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餐厅外包服务 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2025)



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职工餐厅外包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YLYXHB-2024-42

二、合同名称:职工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YLYXHB-2024-42

四、项目名称:职工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驼峰中路2号
联系方式:13909126578
供应商(乙方):榆林旭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
联系方式:177091215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餐饮服务
1(年)
¥438,385.00
¥438,385.00
详见清单

合同金额: 438,385.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捌仟叁佰捌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26日至2026年02月25日
履约地点:市创建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职工餐厅外包服务合同..pdf
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
2025年01月03日

合同编务:2025-001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职工餐厅外包服务合同甲方: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乙方:榆林旭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职工餐厅外包服务达成共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一、承包范围及双方职责(一)承包范围:甲方职工餐厅。甲方员工日常就餐(一日的三餐)路品(二)甲方职责:甲方主要负责提供工作场地、桌椅、设备、设施、餐具、厨具供乙方使用,负责房屋主体的维修,承担水、暖、电、天然气费用支付;负责后续所需设备更新、餐具更新的购置,负责按月支付乙方承包服务费。(三)乙方职责:乙方负责专业服务人员的配置、管理、人身安全、各项薪酬待遇费用支付;负责甲方交付使用的设备、设施等清洁和维护;负责水、电、气管路的检查;负责餐饮制作及食品安全;负责工作场所的卫生、安全管理;保证服务人员全部健康,无传染等疾病,对查出有问题的人员应立即进行调换。二、合同期限、验收条款及支付方式(一)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二)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2月26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止。(三)验收条款:甲方按照合同服务质量标准对乙方工作进行验收。(四)人员配备及服务总费用:肆拾叁万捌仟叁佰捌拾伍元整(¥438385.00元),每月的服务费为:叁万陆仟伍佰叁拾贰元(¥36532元)。详见人员配备及费用明细。(五)付款方式:按月支付,乙方须在下月开始前10日向甲方提供上月服务费等额的发票,甲方在接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发票金额支付到乙方的指定账户,如遇节假日顺延。三、甲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按服务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对乙方的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对餐厅的运营、饭菜质量、服务态度等实施监督管理。(二)有权对违反各项安全、治安、消防、卫生等规章制度的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处罚。(三)若乙方需要增加或更新厨房设备用具,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经甲方同意后,购置费用由甲方负责(加入物品清单内);若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1(四)当乙方服务人员不按甲方要求的执行,甲方对服务人员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随时调换人员,如乙方有缺人行为应及时临时委派相同职位的人进行应急,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就餐。(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四、乙方权利与义务(一)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食品留样24-48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原因。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应急处置,并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二)负责食材的制作及卫生安全,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禁止供应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的各类食品和"三无"调味品。(三)负责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安全,所有卫生条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操作间、餐厅、库房等所有工作场地卫生清洁及安全排查,每周一次大扫除。及时做好安全整改,日常做好灭蝇、灭鼠、灭蟑螂等防疫工作,确保食品存储安全。(四)乙方负责职工餐厅燃气、消防、水电等的安全管理,确保规范操作,不出现安全事故,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也均由乙方承担。(五)餐厅工作人员一律凭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在甲方处备案,无健康证者不得上岗。(六)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履行合同。(七)乙方不得将职工餐厅餐具和专用餐具随意带出或借用。五、安全责任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乙方及乙方雇用人员自身原因发生的人身伤亡、伤害事故(包括因病或非因工伤亡)和财产、经济损失(包括给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赔偿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由于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协调解决,与甲方无关。六、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一)承包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合同的有效履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中断合同,需经双方协商后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1)乙方违反国家食品安全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除承担国家食品安全法律责任外,同时终止合同。(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甲方认为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需要解除本合同的。七、其他事项(一)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本合同共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相关条约,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乙方:榆林旭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o成械法定代表人:|越法定代表人:胡的城分管领导:经办人:武郑香经办人:刘忠我签订日期:202573号签订日期:20251.3。中正州路00附件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职工餐厅外包服务项目费用明细表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岗位及费用说明人数费用标准月费用月数年费用备注说明1人员工资大厨18000.008000.001296000.001人员工资二厨15000.005000.001260000.001人员工资面点师15000.005000.001260000.001人员工资服务员4300012000.0012144000.001人员工资管理员15800.005800.001269600.002保险费意外险849.22393.761247253被服费工作服及被褥等8350.002800.004办公及证件维护费办公、健康证及厨师证件维护8157.501260.00合计:438385.00元合计:438385.00元合计:438385.00元合计:438385.00元合计:438385.00元合计:438385.00元合计:438385.00元合计:438385.00元合计:438385.00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工餐厅外包服务 餐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