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头路建设 石粉 碎石 水泥 人工费 机械费采购合同公告(独山县玉水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52272625589879239864592024001001
二、合同名称:玉水镇温泉村塘都组至三都县大河镇关脚组断头路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GZZH-2024-CS021
四、项目名称:玉水镇温泉村塘都组至三都县大河镇关脚组断头路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独山县玉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玉水镇塘立街上
联系方式:18585698628
供应商(乙方):贵州共筑未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黔中大道电商科创园内
联系方式:1588540415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玉水镇温泉村塘都组至三都县大河镇关脚组断头路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9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工期:3个月项目经理:何芳强执业证书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合同金额(元):99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玉水镇温泉村塘都组三都县大河镇关脚组断头路建设项目合同.pdf
玉水镇温泉村塘都组至三都县大河镇关脚组断头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发包方:独山县玉水镇人民政府承包方:贵州共筑未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心2024年12月1.合同协议书发包方:独山县玉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吴秀清承包方:贵州共筑未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郑计环根据2024年12月13日《玉水镇温泉村塘都组至三都县大河镇关脚组断头路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结果(采购编号:GZZH-2024-CS02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玉水镇温泉村塘都组至三都县大河镇关脚组断头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玉水镇温泉村塘都组至三都县大河镇关脚组断头路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玉水镇温泉村3.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1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四、签约合同价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伍仟元整(¥995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五、工程结算价款计算及审核确认方法乙方按照工程量清单要求进行施工,项目竣工根据项目工程量结算审核价作为工程结算价款依据,工程总报账不得超合同总价。1六、甲方责任义务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2.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3.参与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4.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乙方责任义务.1.严格按照项目工程清单、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2.负责工程成品在工程施工阶段的保护。3.乙方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工程清单要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予以整改。4.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乙方因工程施工产生债务及生产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不得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不拖欠民工工资,并在工程质量保障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5.乙方务必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施工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6.为确保项目带动群众务工增收,乙方应保证将拨付到位的工程款作为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来源,承诺首先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乙方在能用人工的施工事项尽量使用当地民工,工资发放周期不得超过30天,并保证不得挪用本项目拨付的工程款,保证不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以及农民工上访现象。如出现上述现象,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八、工期延误1.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顺延:甲方要求增加的合同外工程;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甲方保留追回已预付工程款项的权利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九、工程款支付方式1.乙方签定施工合同进场施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次拨款、报账的方式。具体镇进度拨付、报账分项如下:乙方和甲方签订施工合同、人工、机械进场正常施工后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即可拨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以项目实际进度进行报账,乙方提供项目进度材料经甲方审核后开具发票进行报账(同步核销前面拨付资金),项目竣工、经验收,乙方在缴纳工程金额总价3%质量保证金后开具国家正式发票进行项目尾款报账。2.质量保证金退还:工程质量保障期为一年,从工程竣工县级验收当日起满一年时间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工程质量复验,经甲方复验合格后退还乙方工程质量保证金,且此保证金无任何利息。十、违约责任1001.若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甲方可要求其继续施工直至完工,并且从合同金额中扣除1%作为违约金。2.若通过验收后乙方工程质量不能达到合格标准,则乙方需负责将工程按标准完善或翻工重建。3.若甲方不能按时支付项目工程款,则甲方需支付该笔工程款3‰违约金给乙方。十一、附则(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齐全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三)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的补充合同或协议、会议纪要、签证单等)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3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四)因双方不可预见的原因影响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五)因合同及有关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T(六)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甲方:独山县玉水镇人民政府(公章)乙方:贵州共筑未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火(签章)(签章)地址:独山县玉水镇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黔中大印计道电商科创园内1229开户银行:独山农商银行玉水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双子塔支行账号:2404070001201100023109账号:52050161543600000209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2月16日签订地点:独山会玉水镇人民政疗4附件:项目工程量清单玉水镇温泉村塘都组至三都县大河镇关脚组断头路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合计(元)备注1石粉895.05立方米120元1074061377m*0.652碎石895.05立方米120元1074061377m*0.653水泥619.65吨500元3098251377m*9包/204人工费150天200030000010人/天*150天5机械费240小时2004800018小时/天*30天6土方二次倒运1项50000500007项目公示牌1个8008008其他费用71563合计995000..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断头路建设 石粉 碎石 水泥 人工费 机械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