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网络与机房租赁 机柜租赁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NMGZCS-G-F-241240-HT-2412291
二、合同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网络与机房租赁(备用数据中心)
三、项目编号: NMGZCS-G-F-241240
四、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网络与机房租赁(备用数据中心)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联系方式:15204713462
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甲39号
联系方式:0471-23018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网络与机房租赁(备用数据中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938766.000000元
合同金额: 193.8766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呼和浩特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1-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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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x2024-432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运维服务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网络与机房租赁(备用数据中心)项目编号:NMGZCS-G-F-241240包段名称:(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网络与机房租赁(备用数据中心)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签订日期:202年月2日甲方(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张树礼法定代表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敕勒川大街6号邮编:010020联系电话:0471-4827961乙方(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险峰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甲39号邮编:010011联系电话:0471-2301839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网络与机房租赁(备用数据中心)(项目编号:NMGZCS-G-F-241240)项目的服务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网络与机房租赁(备用数据中心)(项目编号:NMGZCS-G-F-241240)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由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与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1页共12页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成交结果及成交通知书;(三)采购人的采购文件;(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五)采购人、供应商的更正、澄清、说明、补充事项及承诺等。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内容和技术标准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服务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网络与机房租赁(备用数据中心)服务序号名称类型数量技术标准1机柜租赁机柜租赁47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机房、机柜、机房供电、机房空调及环境要求、走线方式、保障服务、开通时间指标的要求。2备中心公共服务区云抗DDoS网络安全1对互联网出口提供DDoS击流量分析及清洗服务,清洗能力W4G,服务期限1年。1.乙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网络与机房租赁(备用数据中心)项目47个机柜租赁服务和备中心公共服务区云抗DDoS服务安全、可靠、正常运行。2.建立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登记制度:乙方对故障申告进行登记,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第2页共12页3.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相应技术解决方案、问题排查。四、服务期限2025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周期1年。乙方应在服务开始期限前一天交付机柜租赁服务。五、甲方的权利义务(一)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承担对甲方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二)甲方原始系统设备发生升级更换等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三)按照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及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对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作态度、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签收,提出意见,以提高服务质量。(四)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款。(五)甲方项目小组成员信息:组长:刘月强联系方式:18947190723成员:刘伯强联系方式:15849161695成员:阿其拉图联系方式:15204713462成员:陈旭光联系方式:13948196436C成员:乌健鑫联系方式:13624713007成员:柳琳联系方式:18548178173成员:赵君联系方式:18435155486成员:武文韬联系方式:152471730690六、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应成立项目维护小组,根据项目要求安排具备相第3页共12页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确保项目小组队伍稳定。变更项目小组成员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二)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技术质量的规定标准、招标文件需求、响应文件承诺,且不能低于合同约定的范围和种类。(三)乙方需及时向甲方通告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提供解决方案、建议,及时配合处理相关事宜。(四)乙方应服从甲方发出的服务指令,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工作转委托第三方承担。(七)乙方项目小组成员信息:组长:徐利权联系方式:18804718905成员:谢超联系方式:18248110111七、服务承诺(一)乙方服务承诺:1.乙方为甲方提供IDC标准机房环境,包括空调、照明、不间断电源,地板满足防静电要求。乙方对服务器进行监控(安保、消防、防静电、防火、机房内温度、对机器重启、监控网络是否正常),以保证甲方服务器的正常运行,且乙方负责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2.甲方储存在服务器上的任何电子文档、软件或数据(“甲方业务数据”)等属于甲方所有(由乙方所提供的除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复制、传播、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上述甲方业务数据,否则乙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在国家有关机第4页共12页关依法查询或调阅甲方业务数据时,乙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配合,并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机构披露的义务,甲方需配合乙方依法进行查询和调阅。3.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全面、详细的相关技术、故障处理等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提供有经验的授课教师和标准化的培训课程,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一场培训会议。4.乙方在项目执行全过程中,按照甲方要求制作各类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开工文档(项目人员名单、角色分工、项目计划等)、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巡检文件、故障报告、验收文档等。5.本项目服务期内,乙方承诺免费协助甲方响应外部单位、内部单位以及第三方机构针对本项目涉及各项服务的内容检查工作。服务内容包括协助甲方准备、完善各类资料文档,配合检查过程中的答疑及技术支持及其他现场检查的响应。6.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及用户单位对管理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医保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问题处理及协调排查、现场管理、技术管理、方案优化及编制等,并具备完备的服务保障体系。乙方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配合甲方及用户单位对项目进行合理化调整。7.乙方承诺保证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货物及服务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如有任何上述指控,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乙方对项目技术文件、甲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系统数据(包含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和信息等予以保密。甲方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协议内容。第5页共12页8.乙方确保其技术建议的可行性以及所提供服务和产品的完整性,若出现由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不全面而导致系统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由乙方及时无偿补足,并负全部责任。(二)双方指定的联络人和联络方式:甲方联系人:阿其拉图联系方式:15204713462乙方联系人:谢超联系方式:18248110111八、验收方法及标准甲方与乙方签订项目绩效考核协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相关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绩效考核,考核验收结果作为项目尾款支付依据。运维人员应做好工单记录,其中重大问题处理保留原纸质审批、审核流程。如服务期内大数据中心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以大数据中心考核办法为准。服务期满时,乙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并制定考核方案,对项目整体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以百分制计算,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合同书规定项内容完成情况;2.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3.项目相关文档、资料的完整性。验收后,由项目验收组得出项目验收所得分数,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项目验收组成员签字,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项目验收报告作为项目合同支付依据之一。九、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一)合同金额:第6页共12页本合同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1938766.00元(大写:壹佰玖拾叁万捌仟柒佰陆拾陆元)。(二)分期付款:本合同款项共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387753.20元,大写叁拾捌万柒仟柒佰伍拾叁元贰角。第二期:服务期满6个月经中期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人民币775506.40元,大写柒拾柒万伍仟伍佰零陆元肆角。第三期:乙方服务完成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验收方法及标准中约定的绩效考核协议进行考核验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项目尾款。分数90分及以上,支付项目尾款=合同金额*40%,支付尾款金额¥775506.40元(大写:柒拾柒万伍仟伍佰零陆元肆角);分数80-89分,支付项目尾款=合同金额*40%*90%,支付尾款金额¥697955.76元(大写:陆拾玖万柒仟玖佰伍拾伍元柒角陆分);分数70-79分,支付项目尾款=合同金额*40%*80%,支付尾款金额¥620405.12元(大写:陆拾贰万零肆佰零伍元壹角贰分);分数60-69分,支付项目尾款=合同金额*40%*70%,支付尾款金额¥542854.48元(大写:伍拾肆万贰仟捌佰伍拾肆元肆角捌分);分数60分以下,支付项目尾款=合同金额*40%*20%,支付尾第7页共12页款金额¥155101.28元(大写:壹拾伍万伍仟壹佰零壹元贰角捌分)。(三)乙方收款信息户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城东街支行账号:0602002529200068691(四)甲方开票信息户名: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锡林南路电力支行账号:15050170667800000176(五)甲方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普通发票,发票信息应与合同约定的账户信息一致,甲方凭票付款。若因乙方开票原因导致迟延付款,甲方对此不负责任。(六)甲方向合同约定的账户汇入资金即为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乙方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甲方付款前至少5日内以书面方式(签章)通知甲方,并说明更改收款账户信息的合理原因。乙方书面通知到达甲方前,甲方已向上述账户付款的,视为甲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保密责任(一)乙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业务数据、业务实务及相关信息及文档等具有商业价值的一切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应尽合理的注意义务为甲方的前述秘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仅可第8页共12页在乙方从事该业务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范围内知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并不得自行使用在与本合同项目无关的地方。(二)本合同履行期间或终止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从甲方收到的含有上述项目信息的所有文件或资料归还给甲方,或者以甲方认可的方式予以销毁,不得私自留存。(三)保密期限: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合同及项目相关的所有技术资料、技术秘密、业务数据等资料在成为公共信息之前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十一、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合理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正确履行。双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的,需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造成对方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进行相应赔偿。(二)由于乙方服务能力(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不能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护,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故障且不能及时排除、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被检查出严重的安全问题,从而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属于乙方单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三)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未完成或延迟超过10日完成一次(项)的,应按照合同总项目款项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完成或延迟完成服务事项达到三次(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9页共12页(四)乙方以任何形式擅自将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给第三方实施的,乙方构成单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进行相应赔偿。(五)乙方如将甲方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十二、通知与送达(一)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函件,都必须以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约定确认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准。(二)双方约定在合作过程中重要的来往文件包括:双方盖章的书面文件、双方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的文件均可作为合作执行的依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以快递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三)如任一方所列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在发生变更前5个工作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其送达地址仍以先前的通讯地址或邮箱地址为准。(四)双方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变更己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1.变更方以书面通知(签章)的方式告知对方的;2.变更方以指定之电子邮箱发出变更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电子邮件进入对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告知的。第10页共12页十三、争议解决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异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选择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条款(一)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履行本合同。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合同,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者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二)因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无法恢复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三)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违反相关规定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第11页共12页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刻日经办人:赵君签订日期:20050.0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z025、12第12页共1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保障信息网络与机房租赁 机柜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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