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核资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玛曲县财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 甘臻会咨询(2024)144号
二、合同名称: 玛曲县财政局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125001JH623025003
四、项目名称: 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玛曲县财政局
地 址: 无
联系方式:无
供应商(乙方):甘肃臻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无
联系方式:无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摸底,进一步核实房屋和构筑物、土地、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组织对资产存量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各单位汇总填报清查报表,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资产查明原因、作出说明,和清查结果一起履行审批程序;对房屋、土地类资产进行不动产测绘、鉴定及消防检测;资产清查账务处理结果要在部门账务中全面反应。;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项目:数量1;玛曲县财政局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项目: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项目:单价86元;玛曲县财政局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项目:单价860000元;
合同金额: 86.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开始日期:2024-12-31;履约截止日期:2025-02-28;计划验收日期:2025-02-28;履约地点:玛曲县;首付款金额:43万元;首付款截止时间:;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1-07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20250107163146589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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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臻会咨约〔2024]144号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业务约定书甘肃臻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同备案号:2025HTBA00006国业务约定书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业务约定书甘臻会咨约(2024)144号委托方:玛曲县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甘肃臻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乙方)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核资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说明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以下简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2.制定“合同主要条款”的依据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根据“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项目”(磋商编号:GNJY-ZC-2024-254)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3.采购服务清单及合同价格:序号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备注11.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系统培训及上机操作指导,加强资产系统操作规范,系统技术支持、资产账面核对等工作。2.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摸底,进一步核实房屋和构筑物、土地、设备、车辆、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报价包括服务本身价格、税金及完成选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48名城广场1幢1单元20层2015室电话:0931-87068281国业务约定书3.组织对资产存量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各单位汇总填报清查报表,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资产查明原因、作出说明,和清查结果一起履行审批程序。4.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结果及认定,在省财政厅的资产管理系统中完善更新处理清查后的认定数据。5.资产清查账务处理结果要在部门账务中全面反应。6.对部分单位的部分房屋、土地类资产进行不动产测绘、鉴定及消防检测,具体以甲方的实际要求为准。本项目服务工作发生的所有费用总计金额:人民币捌拾陆万元整(¥860,000.00元)总计金额:人民币捌拾陆万元整(¥860,000.00元)二、质量保证1.乙方应独立完成任务,并确保效率和质量。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任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完成。2.乙方及其项目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清查核资,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廉洁自律,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3.工作过程中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事项和信息,·确保工作底稿的全面、完整,并及时向甲方移交全部盘查清查资料。4.乙方必须对项目相关文件以及由甲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清查核资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清查核资的有关情况。5.乙方及其清查人员不得与项目相关单位发生任何有经济关联的行为,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清查核资内容无关的要求,更不得借清查核资之机承揽其它业务。6.乙方拟派出人员即应为实际项目组成员,项目组个别人员变动须经甲方同意(替换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等不得低于原派出人员),最多允许替换一人。向甲方申请替换时,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替换人员的学历和学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48名城广场1幢1单元20层2015室电话:0931-87068282国业务约定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佐证资料。7.乙方须对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项目相关的系统平台、工作软件、使用工具等项目过程环节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8.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人员、车辆、工具财物、安全损失等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进行赔偿。9.乙方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保证项目通过上级的验收。三、服务期限及标准1.服务期限: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2月28日2.服务地点:甘南玛曲县;3.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杨颖18919151009:4.项目成果的呈现形式:资产清查审核报告;四、付款方式7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甘肃臻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雁南路支行账号:610101403000018282.甲方应在与乙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现场工作开始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4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元整。2.乙方交付正式报告并经过甲方验收后30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费用,即4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元整。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五、验收要求甲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指示要求,根据需要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10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不限于实地的复核。必要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48名城广场1幢1单元20层2015室电话:0931-87068283业务约定书时,甲方有权邀请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指定具体项目负责人,配合乙方工作的沟通衔接,保障合作顺利进行。2.甲方须保证所涉及到的资金配合到位,甲方应在职权范围内全力配合乙方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其它工作。3.甲方须在本合同最终验收通过后无任何产品问题30天内付清全部款项,同时合同终止。281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需要确认的一切工作计划和相关信息均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书面给予回复。2.乙方应当委派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组,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并对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效果向甲方负责。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停止或延迟工作。3.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所提供或使用的数据、文章、报告等所有材料文件为乙方合法拥有或合法使用,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况。八、延期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遇不能按时交付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酌情延长交付时间或终止合同。1.乙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交付,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将没收履816约保证金(如有),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48名城广场1幢1单元20层2015室电话:0931-87068284国业务约定书2.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每超期一天,扣合同金额的0.1%,累计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违约责任1.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无法正常使用而造成的风险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2.乙方达不到项目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安全及损失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提出更换项目经理的权力,乙方应及时给予更换。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以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和双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资料、图纸、数据、文案以及与业务有关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另一方赔付因泄密造成的损失。十二、合同的生效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48名城广场1幢1单元20层2015室电话:0931-87068285国业务约定书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由甲方负责报送)及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备案。十三、合同的终止本合同约定期限到期后自行终止,但合同的终止并不免除双方此前已经产生的权利及义务。十四、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仅限于“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项目”台作之约定;如果甲方需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之外的服务,乙方将和甲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作为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F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单位名称(公章)乙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单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财政局路5148名城广场1幢1单元20层2015室的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联系电话:13909418565联系电话:18919151009签约日期:2024年月日签约日期:20年月日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48名城广场1幢1单元20层2015室电话:0931-87068286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项目成交通知书通知书编号:D03-12623000082354979W-20241213-005529-9甘肃臻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贵单位于2024年12月27日所递交的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项目001磋商响应性文件已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贵单位成交,并被我方接受,现成交公示期满,请务必于接到此通知书30日内到玛曲县财政局商签合同事宜,具体中标内容如下:项目名称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项目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项目采购单位玛曲县财政局玛曲县财政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中标(成交)内容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玛曲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资服务中标金额大写:捌拾陆万元整小写:¥860000.00元大写:捌拾陆万元整小写:¥860000.00元采购单位(盖章)2024年12月27日采购单位(盖章)2024年12月27日代理机构(盖章)拉男2024年12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清查核资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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