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数字乡村样板村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崇贤街道办事处2025)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 | 其他信息化设备
一、合同编号:11N00251027420247801
二、合同名称:崇贤街道2023年沿山村数字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ZLZFCG-2023-32
四、项目名称:崇贤街道2023年沿山村数字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崇贤街道办事处
地 址:崇贤街道府新街105号
联系方式:0571-86271273
供应商(乙方):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地 址:余杭经济开发区新洲路830号
联系方式:0571-5789300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崇贤街道2023年沿山村数字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04167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投标文件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304167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07-2024-048 沿山村数字乡村施工合同304.167w(华数).pdf
07-2024-048沿山村数字乡村施工合同304.167w(华数).pdf
合同书合同编号:(07-204-048项目名称:崇贤街道2023年沿山村数字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甲方: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崇贤街道办事处乙方: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签订日期:4年3月1日2024崇贤街道2023年沿山村数字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甲方: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崇贤街道办事处乙方: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崇贤街道2023年沿山村数字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ZLZFCG-2023-32)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建设内容沿山村数字乡村建设内容围绕数字基建、数字产业、数字治理、数字服务数字生活等五大场景进行设计,开发针对沿山村实际情况的智慧沿山综合数据库、智慧沿山政务管理平台、智慧沿山民务管理平台、智慧沿山创共富管理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和服务。二、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叁佰零肆万壹仟陆佰柒拾元整(小写:¥3041670.00)。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预付款,即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零捌佰叁拾伍元整(¥:1520835.00);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1216668.00);项目通过区级直属部门审计通过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即人民币贰拾肆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陆角(¥:243333.60);剩余合同总价2%作为项目质保金,项目终验完成后满三年支付。即人民币陆万零捌佰叁拾叁元肆角(¥:60833.40)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本项目所含金额税率为9%。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清单等有关资料。2、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存在及其内容保密。此外,未经信息提供方书面许可,双方之间交流的任何保密信息不得向合同以外的其他个人或单位透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及因双方单位审计、财务、法律审核需要的除外。如,,,,,,,,,违约责任。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权利担保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3、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如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无论任何原因,致使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五、履约保证金1、乙方按合同总价的0.1%,即人民币叁仟零肆拾壹元陆角柒分(¥:3041.67),以转账的方式,提供履约保证。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未完成期间内不予退还。项目终验完成后甲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4、对于因一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责任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另一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六、转包或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七、质保期及运维期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乙方提供质保期叁年。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包括材料)由乙方负责(除人为因素外)。超过质保期的,由甲方负责支付维修时所产生的所需费用。八、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叁年,具体以项目通过终验为准。合同期满后,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可另行签订补充服务协议。2、履行地点:崇贤街道沿山村3、履行方式:崇贤街道沿山村数字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建设和日常维护。用方人员做好所供产品日常保养、使用、管理的现场实地培训,直至会熟练使用。九、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所使用的材料必须具有质量保证书或符合规定做的试验资料报告。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如有外购产品由乙方统一配备。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需求的合法产品,杜绝三无、假冒和走私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由乙方向甲方退还差价部分。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4、乙方必须对所供产品实行质保期内维修,乙方在接到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最迟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如不能修复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使用方的正常工作,乙方有其它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5、乙方在质保期内每年应定期到使用方进行设备保养、检修。6、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兑现“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的诸项相关承诺。在质保期外,如甲方提出需求,乙方应配合甲方解决问题,所产生的配件及其他费用乙方按市场价格收取。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指定地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应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且通过甲方验收。十二、调试和验收1、乙方项目建设完成后,负责调试正常后交予甲方使用。初验由甲方验收后出具初验报告;终验由区级部门验收后出具终验报告,整个项目交付完成。2、经验收不合格且无法整改的,不付款不退货,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三、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违约金按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超过1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及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仟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月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6、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实际损失、甲方已支付款项退还、甲方可得利益损失、第三方损失及甲方为此维权付出的一切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更正公告、中标通知书、承诺函等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验收单位,各执一份。M乙方(盖章):甲方(盖章):EI3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换权代表签字厂In半33010102签约时间:2024年3月15日合同书合同编号:(07-204-048项目名称:崇贤街道2023年沿山村数字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甲方: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崇贤街道办事处乙方: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签订日期:4年3月1日2024崇贤街道2023年沿山村数字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甲方: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崇贤街道办事处乙方: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崇贤街道2023年沿山村数字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ZLZFCG-2023-32)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建设内容沿山村数字乡村建设内容围绕数字基建、数字产业、数字治理、数字服务数字生活等五大场景进行设计,开发针对沿山村实际情况的智慧沿山综合数据库、智慧沿山政务管理平台、智慧沿山民务管理平台、智慧沿山创共富管理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和服务。二、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叁佰零肆万壹仟陆佰柒拾元整(小写:¥3041670.00)。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预付款,即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零捌佰叁拾伍元整(¥:1520835.00);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1216668.00);项目通过区级直属部门审计通过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即人民币贰拾肆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陆角(¥:243333.60);剩余合同总价2%作为项目质保金,项目终验完成后满三年支付。即人民币陆万零捌佰叁拾叁元肆角(¥:60833.40)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本项目所含金额税率为9%。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清单等有关资料。2、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存在及其内容保密。此外,未经信息提供方书面许可,双方之间交流的任何保密信息不得向合同以外的其他个人或单位透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及因双方单位审计、财务、法律审核需要的除外。如,,,,,,,,,违约责任。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权利担保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3、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如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无论任何原因,致使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五、履约保证金1、乙方按合同总价的0.1%,即人民币叁仟零肆拾壹元陆角柒分(¥:3041.67),以转账的方式,提供履约保证。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未完成期间内不予退还。项目终验完成后甲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4、对于因一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责任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另一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六、转包或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七、质保期及运维期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乙方提供质保期叁年。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包括材料)由乙方负责(除人为因素外)。超过质保期的,由甲方负责支付维修时所产生的所需费用。八、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叁年,具体以项目通过终验为准。合同期满后,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可另行签订补充服务协议。2、履行地点:崇贤街道沿山村3、履行方式:崇贤街道沿山村数字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建设和日常维护。用方人员做好所供产品日常保养、使用、管理的现场实地培训,直至会熟练使用。九、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所使用的材料必须具有质量保证书或符合规定做的试验资料报告。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如有外购产品由乙方统一配备。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需求的合法产品,杜绝三无、假冒和走私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由乙方向甲方退还差价部分。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4、乙方必须对所供产品实行质保期内维修,乙方在接到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最迟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如不能修复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使用方的正常工作,乙方有其它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5、乙方在质保期内每年应定期到使用方进行设备保养、检修。6、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兑现“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的诸项相关承诺。在质保期外,如甲方提出需求,乙方应配合甲方解决问题,所产生的配件及其他费用乙方按市场价格收取。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指定地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应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且通过甲方验收。十二、调试和验收1、乙方项目建设完成后,负责调试正常后交予甲方使用。初验由甲方验收后出具初验报告;终验由区级部门验收后出具终验报告,整个项目交付完成。2、经验收不合格且无法整改的,不付款不退货,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三、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违约金按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超过1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及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仟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月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6、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实际损失、甲方已支付款项退还、甲方可得利益损失、第三方损失及甲方为此维权付出的一切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更正公告、中标通知书、承诺函等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验收单位,各执一份。M乙方(盖章):甲方(盖章):EI3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换权代表签字厂In半33010102签约时间:2024年3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乡村样板村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