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 羊肉 鸭肉 鸡肉 鹅肉采购合同公告(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小学2025)
合同编号:
4530128HT2024007830301
合同名称:
禄劝县2025年和2026年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三批次)合同
项目编号:
4530128JH202400783
项目名称:
禄劝县2025年和2026年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三批次)
采购人(甲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小学
供应商(乙方):
云南为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昆明市
所属行业:
普通小学教育
合同金额:
7620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03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1-05
代理机构:
云南沅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禄劝县2025年和2026年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三批次)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58270
中标、成交公告:
禄劝县2025年和2026年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三批次)中标公告
合同附件:
合同--肉蛋奶面条等.pdf
甲方(分签单位)名称:地址:渌劝县屏山锯章兴260号邮编:6515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月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13577192026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单位公章)名称:云南为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银行账号:53030212120000201449供应商开户行: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峰西路支行供应商开户名:云南为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0MABLU30AXN供应商联系人:高万翠供应商联系电话:13769708860供应商详细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开发区翠峰街道王三屯社区史家河新区2谷栋14号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地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咪油社区咪油村小组149号邮编:6515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潘贵彤经办人:刘侠电话:0871-68969991一为确保我县各类学校食品安全、学校食堂食材质量,禄劝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县上安排和党组会议决定,在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经委托云南沅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禄劝县2025年和2026年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三批次)第三标段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云南为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单位。由中标单位统供禄劝县16所学校(皎平渡中学、撒营盘中学、乌东德中学、马鹿中学、汤郎中学、民族小学、秀屏小学、撒营盘中心校、乌东德中心校、云龙中心校、屏山中心校、皎平渡中心学校、马鹿塘中心学校、汤郎中心校、禄劝职业高级中学、云南西点禄劝实验学校)肉蛋奶面米线面条等食材原辅料,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配送内容学校食堂所需副食品、面、肉、禽、奶、蛋、调味品、蔬菜、水果等食品,食品配送覆盖率达95%以上。符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财[2022]2号)、《学生餐营养指南》(WS/T554—2017)《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国家、地方有关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保证食品(原材料)卫生、安全,并且符合相关部门的食品(原材料)管理规定及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数量。-2--序号产品(标的)名称技术参数、性能要求采购标的所属行业1肉类1)牛肉类:肉质:肉质紧实,检疫合格,当天现杀冷鲜肉;具有产品定点屠宰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检疫检验证明等两证两章相关产品合法溯源性证明。杜绝提供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2)猪肉类:肉质:肉质紧实,检疫合格,当天现杀冷鲜肉;具有产品定点屠宰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检疫检验证明等两证两章相关产品合法溯源性证明。杜绝提供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3)羊肉:肉质:肉质紧实,检疫合格,当天现杀冷鲜肉;具有产品定点屠宰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检疫检验证明等两证两章相关产品合法溯源性证明。杜绝提供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3)禽肉类:肉质紧实,检疫合格,当天现杀肉;杀好、去毛、去除内脏;杜绝提供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类及其制品。肉品分类:鸭肉、鸡肉、鹅肉、火鸭肉等。工业2禽蛋类鸡蛋、鸭蛋等。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不空、不干、不臭,蛋体均匀,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鲜蛋表面清洁,不沾附泥污等;符合食品安全包装要求。农、林、牧、渔业3乳制品1)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纯牛奶、乳饼等。2)厂家卫生条件达标、具有一定规模、声誉好、管理规范、证照齐全。3)符合食品安全包装要求,标签上应清楚地印上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配料表、产品标准号,如产品有贮存条件要求,还必须标明贮存条件。4)纯牛奶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执行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标准;执行GB1930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标准,不准用复原乳生产;采用高温灭菌工序制成,无菌灌装,无菌包工业---3一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采用常温保存、日期自生产日起到入口需在保质期1/3时间内,纯牛奶:每100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3.0克,脂肪含量≥3.1克。外包装必须完整无漏气、破损,奶类无变质情况。4早餐类1)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米线、卷粉、饵丝:色泽正常、带有光泽、外形均匀平直、无结疤、无碎条,有弹性、口感好,不能有霉味、酸味,无杂质。2)品类:米线、鲜面条、卷粉、饵丝、饺子等。工业5果蔬类1)白菜类:形状均匀,菜梗嫩白,菜叶包裹紧实。2)直根类:形状似桃形、颜色鲜红,根须肥,表面光泽度高。3)茄果类:个头大小均匀,色泽红润,红中带黄绿,无农药无化肥,皮薄,软硬适中。4)瓜类:形状均匀、表皮光洁、颜色油绿、产地生态环境。5)葱蒜类:根茎粗壮、葱白长、葱叶肥厚、表皮光泽度高。6)绿叶菜类:香味浓郁、芹根偏白、芹根毛须多、芹茎细长、芹叶繁多,菜根粗短、菜叶扁平肥厚、菜叶葱绿。7)茎菜类:色泽深厚、大小匀称、表面平整,产品洁净度(包括农产品清洁程度和净菜百分率):洁净度高、表皮无泥土。8)薯芋类:个大(土豆单个不少于200g)、表皮光滑、1表面无斑无缺损无色变。9)水果类:大小形状均匀、表皮光洁、果肉细嫩多汁、酸甜适度;无异状突起瘤,无病虫害所呈现的绿斑、黑斑,无霉烂,无机械伤,果面清新洁净,大小均匀,果实不萎蔫,色泽自然。品类:苹果、橙类、香蕉、桃子、梨、火龙果、石榴、西瓜、哈密瓜等。10)果蔬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严禁提供农残超标、腐败变质、含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等不符合食品。产品质量要求:蔬菜须为新鲜蔬菜,蔬菜色泽正常、水分饱满,不得有烂叶、坏叶等腐烂情况,无病虫害、生理病害及污染,蔬菜干净、无根,大小均匀。外表不得有人为洒水。11)向采购方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明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农、林、牧、渔业6豆腐及豆制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包括水豆腐、豆制品等。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包括水豆腐、豆制品等。工业7水产类包括鱼、虾等;新鲜,鲜活,检疫合格。包括鱼、虾等;新鲜,鲜活,检疫合格。农、林、牧、渔业8干货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包装要求,不霉、不腐、无虫、碎裂较小,无哈喇味、无异味。1)面粉、粉丝、海带丝(结)、苦乔丝、虾片等。工业8干货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包装要求,不霉、不腐、无虫、碎裂较小,无哈喇味、无异味。2)木耳、花生、银耳、大枣等。农、林、牧、渔业9调味品1)酿造类调味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品类:酱油、食醋等。2)干货类调味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品类:胡椒、花椒、干辣椒、八角、小茴香、桂皮、姜片、姜粉、草果等。3)水产类调味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品类:水珍、虾米、虾皮、虾籽、虾酱、虾油、蚝油、蟹制品、淡菜、紫菜等。4)其他类调味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品类:食盐、味精、糖、黄酒、咖喱粉、五香粉、芝麻油、芝麻酱、花生酱、番茄沙司、番茄酱、果酱、番茄汁、桂林酱、椒油辣酱、芝麻辣酱、豆瓣酱、麻辣酱、老酱、辣椒油等。5)调味品等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具有注册商标、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要求:包装上必须注明品牌、生产厂商、联系电话、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批号等。杜绝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杜绝提供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杜绝提供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产品,杜绝提供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产品,杜绝提供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产品,杜绝提供超过保质期限的产品。1)酿造类调味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品类:酱油、食醋等。2)干货类调味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品类:胡椒、花椒、干辣椒、八角、小茴香、桂皮、姜片、姜粉、草果等。3)水产类调味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品类:水珍、虾米、虾皮、虾籽、虾酱、虾油、蚝油、蟹制品、淡菜、紫菜等。4)其他类调味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品类:食盐、味精、糖、黄酒、咖喱粉、五香粉、芝麻油、芝麻酱、花生酱、番茄沙司、番茄酱、果酱、番茄汁、桂林酱、椒油辣酱、芝麻辣酱、豆瓣酱、麻辣酱、老酱、辣椒油等。5)调味品等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具有注册商标、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要求:包装上必须注明品牌、生产厂商、联系电话、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批号等。杜绝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杜绝提供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杜绝提供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产品,杜绝提供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产品,杜绝提供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产品,杜绝提供超过保质期限的产品。工业10焙烤品1)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糕点、面包、饼干等。2)厂家卫生条件达标、具有一定规模、声誉好、管理规范、证照齐全。1)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糕点、面包、饼干等。2)厂家卫生条件达标、具有一定规模、声誉好、管理规范、证照齐全。工业-5--3)符合食品安全包装要求,定型包装糕点,标签上应清楚地印上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配料表、产品标准号,如产品有贮存条件要求,还必须标明贮存条件。4)外形整齐、色泽自然、没有外来杂物,不焦不糊、不缺损、不漏馅、不僵硬、不发黏,而且不同品种还有其特有的柔和自然的香气。二、履约保障: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是回否供货公司必须购买赔偿金不少于2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三、交货地点:各中学、中心小学、校点、幼儿园。四、配送要求:根据禄劝县教育体育局统一指定的供货校点图及批准的供货方案,专人、专车派送,现场交货并验收合格;学生在校日按需提前配送到校(其中鸡蛋、肉禽类等新鲜食品,要求每周配送不少于2次,城区学校每天1次;其他食品每周配送不少于1次,中标后以各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采购清单为准进行配送),新鲜菜品需冷链存储和冷链配送。五、服务标准:供应的食材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指南》《学生餐营养指南》(国家卫计委发布,标准编号:WS/T554-2017)、《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配送至各供货学校的食材绝对安全。六、交货要求及运输方式(1)交货要求:供方按照需方需求分批次送货。(2)应急配送时间要求:如采购人有特殊需求临时要求配送的,必须在收到采购人菜单指令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送达。(3)运输方式、包装及费用负担;配送过程荤素食材须分隔开,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承担。(4)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坏由供应商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6-(5)车辆要求:必须使用专用专业车辆配送(新鲜时鲜食材需冷链车配送和冷链储存),禁止运输其他任何货物,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6)配送人员要求:供应商必须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随车配送,对口衔接学校,做到专人专车配送并且在配送期间能服从学校管理。配送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送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供应商在给采购人配送过程中如出现交通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其他要求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效率:(1)交货时间:一般下午6:30前(具体按学校要求时间配送)送达指定地。若遇特殊情况(堵车、交通事故、配送员突发疾病等不可预见的突发因素),供应商需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及时采取应急预案及补救措施。(2)应急配送时间要求:如采购人有特殊需求临时要求配送的,必须在收到采购人配送菜单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送达。(3)具有完整的配送及售后服务体系,接到采购方更换货物或临时增加供货需求通知,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予以解决。;(4)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定期与采购单位进行回访、沟通的机制。2.根据云南省财政厅要求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的1相关规定,供应商向脱贫地区采购农副产品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0%。3.在同质同价条件下,中标供应商应优先采购勤工俭学基地产品。1八、验收标准(1)所供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府有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等承担全部责任,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加14位阿-7-拉伯数字。(2)肉类:当天现杀冷鲜肉,检疫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鲜禽肉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蔬菜:确保质量,是农残达标的新鲜蔬菜,符合CB/T23351-2009《国家新鲜水果和蔬菜质量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4)水果:确保质量,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为农残达标的新鲜水果。(5)其他物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6)所配送货物(预包装食品)剩余保质期时间不得少于其保质期的2/3,交货时剩余保质期时间不得少于其保质期的2/3,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特殊要求执行,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编码等标识须清晰,不得涂改,不得覆盖。(7)禁止采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禁止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禁止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禁止采购、使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在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以上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8)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或含有亚硝酸盐的制品,如咸菜等腌制类食品。-8-(9)不得采购、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如凉拌菜)、裱花蛋糕,不得采购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豆浆等高风险食品。(10)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投标人供应的货物存在以下情况的,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若收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还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具体如下:干菜:干菜调料副食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肉类:腐烂变质、油脂酸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蛋类:污秽不洁、蛋液浑浊、蛋壳生霉、有发霉气息的陈蛋;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或者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7)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8)对采购方提出的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物品要求更换、退货、补足商重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9)超过保质期限的;10)提供假冒伪劣“三无”产品的;11)提供转基因食品;12)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一9-13)提供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不相符的货物。(11)采购单位在供货过程中还可以采取不定期抽样送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部门抽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服务期间如出现2次抽检结果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以及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九、价格调整原则参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系统关于建立学校食堂时鲜食材原辅料询价定价机制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进行定价和价格调整。十、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乙方将采购食材配送至各收货单位,经甲方收货人员验货签收后应尽快付款。结算时,乙方必须完整提供采购学校进行会计核算及报账相关材料,采购学校将核算核准的货款,由财政直接支付部分报县财政直接支付,学校支付部分由学校食堂账户一次性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杜绝现金交易。付款批次可依据双方协商进行调整。学校食堂账户支付部分为一个月付款一次,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报账相关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十一、各方权利和责任1.甲方对乙方、采购学校有监督、管理、协调责任。2.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资格退出机制。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协调各职能部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情节轻微或未造成重大损害事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金,不解除合同: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害事实的,及时终止其供应资格,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乙方资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如实报告相关部门的;(2)乙方供货出现质量问题,采取隐瞒手段继续供应的;(3)以次充好,骗取差价及因乙方责任发生食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10-安全事故的;(4)虚开税务发票,发生偷税、漏税行为的;(5)恶意掺杂使假、有意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6)未经采购学校同意,擅自提高供应价格的;(7)有故意迟供、拒供、断供行为的;(8)私自串换供应品种或降低供应质量的;(9)与学校相关人员勾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10)向学校供应超过保质期或保质期不足7天的食品的;(11)向学校供应无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书食品的;(12)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并造成重大影响或在学生食堂大宗食品招标、采购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乙方将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乙方向财政部门报告,并禁止参与甲方今后类似的投标。3.甲方对乙方的商业模式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乙方同类企业提供相关信息与材料。(1)采购学校指定人员对乙方所配送的食材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收货,如因采购学校保管不当造成的发热、受潮、霉变等异常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2)采购学校按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和购货记录备查。(3)采购学校对乙方的商业模式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乙方同类企业提供相关信息与材料。4乙方服从甲方根据标书及本合同要求进行的监督、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相关管理制度等。(1)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乙方在购进每批食品时,必须查验供货-11-该批次食品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并索取相应的复印件留存备查。(2)合理确定供应周期。由于学校储存条件和保管能力有限,乙方不得以降低成本为目的,促使学校大批量储存食品。(3)储存的合理化建议,降低配送成本,按需配送,避免因保管不善造成食品质量劣变。(4)加强食品供应情况的检查。乙方要加强食品库存检查,采取物理手段将食品温度、湿度控制在安全值范围内。(5)加强供货经营台账管理。乙方应建立完善的食材购销经营台账和食品质量档案,台账保管时间不得低于3年:要按时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报送供货流通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相关部门应指导学校建立食品购进领用台账,规范填写台账内容。5.乙方须按与学校商定的地点及有关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所订购的食材送达,如遇不可抗力导致不能送达,乙方需在1小时内通知学校,与学校协商及时解决食品供应问题。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食品不能送达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6.乙方提供的食品及原材料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农药残留超标等导致采购学校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有关法定检测机构鉴定确为食品质量原因引起的,乙方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员工在配送食品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事故(含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工伤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采购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8.采购学校验收人员在验收食材时对所配送的食材质量、数量有任何异议,乙方须在第一时间处理,确保学生正常用餐。9.交货前乙方配送的货物发生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12-!10.针对本次项目,为预防食品安全(中毒)事件的发生,后续工作得以妥善处理,约定如下:(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购买年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进行承保,保单彩色复印件送甲方、丙方保存。如学校出现食品安全(中毒)事件,在双方责任不明确时,所需费用由乙方、保险公司先暂付,责任认定后,由责任方承担所有费用。(2)乙方必须确保配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质量与价格对等,不能出现腐烂变质、不合格的食品。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出现腐烂变质、破损的同类食品不能超过5%,到校交货时必须捡除腐烂变质、破损的食品,并及时补齐。若超过5%,学校可以拒收此批次同类食品,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当日必须及时补齐。此项将作为考评整改完善机制的主要考评指标,三次以上不改善的,作为考评退出配送服务机制的指标。10.乙方应在本县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建立完善的配送体系,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仓储设施和满足供应需要的库房,有符合食品配送标准的运输工具和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11.乙方有义务指导配送校点按规定堆放、储存食品。十二、合同期限:一年。本次合同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学12月29日止。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发生F变动或因上级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式进行调整,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视为不可抗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十三、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一)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终止或解除。(二)乙方出现如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13-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2.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3.未经甲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4.乙方提供的食品及原材料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农药残留超标等导致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卫生检疫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鉴定确认。5.乙方在供货、验收和结账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6.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和采购学校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十四、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评价退出机制办法(一)评价体系。学校统一组织食材供应商评价退出机制领导小组对供应商供应到各学校(园)(包含村小校点)进行月度考核、评价。供应商月度考核项目及权重(满分100分),其中包含直接扣分和4大项25个细则,每个细则占比4%。1.产品质量:各学校对照验收现场评价表,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可当场拒收,每出现一次拒收可在当月月度考核评价时直接扣10分。2.供应稳定性:按时、按量、按质供货,无中断等现象。3.价格合理性:供货商应按月参照各乡镇中小学询价表,对部分食材进行调价,使价格与市场水平相当,价格与市场水平相当,无恶意涨价行为(每种食材不高于市场询价10%)。4.服务水平:售后服务及时、有效,沟通顺畅包括新品研发、食材搭配、包装设计等。(二)评价流程1.收集数据:收集供应商在合作期间的各项数据,包括食材质量检测报告(报告必须真实、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及质检标准)、包括食材质量检测-14-报告、供货记录、售后服务记录等。2.评分:根据评价体系,对供应商进行评分。3.反馈:将评价结果反馈给供应商,并提出改进建议。4.整改:供应商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整改,提升服务水平。(三)退出机制目光1.连续两次评价得分低于90分的供应商,可直接退出。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可直接退出:(1)未能按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驾驶证以及员工有效健康证明和无犯罪记录审查证明等相关资质、证书索证索票资料;(2)未能提供冷链物流资质,运输的设备和设施,包括运输车辆、冷藏设备、货架和包装材料等,并符合相关的卫生和安全标准;(3)未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具有透明度和可追溯性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导致食材质量严重不合格,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4)其他严重影响学校食堂运营的情况。十五、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守约F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导致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十六、争议解决(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15一(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由甲乙丙三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合同签订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以下无正文)甲方(分签单位)名称:一系有负责人签字:207年12月30日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云南为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签字:高万撃2024年12月0日丙方单位名称:负责人签字:年月日(1-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 羊肉 鸭肉 鸡肉 鹅肉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