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美化采购合同公告(思南县林业局2025)



一、合同编号:52062425599757910979272024001001

二、合同名称:思南县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乡村绿化美化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TRHMF-2024-052
四、项目名称:思南县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乡村绿化美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思南县林业局
地 址:思南县关中坝街道江东社区
联系方式:18385936586
供应商(乙方):贵州思南弘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邵家桥镇上头坝村跃进坡组
联系方式:1518515666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思南县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乡村绿化美化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924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9924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乡村绿化美化.pdf

思南县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乡村绿化美化项目施工合同书发包人(全称):思南县林业局承包人(全称):贵州思南弘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思南县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乡村绿化美化项目合同。一、项目概况第1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思南县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乡村绿化美化项目1.2项目地点:主要布局在邵家桥镇三角坝村和镇江阁村、许家坝镇万塘村王1.3项目内容:实施思南中学校内及周边山体绿化和村庄绿化,绿E化面积264亩,具体施工标准及苗木规格按照《思南县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乡村绿化美化项目作业设计》执行。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本项目用苗量为29905株,花种用量1.3Kg,其中:许家坝镇万塘村共需苗木525株,其中红叶石楠(5cm)227株、桂花(8cm)7株、桂花(5cm)34株、柳树(8cm)80株、楠木(d3cm)177株。邵家桥镇镇江阁村共需苗木8616株,其中红叶李(d6cm)21株、樱.花(6cm)184株、红枫(d5cm)11株、黄金槐(d3cm)2100株、山桐子(dlcm)6300株、金森女贞球(p100cm)35株。邵家桥镇三角坝村共需苗木20729株,其中香樟(40cm)2株、红枫(d5cm)133株、红叶石楠球(p150cm)30株、金森女贞(杯径12cm)7680株、红花继木(杯径12cm)9984株、红花继木(杯径16cm)2900株,鸡冠花(种)1.3Kg。播撒花种4kg及工程后期养护,具体施工标准及苗木规格按照《思南县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乡村绿化美化项目》执行。注:P为冠幅,为米径,d为地径。二、合同文件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条款;(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4.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XX)、《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三、双方的权利义务第5条发包人职责5.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不受外界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进度;(2)负责造林绿化地的协调、技术指导、苗木检验、质量监管、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等工作。5.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其它是项目。林第6条承包人职责6.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承担施工和管护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2)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劳务费用和材料费用;10(3)负责在承包方规划范围,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树种规格栽植规划树种和播种花种;(4)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5)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四、施工工期0第7条:合同工期施工期限: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30日养护期限:县级工程量验收后再养护10个月。五、质量与检验第8条工程质量8.1工程质量标准:林地清理质量、整地质量、苗木质量、栽植质量均要达到合格。第9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9.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9.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六、安全施工第10条安全施工1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第11条事故处理1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1.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七、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第12条合同价款12.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2.2中标金额:玖拾玖万贰仟肆佰零贰元肆角捌分(¥992402.46)其中扣除间接费肆万柒仟捌佰叁拾柒元(¥47837),中标价实质为玖拾肆万肆仟伍佰陆拾伍元肆角捌分(¥944565.46)。第13条工程量的确认13.1承包人完工后,及时向发包人提交项目自查报告;13.2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自查报告,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现场核实工程量,根据现场验收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13.3对承包人超出施工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13.4栽植数量的增减由发包人现场决定,由此产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第14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包方提出申请,发包方组织开展工程量验收,经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80%(即:柒拾伍万伍仟陆佰伍拾贰元¥755652.00),养护期到期后,承包方提出申请,发包方组织验收成活率和养护期质量(养护期为10个月),经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尾款(含质保金)即:壹拾捌万捌仟玖佰壹拾叁元肆角陆分(¥188913.46)。八、材料设备供应第15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双方现场验收为准。九、竣工验收与结算第16条竣工验收16.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16.2工程量验收后,养护期正式开始。十、苗木保养第17条苗木保养承包人在苗木保养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苗木保养工程责任。17.1苗木保养工程范围和内容;17.2苗木保养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苗木保养期如下。绿化种植工程:10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十一、违约与争议第18条违约责任18.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19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美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