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食材加工配送服务 食堂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5)
公告内容: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食材加工配送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CZ2024-5321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食材加工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CZ2024-5321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食材加工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
联系方式:020-83007505
供应商(乙方): 蔬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宁路16号蔬绿产业园C区
联系方式:40066117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食材加工配送服务项目
1(项)
5,260,000.00
5,260,000.00
合同金额: 5,260,000.00元,大写金额:伍佰贰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5年01月06日
甲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电话:020-83007505传真: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乙方:蔬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电话:400-6611-725传真:020-82764481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宁路16号蔬绿产业园C区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食材加工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额为(大写):伍佰贰拾陆万元(¥5,260,000.00元)人民币。成交折扣率:74.00%o二、服务范围1.供货品种:粮油、肉类、蔬菜瓜果、副食品等(均为非转基因产品);具体数量以甲方计划为准。2.交货时间:乙方应保证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甲方所订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3.交货地址:白云区人民法院本部食堂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太和人民法庭食堂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龙兴西路龙泉新村钟落潭人民法庭食堂广州市白云区竹料大道西116号人和人民法庭食堂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蚌湖路3号江高人民法庭食堂广州市白云区神山仙苑直街222号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对供货配送单位的管理、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与评价,并参与确定最终供货单价。1.2要求乙方按照相关物料要求进行供货配送,甲方有权对配送物料进行抽检验收,核查相关原始凭证,并保有退货换货的权力。预验收由乙方执行。乙方自行对货物进行检验,经预验收合格,方可发货。预验收至少应包括:外观没有任何明显缺陷;外包装上应符合卫生标准。货物送到供货地点后由甲方委派代表第2页进行验收。对所供货物的质量进行抽检:若抽检发现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发现腐败变质的蔬果、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情况。若抽检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若抽检发现所供货物的资质证照不全的情况则整批货物全部退货。对所供货物的重量进行验收:验收人需按照索取单据——过磅——入库的程序对当次货物进行验收,对于缺斤少两(或含冰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1.3乙方存在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赔偿损失。1.3.1配送的物料存在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发现使用劣质原料、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等食材质量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的。1.3.2乙方对已知的食品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如实汇报给甲方的。1.3.3引起重大食品安全责任问题或其他事故不配合处理的。1.3.4出现与第三方联手哄抬物价现象的。1.3.5向甲方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的。1.3.6存在转包行为的。1.3.7被媒体负面曝光的。1.3.8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性行为及本合同约定其他应解除合同的行为。1.4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有效经营资质和资格进行经营,为甲方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供应配送服务。2.2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需求将所需商品送到指定地点。2.3乙方供应的物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的物料需要提供各类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供应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凭证。2.4乙方应提供一站式服务,物资的选择、送货、收退、结算等所有服务均第3页有专人负责跟进,送货前应预先通知甲方,并提供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卸货、免费搬运等服务。以“先送货和验收,后结算”的方式进行。2.5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无故拒绝或没有按时进行报价,累计达到两次的,视为其严重违约行为,同意甲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要求甲方作任何赔偿。2.6由于食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或其它责任事故,乙方承担所有责任。2.7乙方须保证在恶劣天气下能正常供货。2.8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供货,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被退回。2.9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属单位的各项规定。2.10如果乙方在合同履约期间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其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条款处理。2.11乙方需配合采购人完成扶贫采购任务,按规定比例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购买相应的食材。采购农副产品的具体金额原则上以广州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下发通知要求为准(例:2024年采购额为年度采购总金额的30%)。“国家832扶贫平台”预留份额需按照“国家832扶贫平台”上公示的价格进行结算,结算价格公式=国家832扶贫平台公示单价×实际供货量,不执行折扣,不另计税费,采购人根据采购清单和发票向乙方付款。乙方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在“832平台”上采购农副产品时,必须以采购人的名义采购,具体采购产品类别、数量、预算及时间等由采购人确定,合同期间如政策调整,则按最新的政策执行。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服务期限为二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2025年1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第一年预算金额263万元的30%即78.9万的费用作为预付款,乙方每月按照甲方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结算时,双方对本月供应货款核对无误后,由甲方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乙方付款。第4页2、乙方与甲方分别在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上个月的配送结算清单及货款,核对无误后甲方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依照对账结果一次性支付上个月货款。3、乙方需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乙方按甲方实际采购数量开具发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六、货物验收(一)检验流程1、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2、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必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要验收。4、验收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对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甲方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单位送货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二)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甲方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乙方必须按配餐区规定时间,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重新送货,补货价格跟同时段报价一样。(三)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上确认签名,货物收货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四)验收要求4.1验收发现食品安全有质量、数量、规格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如发现腐败变质异味、污染变质等,一经发现,第5页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送货数量与订单不符时:多送部分有权拒收,少送部分必须在1小时内补货送到。4.2畜禽冻肉类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食品全部退货,并按配餐区的要求按时重新配送。4.3合同期内,甲方每半年将随机抽查当天配送食材,将抽查货物交至具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该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应付款项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应付款项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八、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其它第6页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乙方(供应商)须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二、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肆份。团有限姆长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大水口品代表AN代表:5签订地点:sr签订日期:224年12月3日签订日期:开户名称:银行帐号: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加工配送服务 食堂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