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检验、病理诊 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 移植采购合同公告(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12N49850254120245401
二、合同名称:外送检验、病理诊断等检测项目供应服务(重)(GXZC2024-G3-005928-JDZB)合同
三、项目编号:GXZC2024-G3-005928-JDZB
四、项目名称:外送检验、病理诊断等检测项目供应服务(重)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15号
联系方式:0773-2802050
供应商(乙方):广西医大睿谷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医学科学实验中心楼101、102室
联系方式:0771-588305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4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预算金额:1400000元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合同金额(元):14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外送检验、病理诊断等检测项目供应服务(重)(GXZC2024-G3-005928-JDZB)合同扫描件.pdf
外送检验、病理诊断等检测项目供应服务(重)合同项目名称:外送检验、病理诊断等检测项目供应服务(重)项目编号:GXZC2024-G3-005928-JDZB甲方: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乙方:广西医大睿谷医学检验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Hnc上海荻硕贝肯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货代广西壮族自治区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4YWB0311项目名称:外送检验、病理诊断等检测项目供应服务(重)采购单位(甲方):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供应商(乙方):广西医大睿谷医学检验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上海荻硕贝肯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签订时间:2025年1月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项目名称标本名称检测方法参数要求计算单位单项报价(元)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移植后嵌合率检测(单次)外周血STR-PCR片段分析项448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移植后嵌合率检测外周血STR-PCR片段分析年1000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神母FISH探针套餐外周血肿瘤NGS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MLLICEP11SRD/PBX1MDM4/1q21、N-MYCILAF4项1728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人组织相容性抗原分型与配型外周血PCR-SBT1项720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西尼罗病毒的血清学检测或核酸检测1分子类1项700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癫痫相关多基因测序EDTA/柠檬酸盐抗凝外周血1-3毫升遗传性疾病NGS检测系列1项1800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帕金森症相关基因检测EDTA/柠檬酸盐抗凝外周血1-3毫升遗传性疾病NGS检测系列1项1400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心肌病相关基因测序外周血遗传性疾病NGS检测系列项2088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继发性高血压基因筛查外周血遗传性疾病NGS项1856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继发性高血压基因筛查外周血检测系列项1856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HLA高分辨分型外周血一代测序1项600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微小残留(脑脊液)脑脊液流式细胞术1项336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可溶性CD25水平检测外周血流式细胞术1项152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抗血小板膜糖蛋白特异性抗体检测外周血流式细胞仪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抗血小板膜糖蛋白IX特异性抗体、抗血小板膜糖蛋白1b特异性抗体、抗血小板膜糖蛋白Ib特异性抗体、抗血小板膜糖蛋白山a特异性抗体、抗血小板膜a颗粒膜蛋白(GMP140)特异性抗体项335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NK细胞活性外周血转染荧光细胞株结合流式细胞术1项600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骨髓染色体核型分析外周血/骨髓G显带/项192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血清游离轻链外周血免疫比浊法1项400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尿M蛋白定量尿液琼脂糖凝胶电泳法1项79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尿游离轻链尿液免疫比浊法1项376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全外显子基因检测外周血NGS1项1764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无创单基因病检测NIPT-SGD)外周血二代测序项1000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携带者筛查外周血二代测序A基于NGS技术项550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肾上腺皮质增生症三代基因检测外周血三代测序项500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脊髓性肌萎缩症三代基因检测外周血三代测序项210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脆性X综合征三代基因检测外周血三代测序项350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地中海贫血三代基因检测外周血三代测序1项3001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项目1年三代panel(地贫、CAH、SMA、FXS)外周血三代测序1项550单项报价合计值限价:单项报价合计值限价:单项报价合计值限价:单项报价合计值限价:单项报价合计值限价:单项报价合计值限价:单项报价合计值限价:单项报价合计值限价:20034注:1.投标报价指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含的所有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所有货物和服务内容,中标后采购2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报价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检测费、运输费、培训费、咨询费、差旅费、邮寄费、人工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2.本项目预算为预估价,仅供各潜在投标人报价提供参考,实际外送检验项目数量以医院实际需求为准,按实结算,结算时按实际发生使用量和中标单价计算费用,但费用总金额不超过该项目预算金额。3乙方的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本项目技术要求一览表中医学检验项目清单及单项控制价为基准进行报价,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但若国家出台统一指导价或物价部门出台相应收费条码后,与项目中标价格相比较,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相应收费项目由甲方进行收费,并按要求4的原则进行实际结算:4.本项目外送医学检验项目单项计费价格以实际价格金额进行报价,要求每项报价均不高于单项计费基准价。5.送检样本凡由甲方收费的,由甲方按实际中标价的九折进行结算,即甲方实际结算金额=外送医学检验项目单项计费实际中标价*90%*实际外送的医学检验项目数量。6.凡医疗机构无法收费的项目,甲方仅负责送检标本的质量与安全监管,项目收费可委托甲方采购的第三方平台规范收取,委托收费的标准不得高于实际中标价。7.外送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等检测项目报价要符合相关物价部门的定价规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可以终止合同,重新选择合格供应商签订合同。8.如因乙方原因把标本污染,或者结果出现自相矛盾、偏离较大等情况,经甲方管理部门审核,该项送检费用应不予收取费用;如造成医疗事故或者纠纷,需按照造成事故的相应责任比例进行赔偿。第二条、服务要求1.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的相关规定,秉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做好服务工作: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3.检测结果报告系统须与甲方引进的第三方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对接,可以自主查看报告进度及打印报告,对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系统服务费按不超过检测费用5%由乙方支付给第三方服务平台。4.乙方保证能及时为临床科室医生、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的医学培训和各种咨询服务。5.建立“危急值报告制度",提供24小时电话随时服务,危急值专人电话跟进,出现危急值及时报告到采购人临床科室及检验科,确保患者检测信息与临床医生的畅通(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陆馒13977108699)6.乙方服务人员每月定期回访,临床科室医生、管理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处理。7.必要时,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检测原始数据,以满足电方单位工作人员教学、科研等相关需求;8报告发放时间要求不超过同行业中位数水平,如有特珠情况同知甲方9.阳性结果须按要求进行复核、确认。确诊阳性或疑似阳性患者,应配合甲方随访及治疗3提供相关技术支持;10.乙方不收取费用提供该项目所需的宣教资料、知情同意书、采样滤纸片等相关物品。如需邮寄样本或报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11.乙方要保证检测标本不得送往其他机构进行检测,确实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需送的,须书面递交申请并附上其他检测机构的资质给甲方审批,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12.标本的采集、接收和运输说明(1)标本的采集由甲方临床科室负责;甲方引进的第三方服务平台收集后的标本接收、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2)甲方临床科室需按操作规范采集标本,供应商配置专用标本运送箱,运送箱必须保证运输标本所需温度并有相应的温度记录,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保证标本的质量和生物安全;(3)每天(周一至周日,8:30-17:00)上门收取标本次数不低于一次,具体上门时间由甲方决定。有时间限制的检测样本,须在检测时间窗内完成。所有标本均按标本所需的温度和时限保存条件运输,如遇特殊情况或节假日的标本接收双方协商解决;(4)规范标本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保证标本质量和安全,确保标本顺利交接,方便查核;(5)标本接收人员负责标本质量的初检、标识的核对,标本的接收登记及包装储存;(6)乙方所收集的标本,只能用于甲方申请项目的检测,不能用于其它涉及隐私项目及生物安全的项目,检测后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1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承担检验任务工作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出具报告,当月发现一次的予以警告,第二次扣除上月检测费用的50%,第三次扣除上月全部检测费用。若检测结果出现错误,则由乙方重新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因检测质量等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并承担相应的后果。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14.乙方能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15.项目管理要求:乙方须制定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各项管理服务质量指标,建立相应管理制度、管理架构,接受甲方监督,作为协议附件提供给检验科存档。16.乙方标本接收人员发生职业暴露等情况,由乙方自行处理。17.若甲方检验科、病理科或实验室等有意向开展相应检测项目,乙方需协助完成其项目开展所需的技术帮扶,并随时将项目移交甲方检测科室自行开展。18.乙方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现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等信息安全需求:无室间质评的项目,需提供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报告,或其他可以保证检验质量的证明材料;须定期合理开展室内质量控制。19.检测要求:包含如下服务:标本收集、样本检测、临床报告解读、临床报告拟定、临床报告发放、售后技术咨询服务、每年定期分析等。20.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包括全流程监控样本的唯一性、室内质控、室间质评冷链流程监控、物流人员培训等。第三条、第三方医检数据对接要求及方案41.送检样本申请单信息及样本信息包括检测项目信息、受检者信息、申请单临床信息、样本信息以及物流信息2.检测样本收样质控数据包括收样签收状态以及质控数据3.检测样本实验记录操作单数据包括样本在检测过程中各步骤的实验记录操作单数据,需包括关键设备及试剂耗材信息以及检测结果记录信息。4.检测样本下机原始数据及分析后的结果数据针对测序项目需要上传原始下机原始数据以及生信二级分析后的结果数据、测序质控数据等5.检测样本报告包含样本检测报告数据,提供PDF,建议同时上传检测报告结构化数据。6.季度质检数据包含检测人员资质、室内质控记录、室间质评成绩、实验室间比对记录及比对记录、设备校准、关键试剂耗材使用记录。7.精准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提供REST接口,以提供给第三方医检机构LIMS系统进行对接同步数据。8.暂无条件进行系统对接的第三方医检机构,也可以通过登录精准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登录账号,通过上传excel方式提交数据。第四条、合同金额A所有本项目合同金额(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单价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服务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还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有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质保期及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六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且所有权、处分权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者无效而解除。人第七条、付款方式乙方每半年将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等检测项目服务对账信息以《服务对账单》形式提交给甲方,5双方进行核对确认。若有异议的,双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确认无误后,由甲方按医院实际收费数量x中标单价x90%进行结算。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给甲方,甲方按发票金额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半年服务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乙方应当确保发票真实无误且合法有效,如发现存在虚假发票或违规发票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按预算金额的5%,如为微型企业,则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如为中小型企业,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预算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账户: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账号:4500163541005050192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叠彩支行为确保本项目正常运转,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乙方在签订合同前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履约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或本票交纳方式的,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支票、汇票或本票原件: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保函原件。乙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约定的服务标准及合同规定履约完毕并无其他违约情况的,甲方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如数退还(无息)第九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条、交付及验收1.服务期限:2025年1月3日起至2026年1月2日,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所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3.乙方提供不符合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王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开始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乙双方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双方合同、投标文件验收。6.甲方在初步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可暂缓向乙方付款,直到乙方及时完善并提交相应的服务成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付款。7.甲方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否则甲方有权不出具服务验收合格单。6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组织医生开检验单,组织护士采血,收集检验标本,并对标本来源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样本信息与检验申请单的信息相符。甲方未履行上述职责导致乙方出具的检验报告出现相应错误或检验报告与患者不符的责任由甲方承担。2、甲方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按照乙方提供的《诊断项目总汇》和《样本采集手册》(以乙方提供的最新版本为准)中的要求和规定同乙方进行检验委托服务。3、甲方应按乙方所提供《诊断项目总汇》和《样本采集手册》(均以乙方提供的最新版本为准)内容所列的方法和方式正确填写申请单信息、标本采集、处理和保存送检样本,并应尽到告知其委托方(如患者)相关检验项目的风险义务。4、甲方工作人员应与乙方工作人员在以下环节进行签字确认:标本交接、申请单交接、知情同意书交接、耗材交接、特殊物品回执交接、其他物品交接、纸质报告单交接、结算票据、发票签收回执的交接。5、甲方对在合同有效期内从乙方知悉的关于乙方的经营信息、检验技术信息等一切非公开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6、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检验申请单后乙方样本未上机检测之前,甲方口头向乙方申请变更检验内容(如增加检验项目或变更检验项目)的,甲方应在口头申请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补充提供变更后的检验申请单原件、传真件或扫描件,乙方按照变更后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及收取检验服务费;乙方出具检验报告单的时限从乙方收到甲方的口头变更检验项目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甲方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补充提供变更后的检验申请单的,乙方出具检验报告单时限可以顺延。7、甲方委托乙方对大量(100例以上)体检项目标本和科研项目标本进行检验的,需提前3天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否则,乙方出具报告的时间将延长。8、甲方应配合支持乙方系统与甲方引进的精准检测公共平台系统对接,涉及的具体内容如有必要双方再另行签署相关协议,甲乙双方保证其使用的系统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9、乙方定期或不定期以(包括不限于)电子邮件或快递等任一形式发送对账单到甲方指定地址及联系人,甲方指定联系人发生变动时,应主动告知乙方。甲方应在5日内以相同形式回复。10、若特殊检验、病理诊断项目涉及需要受检者知情同意的,原则上应使用乙方的知情同意书模版。若甲方要求使用非乙方知情同意书模版的,甲方承诺其已使用符合医学伦理要求的知情同意书向受检者进行知情同意,否则由甲方承担过错责任。1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规定的服务内容向甲方提供相应服务。2、甲方按乙方《诊断项目总汇》、《采样手册》(包括其修改版,作为附件并视为本合同不可分7割的部分),上所述各项目的要求,包括样品的状态、数量及检验方法的说明,进行采集样本,并应将病人的常规个人资料、临床诊断、医生和院方必要信息、特殊要求在申请单上填明。3、乙方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检验报告错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4、乙方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前提下,乙方不得向甲方及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甲方委托检验的项目、检验的内容、检验的结果,但受检者及其授权代理人查询、咨询其检验项目事宜的除外。5、乙方如需召回检验报告的,可通过电话、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当面告知等任一方式通知甲方召回检验报告,并通过上述形式提供新的检验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最新检验报告单后及时变更检验报告内容,并告知受检者,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6、甲乙双方应按危急值报告制度共同管理,出现危急值时,乙方应以电话、短信、邮箱等任一形式发送至甲方指定的联系方式并确认甲方已收到信息,即完成通知义务,甲方应按流程规定立即通知临床科室及相关医师。甲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天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接到书面变更通知后,按变更后的方式执行。7、剩余标本(如有)由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保存、处置,甲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标本保存期限内提出,否则,视为甲方对乙方出具的检测结果无异议。8、乙方对检验结果的质量问题负全部责任。9、乙方应当在检验项目发生变化或价格发生变化时向甲方提供更改清单。清单详细列出检验项目、检测内容、检测方法、检验标本和价格等更改的内容。10、甲方送检的所有标本,除甲方明确委托的检测项目外,乙方不得将该标本用于其它项目检测或用途。11、甲方的所有送检标本最终由乙方按临床检验常规管理规范进行销毁,特殊情况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乙方保证对所有送检标本、检验结果及其它相关资料保密,如有泄露,责任由乙方承担。1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1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调整不及时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2、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款额5%。同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服务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4、因乙方原因导致血样等标本损坏、损失、丢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书面督促乙方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8方承担。5、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个月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6、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款额3%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如合同执行期间与国家新政策或规定不符,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做相应的调整,如协商不成则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成果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成果质量进行鉴定。服务成果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成果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五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八条、本合同记载地址视为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尾部及《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载明的乙方地址及联系人用于接收往来函件及诉讼法律文书,且适用于因本合同履行相关的一切纠纷处理程序(如仲裁、诉讼、执行等)的送达。如有变更,乙方需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变更的,凡向合同记载地址或联系方式、联系人发送的文件及信息,无论是否实际收到,均视为有效送达。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含售后服务承诺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双方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者,以在甲方存档者为正本。9第二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附件1: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2:联合体协议书附件3:售后服务机构概况及服务方案附件4: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响应表附件5: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附件6:供应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附件7:具有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且室间质量评价成绩合格附件8:获得省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喜田车回号附件9:中标通知书甲方(章):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5年1月3日乙方(章:广西医大睿谷医孚检验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上海荻硕贝肯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2025年1月3日单位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15号HC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医学科学实验中心楼101、102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部件体市放经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73-2802050招标办电话:0771-5883058电子邮箱:电子邮箱:85222828@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医科大支行账号:账号:619771645799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0000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送检验、病理诊 移植后嵌合率检测等26项外送检测 移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