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改梯土壤配肥 有机肥采购合同公告(海原县贾塘乡人民政府2025)
海原县贾塘乡人民政府+海原县2020年度“一村一年一事”坡改梯土壤配肥项目
一、合同编号:20250103HT(ZW)000004
二、合同名称:海原县贾塘乡人民政府+海原县2020年度“一村一年一事”坡改梯土壤配肥项目
三、项目编号:D6405000141001936
四、项目名称:海原县贾塘乡人民政府+海原县2020年度“一村一年一事”坡改梯土壤配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原县贾塘乡人民政府
地址:海原县贾塘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55-4811130
供应商(乙方):中卫市力源丰有机肥有限公司
地址:宣和镇永和村
联系方式:137395908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海原县贾塘乡人民政府+海原县2020年度“一村一年一事”坡改梯土壤配肥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有机肥831吨
主要标的数量:831
主要标的单价:0.0692万元
合同金额:57.5052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贾塘乡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09-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双河村土壤配肥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海原县贾塘乡人民政府+海原县2020年度双河村“一村一年一事”坡改梯土壤配肥项目合同文本采购方:海原县贾塘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中卫市力源丰有机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通过宁夏荣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海原县贾塘乡人民政府+海原县2020年度“一村一年一事”坡改梯土壤配肥项目(二标段一双河村)的招标文件(文件编号:NXRS-2020ZC-003号),乙方按照招标文件依规予以投标,在公开招投标竞标过程中经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综合评定,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货物名称,品牌、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供货时间1.1货物名称:有机肥料1.2货物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附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吨)单价(元/吨)亩数(亩)总价(元)备注1有机肥吨8316923980575052合同总价合同总价¥575052元¥575052元¥575052元¥575052元¥575052元¥575052元1.3项目总价伍拾柒万伍仟零伍拾贰元整(税后价,一切费用在内)1.4项目完成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12日内完成供货。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供应有机肥执行标准为:NY525-2012,具体质量标准为:外观指标:颜色友色或暗黑色,粒状物呈疏松状,无恶臭等气味;50%≥有机质W45%;6%W(N+P205+K20)W5%;PH:5.5-8.5;水分≤30%;重金属:总砷As≤15mg/kg;总铅Pb川50mg/kg,总隔Cd≤3mg/kg,总铬Cr≤150mg/kg,其他:有机肥主要材料必须是牛、羊粪便,蛔虫死亡率W95%、粪大肠菌落≤100个/g、全盐≤50g/kg、水溶性腐殖酸W3%、水溶性腐殖酸检测方法按照NY1106-2010含腐殖酸水溶肥料标准规定的方案检测。三、项目送货地点及实施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按乙方承诺向甲方指定的地块施肥和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3.1包装要求乙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高运输,防潮、防震、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3.2装运要求(1)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输费。(2)乙方装运的货物原则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自行承担超过规定数量的费用。3.3技术资料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有机肥产品的供货单、供货明细表、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3.4质量保证.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1)乙方应保证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在货物验收前,乙方应对产品的质量、数量问题负全责。(2)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5日内,妥善解决完毕甲方提出的相关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维护、更换有缺陷的货物等)。·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4.1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收到货物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甲方验收如有异议,需在3日内向乙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4.2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及要求不合规定,在3天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及处理意见。(2)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货物损失、丢失和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3)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在3天内负责处理更换或补足不达标的产品,并承担所有的费用。(4)货物验收后由甲方出据相关验收单据,并签字确认。五、结算方式、期限5.1货款以下列第2项方式执行支付:(1)乙方全部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2)甲方在乙方供货数量831吨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价的85%:全部产品供应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货款。.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5.2甲方付款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正规有效的等额发票。5.3收款方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卫市农村商业银行宣和支行开户名:中卫市力源丰有机肥有限公司账号:5010963100015六、违约责任6.1乙方责任(1)乙方不能交付采购货物,不能提供服务,甲方拒付该项货款后,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提供货物10%的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服务、技术,不符合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按期交货验收处理。(3)若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付出的损失费用。(4)乙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或变相转让给他人。6.2甲方责任(1)在合同实施期间,甲方应指派专人配合乙方的工作,并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人员上的帮助。(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额的5%/天偿付乙方违约金。七、赔付如遇不可抗力(地震、暴风雨、火灾)等因素,双方则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市场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监督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时,按法院判决执行。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单位名称:贾塘乡人民政府单位地址:海原县贾塘乡贾塘街道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日期:·单位名称:中卫市源丰有几肥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宁夏中卫市坡头宣和镇法定代表人建全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13739590866日期:.C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坡改梯土壤配肥 有机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