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多元主体责任管理体系建设 人员工资差旅费采购合同公告(海宁市应急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151007X2024110201
二、合同名称:海宁市应急管理局基层多元主体责任管理体系建设合同
三、项目编号:ZDCG2024156
四、项目名称:海宁市应急管理局基层多元主体责任管理体系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宁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海宁市
联系方式:18868026658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西溪河下77号
联系方式:0571-8808345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海宁市应急管理局基层多元主体责任管理体系建设
数量:1.00
单价(元):990050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9900505.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主合同ZDCG2024156-H24328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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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政府采购主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ZDCG2024156-H24328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临[2024]4702号预算金额:9938119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ZDCG2024156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本合同文本;1.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1.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2.1本次采购的是海宁市应急管理局基层多元主体责任管理体系建设。2.2乙方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口是否2.3本项目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否第三条合同价款3.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零伍元整,人民币(小写)9900505元,各镇(街道)合同款项详见下表,明细详见附件1。序号镇(街道)单位数量金额1马桥街道项113639742硖石街道项1439143海洲街道项1103964长安镇项113678265黄湾镇项12733446盐官镇项13721827丁桥镇项12733088斜桥镇项15432089许村镇项1303912410海昌街道项1219334811袁花镇项1419881第1页共10页3.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人工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采购代理费和提供的伴随服务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3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本项目合同款由海宁市各镇(街道)支付,具体详见分合同。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同时不允许分包。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海宁市财政局和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各执一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背景聚焦小微企业园区(厂中厂)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核心难点,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浙安委办(2023)33号)、《浙江省“园中园”“厂中厂”安全管理“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浙安委办(2024〕2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解决基层监管人少事多,监管对象量大面广问题:解决宗地主(房东)重出租、轻安全的出租模式;解决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手段缺乏的问题,本项目以基层多元主体责任体系落实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法》主体责任为切入点,聚焦“三类园区”、“三类企业”最后一公里的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梳理出租方、承租方、基层监管部门三个层面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制度重塑、流程再造的思路,建设以承租方自查、出租方核查、基层监管部门抽查为核心业务的基层多元主体责任体系。1.2项目简介本服务项目针对小微园区(厂中厂)底数不清、风险不会辨识、隐患不会排查、责任不知落实等问题,采用“服务+应用”的模式协助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和整改等工作,以服务为主,数字化工具为辅切实提升企业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基层监管部门与出租方/承租方、出租方与承租方、承租方与承租方的监督、管理、互助、互查等风险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风险数字化管控。第二条各镇(街道)小微园区(厂中厂)数量经过各镇(街道)对小微园区(厂中厂)数量摸排,数量如表1所示。表1海宁市各镇(街道)小微园区(厂中厂)预估数量镇(街道)出租方预估数量/个承租方预估数量/个第2页共10页135593马桥街道1355935硖石街道26海洲街道33长安镇11761689黄湾镇3737174盐官镇97丁桥镇38斜桥镇55243许村镇2911551海昌街道193119933袁花镇208合计9444799马桥街道26硖石街道53海洲街道3616长安镇11789黄湾镇3717437盐官镇97丁桥镇38243斜桥镇55许村镇29115511931199海昌街道208袁花镇339444799合计第三条采购内容3.1主要服务内容1)开展专业数据库建设工作。全面辨识工贸、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城市运行等领域内各行业可能遭遇的各类安全风险,建立包含至少200个(各镇街道合计)风险标签的风险标签库,并对各风险标签建立专一的风险管控措施,形成“一标一表”数据库。2)开展信息收集工作。根据镇(街道)提供的出租方和承租方清单,收集园区的基本信息,包括园区企业名称、园区法人及法人的联系电话等。通过基础数据填报模块,向各园区法人推送数据填报任务,收集园区内承租方的基本信息,作为现场摸排的依据。3)开展现场服务工作①建立服务组。服务小组分为现场服务组、后勤保障组、沟通协调组。现场服务组为企业现场服务的小组,小组至少包含3名员工,3名员工中至少含1名高级工程师,确保企业现场风险的辨识和隐患排查的质量符合要求。后勤保障组主要协调现场服务组开展工作过程中所需要的车辆、餐饮、工具、保险等后勤工作。沟通协调组主要与各镇(街道)沟通,协调企业关闭、企业不配合、信息未填报等问题。②现场服务。现场服务小组赴小微园区(厂中厂)企业开展现场服务工作,核实、修改、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及安全管理人联系方式、企业面积等。向企业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讲解《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园中园”“厂中厂”安全管理“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具体要求,提升企业人员安全管理理念;协助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工作,梳理现场存在的风险点,向企业讲述各风险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如何落实管控措施,辅导企业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向企业讲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10号令),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将结果同步至基层监管部门,并辅导企业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现场服务过程中,向企业详细讲解企业所涉及的风险点和存在的隐患,特别是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针对消防安全领域,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宿舍等场所一层多租、相互影响安全出口等问题,关注违规用电用火、违章搭建、违规住人、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针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关注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储存场所电器防爆不符合要求、防火墙设置不当等突出问题;针对工矿商贸领域,关注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行业和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全面排查违规作业、通风不畅、防护不当等突出问题。第3页共10页4)开展数据审核工作。数据审核人员对现场摸排数据进行审核,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风险标签的设定、风险标签的照片、隐患的描述和隐患照片,确保后续工作中风险标签的设定、隐患的下发保持同一个尺度。数据审核过程中,对于重大隐患和重点问题拒不整改的企业,在未完成整改前,不作为服务对象,以确保企业的基本安全条件达到相关要求。5)开展培训工作。利用“线下+线上”的服务方式,对基层监管部门及小微园区(厂中厂)各方开展培训。分别召开镇(街道)基层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小微园区(厂中厂)出租方承租方培训,宣讲浙T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政策要求,培训小微园区(厂中厂)责任落实平台使用,采用现场试卷考试的方式检查培训效果。建立各镇(街道)一对一工作交流群,工作交流群人员包括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和技术支撑人员,7×24h解答企业人员提出的平台使用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微信公众号,推送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解读、事故警示案例、全国安全生产优秀经验等文章,供企业人员阅读学习。建立微信小程序,在线推送操作指导,辅助出租方与承租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使用。6)开展提升出租方和承租方安全管理水平工作。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提供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数字化工具,通过周期性任务推送完成各项工作,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小微园区(厂中厂)内各企业生成“一企一档”,针对各小微园区(厂中厂)生成“一园一策”,形成动态的数字化档案。设置企业二维码、园区二维码,配置使用权限,企业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可扫码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基层监管部门可扫码查看企业基本信息和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出租方和承租方开展安全生产日常自查自纠工作,提升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7)开展镇(街道)安全监管数据支撑工作。向海宁市应急管理局及各镇(街道)提供小微园区(厂中厂)数据汇聚管理及展示工具,汇聚专家现场摸排数据,展示海宁市风险分布情况。计算企业自查自纠率、出租方对承租方检查率、隐患整改率、安全生产协议签订率、每月园区安全例会召开率等数据,查看出租方与承租方责任落实情况,为镇(街道)开展工作提供数据支持。8)开展园区分级管控工作。根据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与各镇(街道)实际工作要求,协助建立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模型,抓取责任落实、作业安全、硬件设施、应急处置、隐患排查等内容数据,每月计算主体责任落实得分,建立“红黄蓝”分级管理模型,对各小微园区(厂中厂)开展园区分级工作。同时协助出台小微园区(厂中厂)分级管控办法,根据“红黄蓝”分级结果,对排名靠前和靠后的园区分别建立合理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从制度建设上督促出租方和承租方落实主体责任。9)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设工作。通过把承租方-出租方一基层监管部门各自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串联成一条线,三方各自承担、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职责,共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三端三闭环”的长效工作机制。10)本项目开展过程中需向省应急管理厅沟通、汇报,本项目做法需在省应急管理厅重点工作的相关文件中体现。3.2数字化工具功能1)根据“一标一表”数据库建立“一标一表”数据管理模块,可对建立的标签进行管理,包括标签类型、标签名称、风险等级等内容的管理:可对建立的风险管控措施表进行管理,包括各条管控措施内容的修改、检查频率的修改、检查人员的修改等。2)建立基础数据填报模块。出租方可根据园区内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基本信息填报,包括承租方企业第4页共10页名称、法人姓名、法人联系方式、承租面积等,形成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3)建立现场风险摸排与隐患排查模块。现场服务专家可通过现场风险摸排与隐患排查模块,可直观查看各镇(街道)的园区清单。对于各企业,可对其基本信息进行核实、修改、录入,同时根据企业现场实际情况,支持风险点和隐患进行的录入。4)出租方及承租方日常管理模块。定期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推送定制化工作任务,根据工作任务的开展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对于未完成的工作及时提醒。通过各项任务的落实,形成出租方与承租方安全生产T数字化档案。5)镇(街道)管理及大屏展示模块。镇(街道)可对出租方与承租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查询,包括抽查检查、待审核查看、检查记录查看、安全责任书查看、企业清单查看等功能。采集小微园区(厂中厂)基础数据和平台运行过程数据,展示各园区分级分类结果。建立数据驾驶舱,以综合呈现项目建设效果,展示内容包括企业数量、企业风险点数量、企业面积、企业人数等基础数据和企业自查自纠、企业整改、出租方检查等过程性数据,采用饼图、柱状图等多种可视化方式,展现数据综合分析结果。3.3成果产出1)建设风险标签和对应的风险管控措施数据库,其中风险标签不得少于200个(各镇街道合计)。2)提供出租方和承租方风险清单和主要隐患问题清单。3)召开镇(街道)基层监管部门现场培训1场、各镇(街道)小微园区(厂中厂)出租方和承租方现场培训7场。4)协助镇(街道)建立实际可行的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模型和分级模型,提供小微园区(厂中厂)分级结果数据,并根据分级结果协助建立符合实际的分级管理办法。5)向小微园区(厂中厂)各方提供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数字化应用工具向基层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汇聚管理及展示工具,通过数字化手段展示海宁市小微园区(厂中厂)风险分布,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模型动态打分和分级管控的直观展示。6)本项目工作纳入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重点工作相关文件。第四条服务要求4.1根据企业现场情况建立包括但不限于是否纯出租、出租方面积、承租企业数量、风险点数量、不同行业数量等指标的出租方服务收费价格模型,依据承租方面积、风险点数量等指标建立承租方服务收费价格模型。4.2每家企业服务时间不得低于0.5天,如企业发生风险变更或其他情况需要重新上门服务的,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二次服务时间不得低于0.5天。4.3完成时间:主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4.4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保守企业、单位、个人的技术和商业秘密。4.5乙方对出具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不得借机推销其他业务或者设备,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本业务结束后不得再以委托方名义与企业进行商业活动。工作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未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为,将予以记录并依法处理。第五条其他要求第5页共10页5.1人员要求1)乙方须配备不少于10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领域高级工程师(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名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为同一人)2)每200家企业服务人数不得少于3人,至少配备1名高级工程师,服务人员不得外聘。3)服务人员应熟知小微园区业相关业务知识及政策法规,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4)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为贾波。5.2服务保证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2)快速响应机制:甲方或企业人员存在疑问或紧急情况时,乙方需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能够迅速调动资源,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在线答疑。3)信息沟通与协调:需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确保甲方与相关部门、企业之间能够迅速传递信息,协同作战,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效果。4)乙方签订主合同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附件2),对违反《保密协议》相关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5)乙方依据其科技成果《安全生产基层多元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构建研究与应用》(浙应安学会评字(2024)第1号)开展本项目服务。5.3未尽事宜详见投标文件。第六条其它条款具体详见本项目分合同。乙方: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甲方:海宁市应急管理局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文礼路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西溪河下77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人:3301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二0二五年月七日日期:二0二上年月上日第6页共10页附件1:单位:人民币元序号1街道马桥街道明细名称人员工资差旅费单位项项数量11单价818385136397金额8183851363972727952345硖石街道海洲街道长安镇黄湾镇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1111111111111111111.12727951363972634843928783439162381040207810408206951367832735651367831640072733454669273342233103721813639726348439287834391623810402078104082069513678327356513678316400727334546692733422331037218678910盐官镇丁桥镇斜桥镇许村镇海昌街道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111111111111111174436372181639842733154662273313259245432110864254321182347530391260782530391213160082193357443637218163984273315466227331325924543211086425432118234753039126078253039121316008219335r.第7页共10页公务用车项1438670438670其他项121933521933511袁花镇人员工资项125192925192911袁花镇差旅费项1419884198811袁花镇公务用车项1839768397611袁花镇其他项14198841988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零伍元整(小写)9900505元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零伍元整(小写)9900505元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零伍元整(小写)9900505元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零伍元整(小写)9900505元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零伍元整(小写)9900505元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零伍元整(小写)9900505元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零伍元整(小写)9900505元快.第8页共10页附件2:保密协议书甲方: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乙方: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因项目涉及甲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数据,乙方在项目工作中必须承担如下保密责任和义务。·一、涉及项目的所有招投标文书、合同、文档、方案、图纸(包括复印件、电子文档)等资料必须由F乙方专人负责统一保管,不得擅自保留或外传。二、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三、无论在合同期内,或是合同期满后,系统中的声音、图像和数据等信息的所有权和唯一使用权及其衍生的所有权利永久属于甲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无权使用、转让或处理系统中的声音、图像和数据等信息,且不得向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即第三方)提供设备和系统中保存的有关信息。四、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应承担保密责任。五、乙方必须选派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本项目,并将参与人员的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有关项目的实施。六、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时,未经甲方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与本项目维护工作无关的甲方其他办公场所。七、乙方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时,不得利用甲方的计算机设备进行与本项目无关的工作。八、未经甲方工作人员允许,乙方人员不得对本项目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公安网及其他网络建立物理连接的任何尝试。九、乙方人员不得打探与本项目工作无关的相关秘密。十、乙方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签订有关保密协议,以明确参与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责任。十一、乙方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十二、乙方一旦发现已方有泄密现象的发生,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以便双方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十三、由于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或乙方人员泄密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甲方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对有关人员及单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十四、甲方在项目实施履行期间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亦承担保密责任。十五、本协议作为海宁市应急管理局基层多元主体责任管理体系建设项目主合同的附件,对分合同具第9页共10页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保密协议有效期限:永久甲方: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乙方: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2年丨月日期:202年月7日日期:202年月日330106100第10页共10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主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ZDCG2024156-H24328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临[2024]4702号预算金额:9938119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ZDCG2024156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本合同文本;1.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1.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2.1本次采购的是海宁市应急管理局基层多元主体责任管理体系建设。2.2乙方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口是否2.3本项目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否第三条合同价款3.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零伍元整,人民币(小写)9900505元,各镇(街道)合同款项详见下表,明细详见附件1。序号镇(街道)单位数量金额1马桥街道项113639742硖石街道项1439143海洲街道项1103964长安镇项113678265黄湾镇项12733446盐官镇项13721827丁桥镇项12733088斜桥镇项15432089许村镇项1303912410海昌街道项1219334811袁花镇项1419881第1页共10页3.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人工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采购代理费和提供的伴随服务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3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本项目合同款由海宁市各镇(街道)支付,具体详见分合同。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同时不允许分包。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海宁市财政局和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各执一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背景聚焦小微企业园区(厂中厂)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核心难点,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浙安委办(2023)33号)、《浙江省“园中园”“厂中厂”安全管理“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浙安委办(2024〕2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解决基层监管人少事多,监管对象量大面广问题:解决宗地主(房东)重出租、轻安全的出租模式;解决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手段缺乏的问题,本项目以基层多元主体责任体系落实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法》主体责任为切入点,聚焦“三类园区”、“三类企业”最后一公里的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梳理出租方、承租方、基层监管部门三个层面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制度重塑、流程再造的思路,建设以承租方自查、出租方核查、基层监管部门抽查为核心业务的基层多元主体责任体系。1.2项目简介本服务项目针对小微园区(厂中厂)底数不清、风险不会辨识、隐患不会排查、责任不知落实等问题,采用“服务+应用”的模式协助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和整改等工作,以服务为主,数字化工具为辅切实提升企业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基层监管部门与出租方/承租方、出租方与承租方、承租方与承租方的监督、管理、互助、互查等风险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风险数字化管控。第二条各镇(街道)小微园区(厂中厂)数量经过各镇(街道)对小微园区(厂中厂)数量摸排,数量如表1所示。表1海宁市各镇(街道)小微园区(厂中厂)预估数量镇(街道)出租方预估数量/个承租方预估数量/个第2页共10页135593马桥街道1355935硖石街道26海洲街道33长安镇11761689黄湾镇3737174盐官镇97丁桥镇38斜桥镇55243许村镇2911551海昌街道193119933袁花镇208合计9444799马桥街道26硖石街道53海洲街道3616长安镇11789黄湾镇3717437盐官镇97丁桥镇38243斜桥镇55许村镇29115511931199海昌街道208袁花镇339444799合计第三条采购内容3.1主要服务内容1)开展专业数据库建设工作。全面辨识工贸、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城市运行等领域内各行业可能遭遇的各类安全风险,建立包含至少200个(各镇街道合计)风险标签的风险标签库,并对各风险标签建立专一的风险管控措施,形成“一标一表”数据库。2)开展信息收集工作。根据镇(街道)提供的出租方和承租方清单,收集园区的基本信息,包括园区企业名称、园区法人及法人的联系电话等。通过基础数据填报模块,向各园区法人推送数据填报任务,收集园区内承租方的基本信息,作为现场摸排的依据。3)开展现场服务工作①建立服务组。服务小组分为现场服务组、后勤保障组、沟通协调组。现场服务组为企业现场服务的小组,小组至少包含3名员工,3名员工中至少含1名高级工程师,确保企业现场风险的辨识和隐患排查的质量符合要求。后勤保障组主要协调现场服务组开展工作过程中所需要的车辆、餐饮、工具、保险等后勤工作。沟通协调组主要与各镇(街道)沟通,协调企业关闭、企业不配合、信息未填报等问题。②现场服务。现场服务小组赴小微园区(厂中厂)企业开展现场服务工作,核实、修改、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及安全管理人联系方式、企业面积等。向企业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讲解《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园中园”“厂中厂”安全管理“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具体要求,提升企业人员安全管理理念;协助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工作,梳理现场存在的风险点,向企业讲述各风险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如何落实管控措施,辅导企业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向企业讲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10号令),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将结果同步至基层监管部门,并辅导企业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现场服务过程中,向企业详细讲解企业所涉及的风险点和存在的隐患,特别是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针对消防安全领域,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宿舍等场所一层多租、相互影响安全出口等问题,关注违规用电用火、违章搭建、违规住人、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针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关注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储存场所电器防爆不符合要求、防火墙设置不当等突出问题;针对工矿商贸领域,关注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行业和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全面排查违规作业、通风不畅、防护不当等突出问题。第3页共10页4)开展数据审核工作。数据审核人员对现场摸排数据进行审核,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风险标签的设定、风险标签的照片、隐患的描述和隐患照片,确保后续工作中风险标签的设定、隐患的下发保持同一个尺度。数据审核过程中,对于重大隐患和重点问题拒不整改的企业,在未完成整改前,不作为服务对象,以确保企业的基本安全条件达到相关要求。5)开展培训工作。利用“线下+线上”的服务方式,对基层监管部门及小微园区(厂中厂)各方开展培训。分别召开镇(街道)基层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小微园区(厂中厂)出租方承租方培训,宣讲浙T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政策要求,培训小微园区(厂中厂)责任落实平台使用,采用现场试卷考试的方式检查培训效果。建立各镇(街道)一对一工作交流群,工作交流群人员包括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和技术支撑人员,7×24h解答企业人员提出的平台使用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微信公众号,推送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解读、事故警示案例、全国安全生产优秀经验等文章,供企业人员阅读学习。建立微信小程序,在线推送操作指导,辅助出租方与承租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使用。6)开展提升出租方和承租方安全管理水平工作。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提供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数字化工具,通过周期性任务推送完成各项工作,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小微园区(厂中厂)内各企业生成“一企一档”,针对各小微园区(厂中厂)生成“一园一策”,形成动态的数字化档案。设置企业二维码、园区二维码,配置使用权限,企业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可扫码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基层监管部门可扫码查看企业基本信息和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出租方和承租方开展安全生产日常自查自纠工作,提升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7)开展镇(街道)安全监管数据支撑工作。向海宁市应急管理局及各镇(街道)提供小微园区(厂中厂)数据汇聚管理及展示工具,汇聚专家现场摸排数据,展示海宁市风险分布情况。计算企业自查自纠率、出租方对承租方检查率、隐患整改率、安全生产协议签订率、每月园区安全例会召开率等数据,查看出租方与承租方责任落实情况,为镇(街道)开展工作提供数据支持。8)开展园区分级管控工作。根据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与各镇(街道)实际工作要求,协助建立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模型,抓取责任落实、作业安全、硬件设施、应急处置、隐患排查等内容数据,每月计算主体责任落实得分,建立“红黄蓝”分级管理模型,对各小微园区(厂中厂)开展园区分级工作。同时协助出台小微园区(厂中厂)分级管控办法,根据“红黄蓝”分级结果,对排名靠前和靠后的园区分别建立合理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从制度建设上督促出租方和承租方落实主体责任。9)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设工作。通过把承租方-出租方一基层监管部门各自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串联成一条线,三方各自承担、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职责,共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三端三闭环”的长效工作机制。10)本项目开展过程中需向省应急管理厅沟通、汇报,本项目做法需在省应急管理厅重点工作的相关文件中体现。3.2数字化工具功能1)根据“一标一表”数据库建立“一标一表”数据管理模块,可对建立的标签进行管理,包括标签类型、标签名称、风险等级等内容的管理:可对建立的风险管控措施表进行管理,包括各条管控措施内容的修改、检查频率的修改、检查人员的修改等。2)建立基础数据填报模块。出租方可根据园区内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基本信息填报,包括承租方企业第4页共10页名称、法人姓名、法人联系方式、承租面积等,形成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3)建立现场风险摸排与隐患排查模块。现场服务专家可通过现场风险摸排与隐患排查模块,可直观查看各镇(街道)的园区清单。对于各企业,可对其基本信息进行核实、修改、录入,同时根据企业现场实际情况,支持风险点和隐患进行的录入。4)出租方及承租方日常管理模块。定期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推送定制化工作任务,根据工作任务的开展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对于未完成的工作及时提醒。通过各项任务的落实,形成出租方与承租方安全生产T数字化档案。5)镇(街道)管理及大屏展示模块。镇(街道)可对出租方与承租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查询,包括抽查检查、待审核查看、检查记录查看、安全责任书查看、企业清单查看等功能。采集小微园区(厂中厂)基础数据和平台运行过程数据,展示各园区分级分类结果。建立数据驾驶舱,以综合呈现项目建设效果,展示内容包括企业数量、企业风险点数量、企业面积、企业人数等基础数据和企业自查自纠、企业整改、出租方检查等过程性数据,采用饼图、柱状图等多种可视化方式,展现数据综合分析结果。3.3成果产出1)建设风险标签和对应的风险管控措施数据库,其中风险标签不得少于200个(各镇街道合计)。2)提供出租方和承租方风险清单和主要隐患问题清单。3)召开镇(街道)基层监管部门现场培训1场、各镇(街道)小微园区(厂中厂)出租方和承租方现场培训7场。4)协助镇(街道)建立实际可行的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模型和分级模型,提供小微园区(厂中厂)分级结果数据,并根据分级结果协助建立符合实际的分级管理办法。5)向小微园区(厂中厂)各方提供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数字化应用工具向基层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汇聚管理及展示工具,通过数字化手段展示海宁市小微园区(厂中厂)风险分布,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模型动态打分和分级管控的直观展示。6)本项目工作纳入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重点工作相关文件。第四条服务要求4.1根据企业现场情况建立包括但不限于是否纯出租、出租方面积、承租企业数量、风险点数量、不同行业数量等指标的出租方服务收费价格模型,依据承租方面积、风险点数量等指标建立承租方服务收费价格模型。4.2每家企业服务时间不得低于0.5天,如企业发生风险变更或其他情况需要重新上门服务的,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二次服务时间不得低于0.5天。4.3完成时间:主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4.4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保守企业、单位、个人的技术和商业秘密。4.5乙方对出具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不得借机推销其他业务或者设备,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本业务结束后不得再以委托方名义与企业进行商业活动。工作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未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为,将予以记录并依法处理。第五条其他要求第5页共10页5.1人员要求1)乙方须配备不少于10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领域高级工程师(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名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为同一人)2)每200家企业服务人数不得少于3人,至少配备1名高级工程师,服务人员不得外聘。3)服务人员应熟知小微园区业相关业务知识及政策法规,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4)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为贾波。5.2服务保证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2)快速响应机制:甲方或企业人员存在疑问或紧急情况时,乙方需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能够迅速调动资源,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在线答疑。3)信息沟通与协调:需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确保甲方与相关部门、企业之间能够迅速传递信息,协同作战,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效果。4)乙方签订主合同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附件2),对违反《保密协议》相关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5)乙方依据其科技成果《安全生产基层多元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构建研究与应用》(浙应安学会评字(2024)第1号)开展本项目服务。5.3未尽事宜详见投标文件。第六条其它条款具体详见本项目分合同。乙方: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甲方:海宁市应急管理局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文礼路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西溪河下77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人:3301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二0二五年月七日日期:二0二上年月上日第6页共10页附件1:单位:人民币元序号1街道马桥街道明细名称人员工资差旅费单位项项数量11单价818385136397金额8183851363972727952345硖石街道海洲街道长安镇黄湾镇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1111111111111111111.12727951363972634843928783439162381040207810408206951367832735651367831640072733454669273342233103721813639726348439287834391623810402078104082069513678327356513678316400727334546692733422331037218678910盐官镇丁桥镇斜桥镇许村镇海昌街道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工资差旅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111111111111111174436372181639842733154662273313259245432110864254321182347530391260782530391213160082193357443637218163984273315466227331325924543211086425432118234753039126078253039121316008219335r.第7页共10页公务用车项1438670438670其他项121933521933511袁花镇人员工资项125192925192911袁花镇差旅费项1419884198811袁花镇公务用车项1839768397611袁花镇其他项14198841988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零伍元整(小写)9900505元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零伍元整(小写)9900505元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零伍元整(小写)9900505元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零伍元整(小写)9900505元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零伍元整(小写)9900505元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零伍元整(小写)9900505元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零伍元整(小写)9900505元快.第8页共10页附件2:保密协议书甲方: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乙方: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因项目涉及甲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数据,乙方在项目工作中必须承担如下保密责任和义务。·一、涉及项目的所有招投标文书、合同、文档、方案、图纸(包括复印件、电子文档)等资料必须由F乙方专人负责统一保管,不得擅自保留或外传。二、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三、无论在合同期内,或是合同期满后,系统中的声音、图像和数据等信息的所有权和唯一使用权及其衍生的所有权利永久属于甲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无权使用、转让或处理系统中的声音、图像和数据等信息,且不得向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即第三方)提供设备和系统中保存的有关信息。四、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应承担保密责任。五、乙方必须选派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本项目,并将参与人员的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有关项目的实施。六、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时,未经甲方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与本项目维护工作无关的甲方其他办公场所。七、乙方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时,不得利用甲方的计算机设备进行与本项目无关的工作。八、未经甲方工作人员允许,乙方人员不得对本项目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公安网及其他网络建立物理连接的任何尝试。九、乙方人员不得打探与本项目工作无关的相关秘密。十、乙方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签订有关保密协议,以明确参与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责任。十一、乙方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十二、乙方一旦发现已方有泄密现象的发生,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以便双方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十三、由于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或乙方人员泄密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甲方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对有关人员及单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十四、甲方在项目实施履行期间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亦承担保密责任。十五、本协议作为海宁市应急管理局基层多元主体责任管理体系建设项目主合同的附件,对分合同具第9页共10页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保密协议有效期限:永久甲方: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乙方: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2年丨月7日日期:202年月日330106100第10页共1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层多元主体责任管理体系建设 人员工资差旅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