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和静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和静县农业农村局
二、供应商名称:智汇邦达(新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静县农业农村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61101000018663819
五、合同编号:11N0104553082025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120000
12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和静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巴义尔
联系电话:15099473812
传真:/
地址:和静县和静镇天鹅湖北路109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4553082025601).pdf
合同编号:11N0104553082025601采购单位(甲方):和静县农业农村局服务单位(乙方):智汇邦达(新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库尔勒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监理服务”项目-智汇邦达(新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监理服务”项目-智汇邦达(新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监理服务”项目-智汇邦达(新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品牌:1项120000.00120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20000.00120000.00120000.00120000.00120000.00120000.0012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壹拾贰万元整壹拾贰万元整壹拾贰万元整壹拾贰万元整壹拾贰万元整壹拾贰万元整二、付款方式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120000.00元(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按工程进度付款。三、服务条款(1)、监理依据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监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现行的有关条例、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等。(2)、委托人的权利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1.没有按约定时间内及时签订监理合同。2.没有按约定时间组建现场监理组织机构。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4.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5.未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3)、监理人的权利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1.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2.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支付工程款。(4)、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一般文件5天;紧急事项3天;变更文件3天。(5)、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本工程委托人不向监理人提供工作、生活条件,由监理机构自行安排,费用自理:为保证工程建设监理任务正常开展,监理单位自行配备车辆。(6)、监理人的义务1.监理服务内容:施工全过程。2.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3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3.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是:按照批准的工程项目划分确认的部位及委托人认为工程现场需要的部位和工序。4.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按照经质量监督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划分中确定的分部工程。5.在本合同终止后30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7)、附件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3(一)设计方面。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作专题报告。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5.其他相关业务。(二)采购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3.其他相关业务。(三)施工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査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査,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査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査原因提出处理意见。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过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15.其他相关业务。四、违约责任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违约金:赔偿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期得利益损失、名誉损失及实现损失的费用、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当期应付款总额x银行同期贷款利率x拖延支付天数。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违约金:赔偿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期得利益损失、名誉损失及实现损失的费用、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交通费、鉴定费等。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总监理工程师不到岗的每一人次处500元人民币违约金,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岗的每一人次处200元人民币违约金(注: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期内每月驻工地时间累计不少于22天),监理员不到岗的,每一人次处200元人民币违约金,累计5人次及以上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由于监理人在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超出《施工合同》付款约定部分,由监理人员负责追回,单次进度超付5%以上的,委托人可扣除监理人单次进度全额的监理费。3、监理单位弄虚作假、超越权限、导致虚增工程量、多计价款的,委托人有权不支付监理费,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五、其他2/31、甲方指派马·马来(身份证号:******************)作为本合同履行的甲方的授权代表人,手机:15001593070,微信号:15001593070,通信地址:和静县农牧大厦,电子邮箱:67359233@qq.com,乙方指派王洪斌(身份证号:******************)作为本合同履行的乙方的授权代表人,手机:13909862778微信号:13909862778,通信地址:通信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迎宾路南八巷2-18号B01号,电子邮箱:1499903055@qq.com。甲、乙方双方指派的授权代表人,代表本方发出指令,确认合同履行中的相关事宜,签收往来函件,变更、调整合同条款,确认合同履行,解除、终止本合同及其他相关事宜。2、本合同中双方列名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3、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和静镇天鹅路1099号,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迎宾路南八巷2-18号B01号电话:15001593070,电话:18909968688开户银行: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路信用社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新市区支行账号:845060012010113519290,账号:65050170883700001564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和静镇天鹅路1099号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迎宾路南八巷2-18号B01号电话:15001593070电话:18909968688开户银行: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路信用社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新市区支行账号:845060012010113519290账号:65050170883700001564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