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及边坡治理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缙云县民政局2025)
缙云县普惠关爱工程—大洋养老院道路及边坡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缙云县普惠关爱工程—大洋养老院道路及边坡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A3311011160015912
招标人:
缙云县民政局
代理机构:
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11332526002660686U
代理机构代码:
91330105MA7H0MTW17
标段名称:
缙云县普惠关爱工程—大洋养老院道路及边坡治理工程
标段编号:
A3311011160015912001001
中标人:
浙江仙都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金向民
中标人代码:
91331122746338542X
质量目标:
合格
工期:
180
合同期限:
180
合同金额:
7441763.00
交易平台名称:
缙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合同签署时间:
2024-12-31 00:00:00
道路工程、交通设施、挡墙及排水沟、锚杆及挂网喷播等
附件下载:
缙云县普惠关爱工程—大洋养老院道路及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合同.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缙云县普惠关爱工程一大洋养老院道路及边坡治理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0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缙云县民政局承包人(全称):浙江仙都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缙云县普惠关爱工程—大洋养老院道路及边坡治理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缙云县普惠关爱工程—大洋养老院道路及边坡治理工程。2.工程地点:缙云县大洋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缙发改投资〔2024〕237号。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县财政安排及业主自筹。5.工程内容:本项目道路全长1095.22米,宽6米,占地面积为3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道路边坡治理、挡土墙等。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道路工程、交通设施、挡墙及排水沟、锚杆及挂网喷播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佰肆拾肆万壹仟柒佰陆拾叁元整(¥7441763元);其中:农民工工资占比:15%;农民工工资金额:1116264元;(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元整(¥33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金向民。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2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缙云县民政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民有m华建船用设华JK可7发包人:((公章)凇章题210052925-3312g08272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大郑理防家(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31122746338542X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问渔西路482号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21400郑佩军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0578-3319277传真:0578-3319278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缙云县支行开户银行:账号:33001697435050000290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规定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对本工程洽商变更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招标文件及询标记录、投标书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书面协议。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工程监理乙级;联系电话:13567623580,;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室。1.1.2.5设计人:名称: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行业(给排水、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联系电话:18205882175,;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3幢16楼1602号、1603号、1606号。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见规划红线图。1.1.3.10临时占地包括:_/_____。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浙江省行政规章、丽水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浙江省行政规章、丽水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规定的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3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整施工图3套,承包人需要多套施工图,自费复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招标内容中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第6.1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合同专用条款工程结算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合同专用条款工程结算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陈颖涛,;身份证号:******************,;职务:民政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联系电话:13957095979,;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三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已具备施工条件。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以立项批复为准。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五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并符合备案归档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2)接至施工现场的施工、生活用水、用电及场内施工道路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负责对损坏原通行道路的修复,确保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并负责对影响范围内水、电、通讯等管线的保护和修复。3)在未交付给项目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必须负责场地内的日常维护(费用自理)。4)承包人开工前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调查、核对,未经允许不得砍伐树木,施工期间做好保护,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如因承包人范围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5)在竣工验收合格通过之日3个月内提交结算资料,并送交结算审核。承包人若需搭建临时办公用房必须向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时临时占用的场地(含硬化层)及临时搭建的办公房、工棚、围墙等,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0天内必须拆除并清理干净(费用自理)。否则,发包人将安排其他单位拆除清理,相关费用从承包人计量款或履约保证中扣除,且按工期延误条款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A—送审造价、B—核减额、C—核增额、D—追加审计费)23、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5套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和缙云城建档案馆档案最新要求整理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包括全部相片、扫描件)及3套光盘,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延误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1万元/天。24、使用不合格或以次充好的材料、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承包人必须进行返工处理,并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25、所有需保修的项目,总包单位需在24小时内到场落实处理,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5万元/天。26、承包人应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发生欠薪投诉,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5万元/次。27、承包人在基础开挖时应做好与周边临近建筑物的维护工作,如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8、项目班子成员进入一般不良行为公示的1人1次,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万元,项目班子成员进入严重不良行为公示的1人1次,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企业进入一般不良行为公示的,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企业进入严重不良行为公示的,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上述违约金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29、本文件中的违约金不同于履约保证金,违约金金额不受履约保证金金额限制。本合同中的违约金特指惩罚性违约金,以上违约金均从同期施工进度款中扣除。30、承包方须自行踏勘施工现场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1、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班子成员,承包方应无偿响应,且拟调入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不能低于原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准予变更。3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的,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包括给资源处置方造成的损失),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万元。33、承包人不得擅自处置施工现场土石方,一经发现,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万元。34、项目开工前,承包人应至当地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核准手续。35、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钢筋、钢材、水泥及装修材料)前,须将采购计划、品牌(产地)提交发包人报备同意后方可使用。36、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至当地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核准手续。3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6:安全生产责任合同附件7:丽水市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缙云县民政局承包人(全称):浙江仙都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缙云县普惠关爱工程—大洋养老院道路及边坡治理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招标范围内所列项目。除正常使用磨损外,其它属质量缺陷的,一切由承包方承担保修及费用。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民意设有县会明承包人(公发包人(公章):2可3地址:地址:缙云县五去街道问渔西路482号2331100529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防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0578-3319277传真:传真:0578-3319278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缙云县支行开户银行:账号:33001697435050000290账号:34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序号主要常驻人员主要常驻人员主要常驻人员主要常驻人员现场承诺每月到位天数序号岗位类别姓名职称相关证书现场承诺每月到位天数1项目经理金向民工程师建造师证:浙233201020231240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建安B(2023)130019225日2项目技术负责人樊李峰工程师职称证:B2017126625日3施工员张国平助理工程师施工员证:033231040000300023925日4安全员陈海亮助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建安C3(2010)160023925日5材料员谢旭辉助理工程师材料员证:033181119331801867025日6资料员陈碧杨工程师资料员证:033151149331501585025日7质量员陈鸿钟助理工程师质量员证:033181099331801430525日附件6: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的法规、条例和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缙云县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浙江仙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第一条本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是:1.消灭重大和一般质量事故;2.消灭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施工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谁管生产、谁管安全”,做到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3.双方都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发现对方在施工作业中,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适时布置任务。2.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指导、服务、督促、检查。3.帮助乙方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并及时进行推广。4.定期召集乙方有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交流情况,剖析问题,布置工作。第四条乙方的义务1.项目经理应对本工程的安全及事故负总责,并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有关工作的安全管理。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按规范进行安全操作,确保安全生产。3.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做到驻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在施工现场中,要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4.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督促班组及时整改。5.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6.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7.对各施工点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8.严格执行投标书中所有安全生产承诺的内容。9.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件,导致乙方及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各自承担的义务负责,如有违反,造成事故者,按管理权限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11双方签字后即生效。1第八条本合同申乙双方各执一汾,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花理人9法定代表人家签订日期:二0二四年十二月三一日附件7:丽水市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缙云县普惠关爱工程—大洋养老院道路及边坡治理工程发包单位名称(甲方):缙云县民政局承包单位名称(乙方):浙江仙都建设有限公司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造价(款)、材料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暗示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服务活动。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及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缙云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执行。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根据《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至主合同履行结束时止。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长4可福K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影I郑源3311212105292521000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家签订日期:二0二田年十二月三十-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及边坡治理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