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标准海塘管护 水利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5)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MB1K067302024115801
二、合同名称:钱塘区标准海塘管护项目标项一合同
三、项目编号:QTCG-GK-2024-286
四、项目名称:钱塘区标准海塘管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青六北路769号520室
联系方式:0571-89536271
供应商(乙方):杭州学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聚邦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海科创中心19幢1001-01室
联系方式:18258488841,0571-88021173,1825848884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钱塘区标准海塘管护项目标项一
数量:1.00
单价(元):11567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钱塘区标准海塘管护项目标项一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115676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钱塘区标准海塘管护项目合同标项一.pdf
钱塘区标准海塘管护项目合同标项一.pdf
2025年钱塘区标准海塘管护项目合同(标项一)采购人(甲方):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中标人(乙方):杭州学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聚邦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编号:QTCG-GK-2024-286)的中标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联诚实信用的原则,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条款: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025年钱塘区标准海塘管护项目2、标项名称:2025年钱塘区标准海塘管护项目(标项一)3、类型:4、范围:K5、内容:二、项目人员安排1、成立海塘管护管理项目组,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日常运行管理人员14人投入的运行管理人员应将个人简历及拟从事的工作岗位报甲方备案。2、各关键岗位人员一经确定,在合同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特殊情况确需要更换时,须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三、进场相关设备四、合同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五、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乙方无违约情形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于一周内无息退还。2.提交方式: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具的电子保函形式提供。六、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伍万陆仟柒佰陆拾元整)1156760元,已包含材料费、管理费、人工费、设备费、差旅费、税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乙方承担,后期不予调整。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该规定),合同签订3个月后,经月度考核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25%(扣除考核扣款),合同签订6个月后,经月度考核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50%(扣除考核扣款),合同签订9个月后,经月度考核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75%(扣除考核扣款)。剩余款项待项目验收合格且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及现场检查情况,扣除考核扣款后,支付年度合同剩余款项,所有考核扣款由甲方予以收回,不再另行支付。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15个工作日先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利息,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七、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根据考核情况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2、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设施设备。4、发现乙方服务工作不合格的,有权提出限期整改意见。5、其他:/(二)乙方责任: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服务管理制度、方案,开展日常服务管理活动。2、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服务实施情况。3、因乙方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工作人员上岗穿着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人员及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5、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将配合甲方要求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场处理和解决问题,情况紧急的,应在2小时内到场解决。若乙方未及时到场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自行负责项目现场安全问题,合同履行期内若出现人员伤亡等问题,均有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7、其他:/八、保险1、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员工人身意外在服务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3、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并自行处理投入人员的劳资纠纷。4、乙方未购买本条前述保险而使甲方遭受索赔的,乙方应积极负责处理解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所有损失,并提前终止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九、考核标准1、项目实施过程必须达到《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程》、《钱塘区水利工程运行养护管理考核办法(2021年修订试运行版)》相关标准。2、为了确保钱塘区标准塘整体形象良好,乙方必须落实专人加强日常检查和巡查工作,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全年数字城管问题抄告单及时率和处置率均达到100%,无二次问题抄告单,甲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维修质量、养护水平、巡查人员及范围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具体考核要求详见《钱塘区水利工程运行养护管理考核办法(2021年修订试运行版)》。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中止承包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十、违约责任1、乙方投标文件中项目组人员与实施过程中人员一致。若经甲方随机抽查,发现投标人随意更换项目组人员达到20%以上但未超过50%的,甲方有权扣除年度服务费的5%,若更换项目组成员达到50%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2、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作业教育,提供安全防护产品,做好安全措施。养护维修过程中,做好现场警戒告示牌和围护,做好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乙方负责合同履行过程安全问题,确保安全作业无事故。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与甲方无涉。若由甲方先行承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可在合同价款中优先扣除。若出现人员伤亡及死亡等问题,均有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3、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的,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计算;逾期10天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4、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应随时接受甲方的考核并及时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若经甲方考核不达标达五次以上或者乙方拒绝整改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时期擅自更换设施运行管理项目组人员,同时必须确保设施运行管理项目组人员的数量和水平符合设施运行管理能力,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6、若由于乙方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或者终止的,甲方不再返还履约保证金且双方按实结算合同款项,同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扣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提前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保证金不再退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擅自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8、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9、甲方认为项目总负责人不称职时,可向乙方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资历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人员资历规定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甲方确认。若乙方对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甲方仍然要求更换,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乙方的人员从甲方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乙方人员擅自离岗的,按照500元/人/天扣罚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并按照第七条第6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0、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担保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十一、争议的解决1、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日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请调解。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十二、合同的终止1、若乙方因破产或经营不善导致合同履行不能,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十三、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由见证方见证后生效。2、除本合同约定外,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由见证方见证,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5、甲方指定联系人:章益飞;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769号;联系电话:15968118200。乙方指定联系人:潘绍锦;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海科创中心19幢1001-01室;联系电话:15868828087。双方指定联系人、负责人无权修改合同条款。双方可以通过邮寄、短信、微信方式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一方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内告知对方;否则送达不能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以下无正文局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杭州学源环境程有限公司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学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海科创中心19幢1001-01室邮编:邮编:310018电话:电话:0571-86950716传真:传真:0571-8695071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钱塘支行帐号:帐号:33001617735053008522乙方(盖章):杭州聚邦建设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蒙明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未家梅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文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三路386-390号、学院路99号3幢1022号大街22号2幢1102室层1001、1002、1003室邮编:邮编:电话:0571-88021173电话:0577-88732166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开户银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有限公司杭州华星支行行股份有限公司娄桥支行帐号:33050161678300000526帐号:201000229219621注:最终版合同以与甲方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杭州学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聚邦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钱塘区标准海塘管护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QTCG-GK-2024-286(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杭州学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杭州学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招标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负责主办、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各项工作;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按照招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证各项工作所需资源供给;杭州聚邦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3)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按照招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证各项工作所需资源供给;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杭州聚邦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撒李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这到108%,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30%。(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报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公章):州学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杭州聚邦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2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025年钱塘区标准海塘管护项目合同(标项一)采购人(甲方):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中标人(乙方):杭州学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聚邦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编号:QTCG-GK-2024-286)的中标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联诚实信用的原则,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条款: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025年钱塘区标准海塘管护项目2、标项名称:2025年钱塘区标准海塘管护项目(标项一)3、类型:4、范围:K5、内容:二、项目人员安排1、成立海塘管护管理项目组,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日常运行管理人员14人投入的运行管理人员应将个人简历及拟从事的工作岗位报甲方备案。2、各关键岗位人员一经确定,在合同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特殊情况确需要更换时,须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三、进场相关设备四、合同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五、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乙方无违约情形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于一周内无息退还。2.提交方式: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具的电子保函形式提供。六、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伍万陆仟柒佰陆拾元整)1156760元,已包含材料费、管理费、人工费、设备费、差旅费、税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乙方承担,后期不予调整。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该规定),合同签订3个月后,经月度考核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25%(扣除考核扣款),合同签订6个月后,经月度考核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50%(扣除考核扣款),合同签订9个月后,经月度考核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75%(扣除考核扣款)。剩余款项待项目验收合格且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及现场检查情况,扣除考核扣款后,支付年度合同剩余款项,所有考核扣款由甲方予以收回,不再另行支付。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15个工作日先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利息,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七、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根据考核情况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2、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设施设备。4、发现乙方服务工作不合格的,有权提出限期整改意见。5、其他:/(二)乙方责任: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服务管理制度、方案,开展日常服务管理活动。2、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服务实施情况。3、因乙方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工作人员上岗穿着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人员及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5、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将配合甲方要求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场处理和解决问题,情况紧急的,应在2小时内到场解决。若乙方未及时到场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自行负责项目现场安全问题,合同履行期内若出现人员伤亡等问题,均有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7、其他:/八、保险1、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员工人身意外在服务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3、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并自行处理投入人员的劳资纠纷。4、乙方未购买本条前述保险而使甲方遭受索赔的,乙方应积极负责处理解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所有损失,并提前终止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九、考核标准1、项目实施过程必须达到《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程》、《钱塘区水利工程运行养护管理考核办法(2021年修订试运行版)》相关标准。2、为了确保钱塘区标准塘整体形象良好,乙方必须落实专人加强日常检查和巡查工作,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全年数字城管问题抄告单及时率和处置率均达到100%,无二次问题抄告单,甲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维修质量、养护水平、巡查人员及范围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具体考核要求详见《钱塘区水利工程运行养护管理考核办法(2021年修订试运行版)》。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中止承包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十、违约责任1、乙方投标文件中项目组人员与实施过程中人员一致。若经甲方随机抽查,发现投标人随意更换项目组人员达到20%以上但未超过50%的,甲方有权扣除年度服务费的5%,若更换项目组成员达到50%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2、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作业教育,提供安全防护产品,做好安全措施。养护维修过程中,做好现场警戒告示牌和围护,做好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乙方负责合同履行过程安全问题,确保安全作业无事故。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与甲方无涉。若由甲方先行承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可在合同价款中优先扣除。若出现人员伤亡及死亡等问题,均有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3、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的,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计算;逾期10天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4、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应随时接受甲方的考核并及时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若经甲方考核不达标达五次以上或者乙方拒绝整改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时期擅自更换设施运行管理项目组人员,同时必须确保设施运行管理项目组人员的数量和水平符合设施运行管理能力,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6、若由于乙方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或者终止的,甲方不再返还履约保证金且双方按实结算合同款项,同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扣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提前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保证金不再退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擅自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8、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9、甲方认为项目总负责人不称职时,可向乙方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资历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人员资历规定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甲方确认。若乙方对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甲方仍然要求更换,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乙方的人员从甲方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乙方人员擅自离岗的,按照500元/人/天扣罚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并按照第七条第6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0、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担保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十一、争议的解决1、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日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请调解。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十二、合同的终止1、若乙方因破产或经营不善导致合同履行不能,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十三、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由见证方见证后生效。2、除本合同约定外,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由见证方见证,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5、甲方指定联系人:章益飞;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769号;联系电话:15968118200。乙方指定联系人:潘绍锦;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海科创中心19幢1001-01室;联系电话:15868828087。双方指定联系人、负责人无权修改合同条款。双方可以通过邮寄、短信、微信方式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一方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内告知对方;否则送达不能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以下无正文局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杭州学源环境程有限公司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学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海科创中心19幢1001-01室邮编:邮编:310018电话:电话:0571-86950716传真:传真:0571-8695071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钱塘支行帐号:帐号:33001617735053008522乙方(盖章):杭州聚邦建设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蒙明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未家梅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文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三路386-390号、学院路99号3幢1022号大街22号2幢1102室层1001、1002、1003室邮编:邮编:电话:0571-88021173电话:0577-88732166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开户银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有限公司杭州华星支行行股份有限公司娄桥支行帐号:33050161678300000526帐号:201000229219621注:最终版合同以与甲方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杭州学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聚邦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钱塘区标准海塘管护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QTCG-GK-2024-286(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杭州学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杭州学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招标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负责主办、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各项工作;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按照招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证各项工作所需资源供给;杭州聚邦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3)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按照招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证各项工作所需资源供给;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杭州聚邦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撒李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这到108%,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30%。(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报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公章):州学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杭州聚邦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2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海塘管护 水利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