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居家养老服务 助餐服务 助浴服务 助洁服务 助医服务 生活 助餐类服务 助浴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2004001

二、合同名称:平房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惠众)

三、项目编号:[230108]ZXXMGL[CS]20220003

四、项目名称:平房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局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西路2-3号
联系方式:13704509046
供应商(乙方):哈尔滨市平房区惠众为老服务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滨河大道10号(新牧社区二楼205室)
联系方式:1500463304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第二包区域:平新街道办事处、保国街道办事处、建安街道办事处、联盟街道办事处、平盛街道办事处、平房镇辖区。
1(项)
¥90,680.00
¥90,680.00


合同金额: 90,68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零陆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2月27日
履约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政府居家养老服务—惠众为老)2025年采购服务类合同2025.1.7.pdf
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局
2025年01月07日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局供应商(乙方)哈尔滨市平房区惠众为老服务中心项目编号:230108]ZXXMGL[CS]20220003签订地点:哈尔滨平房区新疆西路2-3号签订时间:2025年01月07日甲方经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甲方2022年-2024年度平房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第二包)项目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2022年12月15日关于_《2022年-2024年度平房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招投标文件(项目编号:[230108]ZXXMGL[CS]20220003)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承诺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竞争性磋商文件;2.乙方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1.乙方承接2022年-2024年度平房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第二包)项目,服务内容依据“2022年-2024年度平房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投标文件”(项目编号:[230108]ZXXMGL[CS]20220003)要求执行。2.服务区域包括:平新街道办事处、保国街道办事处、建安街道办事处、联盟街道办事处、平盛街道办事处、平房镇辖区内。服务项目序号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助医服务、生活照料、助行服务、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1餐等助餐配餐类服务。助餐类服务。为解决老年人吃饭难的问题所提供老年助餐的各类服务项目。如:定点就餐、上门送餐、上门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助医服务、生活照料、助行服务、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2助浴类服务。为老年人进行个人卫生清洁的各类服务项目。如:个人护理、温水擦浴、床上泡浴、口腔护理、陪同外出助浴、定点助浴等卫生清洁类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助医服务、生活照料、助行服务、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3助洁类服务。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满足其最基本生活需要各类服务项目。如:家务料理、整理室内卫生、清洗衣物、上门理发等生活照料类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助医服务、生活照料、助行服务、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4助医类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保障其身体健康,协助身体康复的各类服务项目。如:生命体征监测、康复按摩、陪护就医、协助服药、心理慰藉等健康保健类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助医服务、生活照料、助行服务、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5生活照料类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个人卫生清洁、衣着服务、修饰服务、协助喂食、口腔清洁护理等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助医服务、生活照料、助行服务、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6助行类服务。为失能、半失能、超高龄老年人等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帮办跑腿的各类服务项目。如:待缴费用、代购商品、陪同外出散步等帮办助行类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助医服务、生活照料、助行服务、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7质。精神慰藉服务。根据老年人精神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读书读报、精神抚慰等服务。服务对象根据实际需求向供应商进行“点单”,供应商安排服务人员提供具体服务,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所提供服务的相关资具体服务需求8同时满足。评率需达到90%以上。务计划。(一)供应商需能提供三项以上服务类别。(二)供应商每月需为服务对象开展不低于2次且总计不低于4小时标准的居家助洁服务,时长与次数需(三)供应商服务期间,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全年好(四)供应商需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并制定服(五)为失能老年人开展家庭护理服务,探索“家庭照护床位”模式,提供合理规范的实施方案。(六)春节、中秋等节假日为孤寡老年人、失独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居家养老服务群体开展志愿、慰问活动。人员配备要求9供应商工作人员配备要求:服务人员配备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优质养老专业服务团队,配备养老护理员、心理咨询师、康复理疗师、社工等专业人员,养老服务人员须持证上岗。(二)供应商须具备5名以上养老服务人员。(三)每年至少参加2次以上服务培训活动,服务人员的培训上岗率不低于100%。人员配备要求10案。服务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供应商工作人员配备要求:人员备案:供应商每年需向平房区民政局提供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名录进行备南2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12月28日起至2025年12月27日止。服务期为三年,合同采取1+1+1方式,一年一签。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90,68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零陆佰捌拾元整);结算方式:项目经费分四期支付。第1期:支付比例25%,合同签订后,完成第一季度全部指标,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合同价款。第2期:支付比例25%,完成第二季度全部指标,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合同价款。第3期:支付比例25%,完成第三季度全部指标,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合同价款。第4期:支付比例25%,完成第四季度全部指标,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合同价款。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4.甲方每月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意见调查,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投诉量等方面情况,作为每季度拨付服务费用、签订下一年合同的依据。(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工作;5.经甲方每月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服务对象满意度应达到95%以上;乙方服务质量或服务时间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限期乙方15日内改正,如限期内不改正或改正达不到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6.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3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7.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8.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情况用于商业用途,如乙方在学术、文化交流及出版物方面需介绍该项目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平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按照乙方提交的项目结项总结报告根据项目服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第九条履约、服务质量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按时付款,若逾期付款,应按未付款项部分计算,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2.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内容,绝对不能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乙方如果发生任何违约行为,除返还项目款外,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根本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经济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房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7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本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市和区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备案手续。5甲方(章)2025年01月07日乙方(章).2025年01月07日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西路2-3号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滨河大道10号(新牧社区二楼205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一洲看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0451-86505315电话:15004633043电子邮箱:974638804@qq.com电子邮箱:hrbpfhz@163.com开户银行:工行平房支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账号:3500080129001216317账号:231000827013000120226和店加北营6合同附件服务类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服务类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其它具体事项:3、其它具体事项: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注:售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服务 助餐服务 助浴服务 助洁服务 助医服务 生活 助餐类服务 助浴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哈尔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