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莎车县交通运输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莎车县交通运输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续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莎车县交通运输局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01101000012541515
五、合同编号:11N01039060420241607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件
1.0
11950
1195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莎车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陈俊伟
联系电话:18799504472
传真:/
地址:莎车县城南综合办公大楼443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新疆新源)塔尕尔其镇夏甫其(3)村、切勒巴格(4)村农村道路 水保技术服务合同.pdf
合同编号:XJXY-SBFW-202469水土保持方案及验收技术服务合同(莎车县塔尕尔其镇夏甫其(3)村、切勒巴格(4)村农村道路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委托方(甲方):,莎车县交通运输局受托方(乙方):,新疆续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地点:,莎车县签署时间:年月甲方:莎车县交通运输局乙方:新疆续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规章,·莎车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新疆续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工作之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合同主要内容、要求、验收标准1、合同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莎车县塔尕尔其镇夏甫其(3)村、切勒巴格(4)村农村道路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送审、报批工作以及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及鉴定书编制工作,具体包括:(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1)按照国家及行业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并依据甲方设计任务的需要,进行现场查勘,收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所需要的各项资料。2)按照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要求,及时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3)负责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及时与当地水利局沟通,组织专家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负责解释,按要求对原技术成果进行修改、完善,直至审查通过,报送至水利局进行批复。最终将批复成果递交至甲方进行存档。(2)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开展流程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成立验收小组,赶赴现场,随主体工程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施工特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并报送至水利局及甲方进行备案或存档。2、合同要求(1)本合同提供的《莎车县塔尕尔其镇夏甫其(3)村、切勒巴格(4)村农村道路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技术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项目《莎车县塔尕尔其镇夏甫其(3)村、切勒巴格(4)村农村道路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等技术成果必须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3、验收标准乙方完成的各项技术成果需满足甲方及主管部门的技术评审要求,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回执文件。二、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及成果份数1、水土保持方案履行期限: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技术资料和文件后30工作日内完成《莎车县塔尕尔其镇夏甫其(3)村、切勒巴格(4)村农村道路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送审稿)的编制工作;10工作日内完成送审、评审报批的相关手续办理;经过评审后提交《莎车县塔尕尔其镇夏甫其(3)村、切勒巴格(4)村农村道路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并取得水利局相应的批复。若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甲方设计方案变更,或设计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时间相应顺延。2、水土保持验收履行期限:乙方随主体工程进度,进行现场验收,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施工特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并报送至水利局及甲方进行备案或存档。若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甲方停工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时间相应顺延。3、履行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4、提交成果方式1)乙方向甲方提交《莎车县塔尕尔其镇夏甫其(3)村、切勒巴格(4)村农村道路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表(报批稿)纸质版一式两份。2)主体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莎车县塔尕尔其镇夏甫其(3)村、切勒巴格(4)村农村道路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并按照要求报送至水利局进行备案。三、合同金额和付款时间1、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实行总价包干共计人民币¥:11950.00元(大写:壹万壹仟玖佰伍拾整)。(含技术审查费专家评审费和文本费);2、付款方式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的50%,即人民币¥:5975.00元(大写:伍仟玖佰柒拾伍元整)。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合同款的50%,即人民币¥:5975.00元(大写:伍仟玖佰柒拾伍元整)。3、票据开具甲方支付本服务费时,乙方需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税率1%)、收据等甲方财务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四、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1)提供项目所需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2)配合、协调处理乙方工作中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3)邀请乙方参加必要的技术会议,商讨有关技术咨询等问题。(4)项目技术、工程规模变动,需书面告知乙方。(5)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拨付合同款。(6)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提供服务。2.乙方义务(1)按照国家及行业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根据甲方设计任务的需求,开展该项目《莎车县塔尕尔其镇夏甫其(3)村、切勒巴格(4)村农村道路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和水土保持验收的报备工作,并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2)乙方交付的技术成果需满足相关行业及相关评估单位评审要求,并根据评审会的意见对原技术成果进行修正、完善,并取得该专题的批复文件。五、技术情报和资料保密本合同涉及的技术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均有保密义务,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情报和保密法规和条例,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转让,泄露各自相关的技术成果和文件资料。六、争议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分歧,应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产生合同争议,可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对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等)。七、其他1、除不可抗力和甲方影响因素外,乙方延迟项目报批(相关批复、批准),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义务责任时止。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新疆续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甲方:莎车县交通运输局(盖章)(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中兴乙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开户银行: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账号:65050162605200001119账号::年月日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年月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