥权。(二)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确定被派遣员工的报酬、工作地点、岗位、考核方式等标准,但上述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5-(三)甲方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与考核,确定每月派遣员工工资金额,并通知乙方应发工资数额。甲方正常保存派遣员工的考勤表、绩效情况等各种薪酬计算依据、发放标准等资料。-(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限到期或未满时,甲方退回被派遣员工的需提前通知乙方,可将被派遣员工退回给乙方。1、在派遣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被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被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还不能胜任工作的;8、甲方根据政策改变而需调整临时性工作岗位,不需要该批被派遣员工的;9、其他等客观原因导致被派遣员工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五)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不-6-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工单位的职责。(六)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七)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劳务纠纷、工伤事故、患职业病或因工致伤、患病、死亡等情况所产生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亲属抚恤金及丧葬费等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八)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进行监督。4.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应按照与被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薪酬标准和甲方每月要求的工资金额,按时转入被派遣员工个人银行账户,并按照实际情况及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等费用。(二)乙方不得克扣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给被派遣员工的薪酬,保证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向被派遣员工收取任何费用。(三)乙方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负责核算被派遣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并提供给甲方确认。(四)乙方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负责核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前需将缴纳金额、标准和依据告知甲方。(五)被派遣员工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应协助乙-7-方办理相关手续。(六)乙方应甲方要求按每半年或一年为周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报告。服务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拨付款项费用支出明细表(内容应包含派遣员工工资支出总金额、个税缴纳总金额、社保支出总金额、公积金(如有)支出总金额、劳务派遣服务费金额、其他由派遣公司代缴的费用及月末账面余额情况);被派遣员工增减变化明细;证明开具明细;甲方购买服务完成的质量、数量等;报告需加盖乙方公章。(七)在甲方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用工的前提下,被派遣员工如有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时,乙方应协助甲方追究被派遣员工的责任。当被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与甲方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由乙方代甲方出面进行协调解决,甲方配合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资料。(八)被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九)乙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及时为被派遣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应提供协助。(十)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医疗、工伤等各类费用缴纳延误或停缴,引起索赔等责任由乙方承担。-8-(十一)乙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调整公司相应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注册资本和按期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确保在签订本合同时具备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资格。(十二)乙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被派遣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告知被派遣员工安全生产相关事项,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十三)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况下,乙方承担因合同无效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派遣员工及甲方的各项损失。第五章台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5.1双方可友好协商本《劳务派遣协议》的解除事宜。5.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协议、更改协议中的某些条款或提前解除协议。5.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与被派遣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时,如裁决乙方对派遣员工承担法律责任的,应由乙方按最终法律文书(包括裁决书、判决书或经甲方确认的调解书)对派遣员-9-工进行赔偿或补偿,与甲方无关。争议的解决中,应乙方要求,甲方应尽力配合,并协助提供有关考勤情况、制度资料等各方面证据材料。5.4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履行并采取补救措施,已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5.5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6因乙方工作失职,未能如期支付派遣员工工资而造成的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不利后果。甲乙双方可商议根据具体情况,扣减甲方所支付给乙方的派遣服务费。第六章其他事项6.1因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6.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8S7十X品5方(公章)甲方(公章)国I法定代表代理人离法定代表人(代理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派遣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