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 环境质量现 环境影响 环保审批手续跟踪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2025)
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
采购项目名称:
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6886494132412171000
项目业主: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
合同编号:
4406066886494132412171000
合同总金额:
¥25,2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项目北起禅西大道与规划四路交叉口北侧,南至龙高路,路线全长约
0.87km,红线宽度31m。道路等级按照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主线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60km/h。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它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工作内容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
合同附件
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合同扫描.pdf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2025-01-03
合同编号:NB240436工程环评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委托方(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受托方(乙方):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签订时间::年月日-1-甲方委托乙方就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技术咨询,编制完成《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项目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西北角,九龙园区(顺德片区)西侧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北起禅西大道与规划四路交叉口北侧,南至龙高路,路线全长约0.87km,红线宽度31m。道路等级按照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主线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km/h。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它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7428.94万元。第二条服务内容、依据及要求1.咨询内容: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地**府相关法规、标准、规定和要求,编制《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2.咨询要求和依据: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资料及本合同生效后,开始编制报告表。乙方编制的报告表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相关技术规范,同时1满足政府委托的技术评估单位评估要求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3乙方派员参加甲方(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评审会议,协助甲方审核设计文件是否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第三条进度要求1.自签订合同且按乙方的资料清单提交相关资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审稿)给甲方审阅;-2-2.甲方审阅上述报告表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政府委托的技术评估单位评估(若有)和政府主管部门审核;3.通过技术评估(如有)和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及补充相关资料后,10个工作日完成报告表修编及报送主管部门,并协助取得环评批复。4.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参加甲方(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评审会议。注: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服务工作时间相应延长。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为1.本项目咨询费总额为:人民币¥25,200.00元(大写:贰万伍仟贰佰元整),上述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含完成该工作所需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咨询报告编制费用、外业调查费、评审会费用、税费等。2.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且乙方提交支付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即:人民币¥5,040.00元(大写:伍仟零肆拾元整);(2)乙方向甲方提交报告表(送审稿),且提交支付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12,6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陆佰元整);科(3)报告表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乙方提交支付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即:人民币¥22,680.00元(大写:贰万贰仟陆佰捌拾元整);(4)施工图设计经批复或审查合格,或者取得环评批复2年内(以先到者293为准),经甲方确认乙方的咨询成果符合要求,乙方提交结算申请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结算尾款。注:每次支付合同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五条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协助乙方收集编制本项目报告表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为乙方进行现场环境监测提供条件及协助。(2)在合同期内,甲方协助乙方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政府部门意见收集、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工作。(3)甲方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4)甲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收集编制本项目报告表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2)在合同期内,乙方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政府部门意见收集、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工作。3)涉及公众参与的项目,乙方给甲方提供公众参与技术支持,协助编制公众参与文件。(4)乙方应按时按质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并按约定的进度要求、质量要求等提供服务。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5)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6)乙方应为其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设备等购买相关保险,因乙方责任导致本合同服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当相应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7)乙方向甲方提交报告表及《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环境影响措施审核报告》一式伍份,可读写电子文档及PDF文档各一份。(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以任何形式转给第三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9)甲方同意乙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本合同涉及的环境监测工-4-作。(10)乙方配合甲方参加与本项目有关的协调会议及其他后续工作。第六条保密乙方负有对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义务,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有关行政部门要求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及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果因乙方泄露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第七条技术成果归属(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W新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1的新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文件或资料时,则甲方应当尽快与乙方就工期顺延问题进行磋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的工期可相应顺延。(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技术咨询报酬,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催告通知。自甲方接到乙方发出的付款催告通知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付款。(3)甲方应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因非乙方责任造成技术咨询成果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的,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发生在乙方送审稿完成之前,费用不予增加;重大修改或返工发生在送审稿完成之后,甲方将视工作量给予乙方一定的费用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根据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确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在合同履行期间,非乙方违约而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技术咨询工作的,则甲方无需支付合同款项。若乙方已开始技术咨询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乙方提供已开展工作的资料依据但未完-5-成报告表(送审稿)的,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30%;乙方已完成送审稿,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乙方已完成报告表审批工作,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5)甲方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内容:“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在报告表审批前擅自开工建设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2、乙方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乙方所提交的《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未能通过政府委托的技术评估单位评估(如有)-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乙方应当重新编制报告直至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评估单位的评估,依法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由于乙方在工作中,调查不深入,工作不细致,资料收集不完善,弄虚作假,报告内容不真实等原因,造成报告评审不通过或主管部门不审批,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给甲方10%合同总额的违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作拖延,不能满足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进度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尽快完成报告表和相关委托工作,同时各进度节点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处予乙方5‰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以及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停止开展相关业务、资质降级等处罚,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向乙方支付费用(已支付的费用乙方须全额返还,尚未支付的费用甲方无需继续支付)。(5)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或单方终止合同的,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6)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费用,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优先-6-扣除。(7)本合同生效起,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及终止1.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2.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战争、暴乱、火灾、爆炸、地震、流行病疫或合同双方所不能合理控制的其他原因而引发的事件。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任何一方可以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按国家行业规范用语及行业习惯用语解释。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甲乙双方所持各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页无正文。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乙方: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公章)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洪伟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606688649413G91440606768407545Y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城区兴业路2号邮政编码:528200邮政编码:528300电话:0757-22836802电话:0757-22215992传真:电子信箱:768735622@qq.com开户银行:顺德农商银行大良兴顺支行(网银付款选择:大良支行)联行号:314588000032银行帐号:0168-8800000-863-8-附件1环评费用明细编号内容经费(万元)1踏勘现场及资料收集0.12工程分析0.5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0.64环境影响预测、评价0.65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0.26评价综合结论0.27环保审批手续跟踪服务0.188税金6%0.14+9总计2.52水丽市金S-9-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FS2412250312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省网ew受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委托,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采购项目编码:4406066886494132412171000),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贰万伍仟贰佰圆整(¥25,200.00元)。服务时限为: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东省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12月25日东省网上中介服务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 环境质量现 环境影响 环保审批手续跟踪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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