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昆明市五华区建设服务中心2025)



五华区2024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道路部分)监理服务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0100202401126001
招标项目名称:
五华区2024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道路部分)监理服务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401126001004
标段名称:
五华区2024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道路部分)监理服务(四标段)

招标人:
昆明市五华区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2.16%
中标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项目经理/总监:
陈俊

合同公示日期:
2025-01-06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合同扫描件】五华区2024 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道路部分)监理服务(四标段).pdf
2025-01-06 14:34:45

111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项目名称:五华区2024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3改造项目(道路部分)监理服务(四标段)3委托人:昆明市五华区建设服务中心监理人: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306合同编号:签订日期:2024年12月31日签订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建设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页共32页: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昆明市五华区建设服务中心监理人(全称):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标段名称:五华区2024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道路部分)监理服务(四标段)。2.工程地点:五华区昆八中人行天桥、昆师专附小人行天桥、云南开放大学人行天桥。3.工程规模:昆八中人行天桥、昆师专附小人行天桥、云南开放大学人行天桥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含桥梁工程、电气工程等)。本标段建安工程费约2130.95万元,招标规模约49.01万元。4.监理服务范围:昆八中人行天桥、昆师专附小人行天桥、云南开放大学人行天桥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含桥梁工程、电气工程等)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服务;缺陷责任期阶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具体的监理服务范围由委托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监理人需配合委托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监理服务费率的理由)。5.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第2页共32页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件,即:附件一:建设工程廉政合同附件二:中标通知书附件三: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监理工程人员一览表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六、监理服务质量及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云南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陈俊,身份证号码:******************,注册号:53003020。五、签约酬金:固定综合费率:2.16%;监理收费计费基数2130.95万元。第3页共32页暂定总监理服务费:46.02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零贰佰元整),含税6%。其中:监理服务费:43.42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肆仟贰佰元整);增值税金:2.6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增值税税率:6%。如遇国家政策导致税率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最终监理服务费,以经审定的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乘以中标费率计算结果为准。六、期限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在合同签订15日内向委托人提供合同暂估金额5%的履约担保,计46.02万元×5%=2.301万元。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地点:昆明市五华区。2.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监理人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生效。九、送达本合同所载的联系方式为双方认可的真实有效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如发生任何变化,双方均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以及在本合同所涉诉讼或仲裁案件(如发生)中,以合同所列联系地址作为双方联络的依据和诉讼(仲裁)程序送达地址,合同对方或法院-或仲裁机构以EMS、挂号邮件、电子送达等方式信息文件送至本合同所列地址的,即视为有效送达对方。双方在此同意,文件发送方将文件在邮第4页共32页政部门寄出后,以文件接收方在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文件因拒收等原因被退回的,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委托人:联系人:邹忠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兴华街48号微信:15288192985电话:15288192985监理人:联系人:张春来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润城第一大道2栋26楼邮箱:ynmcsaynmcs.com微信:13099900906电话:13099900906区建设4(以下无正文)委托人:昆明市五华区建设服务中心监监理人: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盖章)公司(盖章)住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东路60号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幢26楼)邮政编码:650000邮政编码:650228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杨清经办人:经办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严家地支行账号:账号:2502011409024539396电话:0871-63612546电话:0871-64199068传真:传真:0871-64199068第5页共32页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第6页共32页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第7页共32页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第8页共32页(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第9页共32页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第10页共32页处理。(3)监理人不认真履行合同,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监理人承担。(4)因监理人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全额赔偿委托人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公证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为保全违约方财产而向第三人支付的费用等。(5)其他按投标文件各项承诺执行。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100%。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项目开工后,委托人支付监理费进度款不超过合同暂估价的50%;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支付至以第三方造价单位编制的控制价为计费基数计算出的监理费的70%;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非监理人的原因,有权部门审计工作六个月内未完成,委托人支付至以第三方造价单位审核的结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出的监理费的80%;取得审计报告并提交完整的监理归档资料后,支付至审定监理费的97%;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相关手续后支付剩余尾款。注:本工程监理费用为实施完成合同委托的监理项目所必须的全部费用,监理人应考虑人员、设备、保险、利润和物价等一切因素,委托人不再支付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任何监理工作费用(包括附加工作、额外工作、工程延期等)。监理周期为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如因施工期延长而导致监理周期延长的,监理费率不变。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第23页共32页+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履约担保递交完成,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有关工程设计、造价及专项技术,保密期限为长期。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无9.补充条款:(1)监理人事实构成违法转包行为的,则视为监理人违约:①在签订合同前,监理人构成违法转包行为的,委托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监理人的违法转包行为通知交易中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委托人将上报招标监管部门,并给予监理人不良市场行为记录;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监理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在签订定合同后,监理人构成违法转包行为的,委托人将解除与监理人的合同,解除行为生效后,委托人可以重新组织其他监理人进场继续进行监理工作,原第24页共32页监理人无条件退出,原监理人应将已完成的相关资料全部移交给委托人。解除合同后监理人直接全额扣罚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再拨给原监理人;同时,原监理人还必须承担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损失和因监理人前期监理部分的工程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的一切费用;同时委托人将上报招标监管部门,并给予监理人不良市场行为记录。(2)履约担保:①监理人应在合同签订15日内向委托人提供合同暂估金额5%的履约担保。②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保函、电汇、支票。③履约担保金的返还:工程竣工完成验收合格并提交档案接收部门对监理应归档预审通过的相关证明或回执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息返还;(3)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撤换或变更不低于投标文件明示或承诺的人员专业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的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5天,质量和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5天;有施工工作开展的期间,总监、质量和安全专监三个岗位至少有2人驻场监理。监理人未能按合同及规范要求的人员配置、管理要求、工作职责等正常履行合同义务,每检查发现一次,处以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自监理酬金中扣减;情节严重的,作不良记录或诚信评价登记。(4)监理规范及质量验收:①监理人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国家颁布的现行监理规范进行监理。②监理人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办理验收合格签证手续后,方能进行下列一道工序的施工。③工程验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验收规范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并一次验收合格,不合格的工程坚第25页共32页决返工,并作备忘录记录在案。④质量标准及监理规范: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云南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监理人员在现场应统一着装、挂工作牌。保修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正)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的规定。⑦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未经委托人允许不得更换或退场。⑧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不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应在7日内响应并落实。附件一:建设工程廉政合同附件二:中标通知书附件三: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监理工程人员一览表第26页共32页(此页无正委托人:昆明市五华区建设服务中心监理人: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盖章)司(盖章)住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东路60号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幢26楼)邮政编码:650000邮政编码:650228雁张法定代表人:江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杨清经办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严家地支行账号:账号:2502011409024539396电话:0871-63612546电话:0871-64199068传真传真:0871-64199068(此页无正委托人:昆明市五华区建设服务中心监理人: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盖章)司(盖章)住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东路60号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幢26楼)邮政编码:650000邮政编码:650228雁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江杨清经办人:经办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严家地支行账号:账号:2502011409024539396电话:0871-63612546电话:0871-64199068传真传真:0871-64199068第27页共32页附件一: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建设单位(甲方):昆明市五华区建设服务中心中标单位(乙方):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五华区2024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道路部分)监理服务(四标段)投资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五发改投资【2023】43号投资来源:政府投资投标形式:公开邀请□直接发包口未招标口中标价:费率2.16%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建设地点:五华区评标形式:综合评分回量化评分口合理最佳低价口定标形式:当场口隔日回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先、干部廉洁,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工程廉政合同。1、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其他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2、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潢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施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施工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28页共32页3、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甲方或乙方的贿赂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如有违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的3%-5%,或者中止工程建设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计算款中扣除。6、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凡是未按规定签订《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同意或者进行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违者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8、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履行《工程廉政合同》中的相互监督、自查自纠等情况,甲乙双方分别在工程建设合同中要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鉴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做出报告。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可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有违反,对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从严追究责任。9、工程竣工验收同期,甲乙双方要分别向本单位的纪检部门和鉴证的纪检监察、部门写出执行《工程廉政合同》的情况总结和相互鉴定报告。第29页共32页未按规定做出报告或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不同意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10、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经纪检监察机关、部门鉴证后生效,并由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鉴定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督执行。(以下无正文)甲方单位(公章):昆明市五华区建乙方单位(公章):云南城市建设工程设服务中心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0871-63612546电话:0871-64199068第30页共32页附件二: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编号:GC530100202401126001004招标编号:GC530100202401126001004中标人名称: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你方于2024-11-29(投标日期)所递交的五华区2024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道路部分)监理服务(项目名称)五华区2024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道路部分)监理服务(四标段)标段监理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2.16%总监理工程师:陈俊。质量标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云南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打印日期:2024-12-09作为办理后续手续的唯一中标凭证,请妥善保管,复印无效!遗失不补第31页共32页11附件三: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监理工程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从事专业年限拟任职务拟进场时间1陈俊男52岁专科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29年总监理工程师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2王立霞女43岁本科测量工程高级工程师22年测量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3武跃斌男37岁本科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15年质量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4王浩宇男48岁专科安装工程工程师26年进度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5吕帆男50岁本科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安装高级工程师27年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6单飞男46岁本科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19年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7吴永斌男49岁专科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师30年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8魏永平男45岁专科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25年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9徐禄荣男36岁专科市政工程工程师14年交通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10张磊男46岁专科给排水工程工程师24年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11盛林男56岁专科电气安装工程师30年照明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12章旭东男53岁专科房屋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工程师30年弱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13郑朝华男43岁专科园林绿化工程师21年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14陈杰男39岁硕士研究生森林保护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15年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15宋俊宏男41岁专科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16年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16杨峰男27岁专科建筑工程机电项目/8年资料员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17梁琴乐男33岁本科工程监理助理工程师12年监理员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18吴兴星男28岁专科建筑工程施工助理工程师8年监理员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19田宏宇男26岁专科工程测量技术/4年监理员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进场第32页共3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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