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网安基础综合运维及支撑体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宁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2025)
一、合同编号:12N66210434320242201
二、合同名称:网安基础综合运维及支撑体系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NNZC2024-C3-991787-GXLY
四、项目名称:网安基础综合运维及支撑体系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宁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46号
联系方式:0771-2891528
供应商(乙方):广西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号楼十五层1501号-1503号、1505号-1513号、1515号-1523号、1525号-1531号办公
联系方式:0771-286700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重点单位网络安全技术检测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44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44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网安基础综合运维及支撑体系服务-分标2合同.pdf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编号:12N66210434320242201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安基础综合运维及支撑体系服务一分标2合同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4-C3-991787-GXLY-分标2采购计划编号:NNZC[2024]7667号-002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中标供应商:广西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年12月31日第一部分合同书2024年12月11日,南宁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网安基础综合运维及支撑体系服务一分标2进行了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定,广西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南宁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以下简称:甲方)和广西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采购文件及“响应报价”(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物1.2.1标的物1信息1.2.1.1名称:重点单位网络安全技术检测服务;1.2.1.2数量:1项;1.2.1.3质量:成交单位派遣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认证,具有网络安全检查、网络安全远程技术检测和渗透测试、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和处置、网络安全分析等技能。积极完成磋商文件服务内容,提交技术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提交服务要求中的所需文档和其他采购单位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43,000.00元(大写:肆拾肆万叁仟元人民币,1含税)。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详见附件2:采购文件443,000.00元总价总价443,000.00元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乙方技术人员进场提供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据实支付50%合同金额;服务到期后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甲方应当自收到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据实支付剩余50%合同金额;1.4.2发票开具方式:甲方每次支付款项前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1.5标的物交付期限、地点、方式和服务期限1.5.1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5.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5.3交付方式:当面交付1.5.4服务及质保期限:服务期1年,质量保证期1年(自提交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标的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标的物价格的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欠付金额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2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乙方在质保期内未按承诺提供售后等服务的,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1.6.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已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时生效。3甲方:南宁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乙方:广西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11450100662104343B914501035615525855管A住所: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46号住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号楼十五层1501号-1503号、1505号-1513号、1515号-1523号、1525号-1531号办公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人:冯伟约定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46号约定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号楼十五层1501号-1503号、1505号-1513号、1515号-1523号、1525号-1531号办公邮政编码:530022邮政编码:530022电话:电话:0771-2867006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GXWXSW20200163.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市桃源支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广西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账号:开户账号:613271675146签订时间:0年12月31日签订时间:22年12月31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安基础综合运维及支撑体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