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料 复合肥 有机肥采购合同公告(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 N5108122024000051-1
二、合同名称: 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有机肥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N5108122024000051
四、项目名称: 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有机肥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朝天区朝天镇明月大道三段26号
联系方式:182 8390 4491
供应商(乙方):四川广元邦力达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利州西路二段二号
联系方式:131988783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复合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668.7500吨
主要标的单价:2668.000000元
合同金额: 240.7225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1-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3年高标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有机肥采购合同.pdf

2023年高标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有机肥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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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8122024000051履约地点:朝天区指定地点签订地点:朝天区签订时间:2024年12月31日采购人(甲方):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地址:朝天区朝天镇明月大道三段26号供应商(乙方):四川广元邦力达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利州西路2段第1页共7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有机肥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序号货物名称包装规格单位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元)1有机肥料公斤/袋吨700(吨)8906230002复合肥公斤/袋吨668.75(吨)26681784225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368.75(吨)合计2407225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乙方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至少6个月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服务期限内,乙方接到甲方的服务要求后在2小时内响应,并在12小时内处理。若出现不能处理的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提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经甲方抽检,如货物出现包装问题,则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更换。如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15天内更换质量合格的第2页共7页货物,因货物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责任由乙方承担。6.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1.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根据采购实质数量及中标单价据实支付总金额的70%。2.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根据采购实质数量及中标单价据实支付总金额的30%。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3.采购数量及分配序号乡镇行政村有机肥复合肥合计(单位:t)1沙河镇石卡村5.044.829.862中子镇高车村28.1326.8755.003中子镇高车村28.1326.8755.00中子镇枣树村76.7173.29150.004中子镇4中子镇小屯村63.9361.07125.005中子镇转南村89.5085.50175.006中子镇转南村89.5085.50175.006中子镇转北村38.3636.6475.007曾家镇大竹村153.43146.57300.008曾家镇大竹村153.43146.57300.00曾家镇尧坪村30.6929.3160.009曾家镇9曾家镇工农村89.5085.50175.0010两河口镇农华村18.1617.3435.5011李家镇新建村5.094.879.9612李家镇新建村5.094.879.9612李家镇蒋家村101.4896.95198.43合计合计合计700.00668.751368.75第3页共7页五、质量要求1.有机肥料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W30%;2、总养分(N+P0+K0)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W4%;3、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川30%;4、重金属限量要求:单位:mg/kg1)总砷(As)(以烘干基计):川152)总汞(Hg)(以烘干基计):川23)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4)总铬(Cr)(以烘干基计):川1505)总镉(Cd)(以烘干基计):35、酸碱度(PH):5.5~8.5;6、种子发芽指数(GI):W70%;7、蛔虫卵死亡率:W95%;8、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9、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川0.5%;10、执行标准:NY/T525-202111、产品形态:粉剂;12、产品规格:40kg/袋编织袋包装。注:以上需提供各批次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2.复合肥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总养分(N+P0+K0)40%(NW20%,P0W10%,K0W10%);2、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W60%;3、粒度:1-4.75mm或3.35-5.6mm,W90(%);4、执行标准:GB/T15063-2020;5、氯离子≤30%;6、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GB38400-2019。7、包装规格:40kg/袋,采用塑料编织袋包装。8、剂型:颗粒。注:以上需提供各批次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第4页共7页六、交货和验收1、交货:乙方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甲方要求交货到甲方指定的广元市朝天区内地点(具体交货地点和联系人由甲方告知)。若因天气原因、道路条件、交通等突发状况或其他不可抗力、不可预见性因素,交货期限可相应顺延。交货验收时,乙方须提供其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对该批次产品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该批次检测报告,甲方将落实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开展随机抽样检测。2、验收: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供货完毕后,由甲方组织验收;(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区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方法:甲方组织局纪检、财务、项目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4)验收内容:对货物数量、质量(甲方落实的第三方抽检检18测报告)、包装规格(样品)等内容进行验收。(5)验收结果合格的,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乙方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报账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甲方不予支付采购资金,乙方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提起诉讼。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第5页共7页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扣缴履约保证金。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第6页共7页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甲方: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8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签约日期:2024:1231签约日期:2024.1231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有机肥料 复合肥 有机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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