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 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密码安全测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第三方软件评测服务 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密码安全测评采购合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2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7145”工程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密码安全测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第三方软件评测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合同公告
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
XZZZ-CGHT-2024049
二、合同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7145”工程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GZFCG2024-22976
四、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7145”工程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密码安全测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第三方软件评测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桥南侧
联 系 方 式: 政府采购办公室0891-6898245(仅限工作时间拨打)
供应商(乙方): 中极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9号冈仁国际南座19楼B9号
联 系 方 式: 133089916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7145”工程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密码安全测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第三方软件评测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对“7145”工程新建的5个业务支撑平台和6个应用系统所依托的物理环境、网络环节、主机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以及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风险评估。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1139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0.5 年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1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
http://220.182.49.168/upload/images_file/kefile/cms/file/20250103/20250103115500007_99.zip
合同编号:XZ22-CGl7-2024049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人境边防检查总站“7145”工程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密码安全测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第三方软件评测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一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采购合1同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合同专用章7月8·N°程咨4乙方:中极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AI1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乙方:中极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方与乙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7145”工程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密码安全测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第三方软件评测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相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要求,按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一、定义1.本合同下列术语解释: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1.3“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人(含最终用户)1.4“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的中标人。二、合同内容及期限2.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服务内容:对“7145”工程新建的5个业务支撑平台和6个应用系统所依托的物理环境、网络环境、主机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以及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风险评估。服务标准:按照《GB/T20984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3150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南》等标准规范进行风险评估,主要包括资产识别,威胁识别,脆弱-1-.性识别,已有安全措施识别等,综合分析等评估发现系统存在的风险,并包含整改完成后的复测。同时,为保证工作连续性、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网络和数据安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测试人员。若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确须更换,应征得甲方同意且更换人员资质不低于原投标文件中人员资质。服务要求:乙方负责对监理“7145”工程新建的5个业务支撑平台和6个应用系统开展信息安全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安全风险评估:通过对甲方的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和威胁,并对其进行量化和评级,以便企业了解所面临的安全风险。安全漏洞扫描:对甲方的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漏洞扫描,发现存在的安全漏洞和弱点,以便及时修补漏洞并加强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策略评估:评估甲方的安全策略和措施的有效性,发现不足之处并提供改进方案,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策略能够有效应对不断变化的安全威胁。安全意识培训: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能力,提高整体的信息安全水平。安全审计服务:对企业的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审计,确保安全策略和措施的有效执行,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确保信息资产的安全。此外,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还包括其他方面,如身份验证和访问控制、网络安全、应用程序安全、数据安全、物理安全、人员-2-教育和培训、第三方风险、风险评估和治理、事件响应计划、合规性评估等。2.2提供服务地点:西藏拉萨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山南市、林芝市边境地区2.3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7145”工程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出具评测报告,并服务至工程通过最终验收后结束。三、履约验收3履约验收的方式和标准3.1履约验收时间:第一阶段:乙方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阶段履约验收。第二阶段:7145”工程通过最终验收,乙方按照要求完成评测(评估)工作,向甲方提供最终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阶段履约验收。3.2履约验收方式:回简易程序口一般程序3.3履约验收程序:口一次性验收口分段验收回分期验收3.4履约验收内容3.4.1技术履约内容对7145”工程5个业务支撑平台和6个应用系统所依托的物理环境、网络环境、主机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以及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准备、实施、验收三个阶段;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识别,威胁识别,脆弱性识别,已有安全措施识别等,宗合分析等评估发现系统存在的风险,并包含整改完成后的复测。3.4.2商务履约内容配备项目总负责人1人,参与项目的其他团队成员4人。团队成员中须有人至少具有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高级)、软件质量检验师、数据安全工程师等证书中的其中一项。(详见附件一)3.5履约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国家移民管理机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四、合同价格4.合同金额:1,139,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玖千元整)5.服务支出包括:上述费用均已包含税费、人工服务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五、支付和结算方式6.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7.双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8.付款方式:第一阶段款:中标人(乙方)与招标人(甲方)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评测(评估)方案编制,并通过“7145”工程项目部审核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第二阶段款:中标人(乙方)按照要求完成评测(评估)工作,向招标人(甲方)提供最终报告,且“7145”工程通过最终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相应金额保函)。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通过最终验收后,甲方30日内无息退-4-还履约保证金。9.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根据需要向乙方以书面形式下达工作任务。9.2根据项目要求,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9.3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有关事宜。10.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0.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10.2应依法独立完成的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于其他机构。10.3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完成相关工作。10.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七、违约责任11.1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使合同标的无法实现的;乙方转包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退还全部已付合同款项,并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11.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测评工作的,每迟延一天,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一日一计,直至工作完成为止。影响“7145”工程最终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退还全部已付合同款项,并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11.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价款的20%赔偿给甲方。11.4成交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服务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5-·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成交供应商除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外,采购人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11.5乙方在开展相关工作时,需保证甲方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因乙方工作原因造成网络安全事故或数据安全事故,造成违法的,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处理。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退还全部已付合同款项,并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付。11.6乙方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11.6.1违反安全管理的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方面,擅自建立跨网跨域运维通道,违规连接公安网络,设置应用系统后门、木马等恶意程序,恶意探测扫描网络及系统,拆除破坏监管设施、程序等;数据安全方面,违规下载、留存、使用公安数据,篡改、损毁、出售公安数据等;安全保密方面,擅自扩大与合作事项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不及时清除、收回离职离岗或者不再参与本项目人员持有的公安文档资料、数据等。11.6.2对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拒不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退还全部已付合同款项,并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逾期未支付违约金的,按照应缴违约金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逾期利息。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赔付,并保留甲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11.6.3甲方有权将涉事参与单位及人员提请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失信名单。相关行为构-6-成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单位依法追求法律责任。11.6.4违约方承担消除负面影响产生的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八、不可抗力12.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1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作出的公证证明。1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15.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九、保密条款16.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17.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7-投标人/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8.此外的其它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合同的解释和法律适用19.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0.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21.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作出。22.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十一、合同的终止23.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23.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3.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23.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23.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24.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8-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二、权利的保留25.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6.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三、争议的解决27.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27.1条的方式解决:27.1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财产担保费、财产保全担保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等一切合理费用;27.2由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8.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采购代理机构提起。-9-29.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四、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30.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31.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乙方自签订补充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32.1招投标文件及其全部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2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本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招标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五、合同的生效3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五、其他约定事项34.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0-35.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权利义务转给第三方代理,承担合同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责任;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36.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附件一:投入本项目人员附件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附件三:中标通知书附件四:法人授权函(如授权代表签名)-11-签名页:甲方:虫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盖章)联系人:先文强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桥南侧邮编:850000电话:0891-6898349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账号:54050101363609667788法人或授权代表:乙方:中极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63联系人:赖世伟7F2西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9号冈仁国际南座19楼B9号邮编:850000电话:0891-6876196户名:中极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行拉萨市北京中路支行账号:54001013636059988888法人或授权代表:3签约时间:2024年1月1日-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 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密码安全测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第三方软件评测服务 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密码安全测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