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段工程 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道办事处2025)



G324线新结养护站到长贵村路段“亮灯”工程采购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G324线新结养护站到长贵村路段“亮灯”工程采购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220071985152410250719

项目业主:

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道办事处

服务机构:

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G324线新结养护站到长贵村路段“亮灯”工程采购设计服务

合同编号:

4413220071985152410250719

合同总金额:

¥65,8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1月08日至2025年02月08日

服务内容: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G324线新结养护站到长贵村路段“亮灯”工程,本次采购的服务是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附件

29-G324线新结养护站到长贵村路段“亮灯”工程.pdf

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道办事处 2025-01-06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G324线新结养护站到长贵村路段“亮灯”工程工程地点:惠州市博罗县合同编号:YT24-J-CX-053设计证书等级:甲级A144002161发包方: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道办事处设计方: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I发包方: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道办事处设计方: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包方)拟修建G324线新结养护站到长贵村路段“亮灯”工程,委托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承担设计工作。双方就本项工程设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4、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第二条设计依据1、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2.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2.2《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2.3《路灯管理与路灯技能设计、施工、维护技术标准指导手册》2009;2.4《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等。第三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G324线新结养护站到长贵村路段“亮灯”工程22、工程地点:惠州市博罗县3、项目投资估算为:182.3万元4、工程规模、特征:在G324线新结养护站到长贵村路段改造及完善太阳能路灯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5、承包内容:按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现场指导与验收等后续服务。第四条发包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1、向设计方提供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资料;第五条设计方向发包方交付成果文件、份数、地点、时间及质量要求1、设计工期:接到发包方提供的规划等资料后5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后3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2、设计成果及质量要求(1)设计依据以发包方提供的基础资料为准。府名(2)设计方的所有设计文件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3)设计方向发包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为:正式出版设计文件4份。(4)上述成果文件需同时提供所有文字和图纸(CAD格式和PDF格式)的电子文件。(5)交付成果文件的地点:罗阳街道办事处。第六条工程设计人员要求负责本项目设计的班子必须健全,设计人员经验丰富、专业配套。施工中后续服务派设计代表一名,人员为:周曙。第七条工程设计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法31、设计项目收费(1)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参照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下浮率20%)。其中: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总额为设计收费计费额计算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取1.0,附加调整系数取1.0。(2)本项目设计收费为¥65,8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万伍仟捌佰元整(已下浮20%)。设计费按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不因工程结算价变化而调整。(3)工程建设期间,如需增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范围外的设计内容或技术服务才考虑签订补充协议调整设计费用,中选下浮率保持不变。(4)按上述方法计算的设计费,应包括设计方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含设计报建、设计送审、公开选取配舍、测量、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各设计阶段评审(若有)及征询意见、审查后修改图纸所发生的相关费用。2、付款方式(1)设计方完成施工图设计,且配合预算编制单位完成预算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设计方完成相应并交付成果资料后,发包方向设计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发包方信息如下:名称: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道办事处4纳税编码:114413220071985159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麻石巷71号上述费用由发包方以转账方式支付设计方:开户名称: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惠州辰星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惠州江城支行账号:44050171873700001161(2)设计方在收款前需提供合法有效等额且符合现行国家政策的税务发票。设计方提供的发票记载内容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税收优惠政策致票面税率变化,则不受此款约束,且价款不作调整。第八条双方责任及违约1、发包方责任(1)发包方按本合同第四条向设计方提交相关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方的过错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方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4)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应征得设计方同意,但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5)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方负责解决。2、设计方责任与违约(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其质量负5责。设计方逾期提交上述文件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将本合同设计工作另行委托其他机构完成,并依法追究设计方的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因设计方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其他损失的,应由设计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包方对设计方违约行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展期均不视为发包方对其权利的放弃。(2)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按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3)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4)工程预算过程中,设计方有义务、无偿地积极配合预算编制单位做好与本项目的预算编制及审定工作。(5)由于设计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深度不够、内容严重漏项或多计工程数量,造成工程设计变更造价累计超过工程审定预算价10%以上的,发包方将计扣设计方违约金造成变更总价超限的违约金=设计合同价×设计变更累计造价/审定预算价。若变更内容为设计预算中已包含,审定预算时扣除的,不扣减设计费。因设计图纸不全造成财政无法审核而扣减的部分,按比例扣减设计费。第九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6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合同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验收使用、结算完成为止。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方需要设计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支付。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函件、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发包方叁份,设计方叁份。6、合同各方均保证记载在本合同的地址是真实有效的通信地址(若无记载则以法定住所为通信地址),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通知或其它信函,自任一方按上述地址寄出之日起满两日即视为送达(即使是收件方不能收到或拒收亦视为送达)。上述地址如有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视原地址为有效地址,其他方按原地址寄出之日起满两日仍视为送达(即使是收件方不能收到或拒收亦视为送达)。7第十二条合同附件1、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2、授权委托书[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发包方名称: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道办事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11签订日期:2024、11.8设计方名称: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20u4、1.88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号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HZ2411050485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受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道办事处委托,G324线新结养护站到长贵村路段“亮灯”工程采购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13220071985152410250719),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陆万伍仟捌佰圆整(¥65,800.00元)。服务时限为:中选公司中选后5个工作日与业主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图纸设计;并提交设计图纸等文件资料。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道办事处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道办事处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9博罗县行政服务中心2024年11月05日东省网上中介服务,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段工程 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