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瑞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林业局家属区等19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3100202400254001
招标项目名称:
瑞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林业局家属区等19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

标段编号:
GC533100202400254001001
标段名称:
瑞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林业局家属区等19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

招标人: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云南监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74.98
中标工期:
监理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监理人签订的合同工期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另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按国家规定的各分部工程保修期限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总监:
万芸

合同公示日期:
2025-01-08

合同公示内容:
瑞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林业局家属区等19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合同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瑞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林业局家属区等19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监理合同.pdf
2025-01-08 10:02:26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瑞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林业局家属区等19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标人名称:云南监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编号:GC533100202400254001招标编号:GC533100202400254001001你方于2024-11-19(投标日期)所递交的瑞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林业局家属区等19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项中标人。目名称)瑞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林业局家属区等19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价(万元):74.98工期:365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详见本项目其他事项标准1.中标价:74.98万元,浮动幅度值:下浮30.00%2.总监理工程师:万芸3.建设地点:瑞丽市。4.中标规模:项目涉及12个老旧小区(林业局家属区、糖烟酒公司家属区、灌区管理所家属区、供销商业小区、服务公司家属区、教师小区、司法局家属区、外事办家属区、财政所家属区、邮电局家属区、运政管理所家属区、富青巷居民区),改造户数513户,改造340栋建筑,总建筑面积58124.3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场地硬化25657.24平方米,绿地改善3264.93平方米,改造公厕18平方米,外墙改造109017.15平方米,屋面防水改造15544.14平方米,机动停车位178个,非机动停车位88个,充电桩23个,新建雨水管(DN400、DN500)374米,排水暗沟3864米,新建污水管(DN150-DN400)15684.81米,供水管网(DN50-DN100)改造4130米,强弱电力埋管29001米。5.中标范围: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审计及移交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6.质量: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B50300-200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DBJ01-90-2004)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工程质量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7.监理周期:监理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监理人签订合同工期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另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按国家规定的各分部工程保修期限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作为办理后续手续的唯一中标凭证,请妥善保管,复印无效!遗失不补!法定代表人:(签字)打印日期: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编号:GC533100202400254001招标编号:GC533100202400254001001中标人名称:云南监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你方于2024-11-19(投标日期)所递交的瑞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林业局家属区等19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项目名称)瑞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林业局家属区等19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万元):74.98工期:365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详见本项目其他事项标准1.中标价:74.98万元,浮动幅度值:下浮30.00%2.总监理工程师:万芸3.建设地点:瑞丽市。4.中标规模:项目涉及12个老旧小区(林业局家属区、糖烟酒公司家属区、灌区管理所家属区、供销商业小区、服务公司家属区、教师小区、司法局家属区、外事办家属区、财政所家属区、邮电局家属区、运政管理所家属区、富青巷居民区),改造户数513户,改造340栋建筑,总建筑面积58124.3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场地硬化25657.24平方米,绿地改善3264.93平方米,改造公厕18平方米,外墙改造109017.15平方米,屋面防水改造15544.14平方米,机动停车位178个,非机动停车位88个,充电桩23个,新建雨水管(DN400、DN500)374米,排水暗沟3864米,新建污水管(DN150-DN400)15684.81米,供水管网(DN50-DN100)改造4130米,强弱电力埋管29001米。5.中标范围: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审计及移交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6.质量: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B50300-200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DBJ01-90-2004)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工程质量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7.监理周期:监理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监理人签订合同工期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另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按国家规定的各分部工程保修期限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打印日期:作为办理后续手续的唯一中标凭证,请妥善保管,复印无效!遗失不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理人(全称):云南监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人为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实施管理单位为云南监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合同由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监理人进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委托的监理服务和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委托人委托监理人服务的工程概况如下:1.工程名称:瑞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林业局家属区等19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2.工程地点:瑞丽市3工程规模:项目涉及12个老旧小区(林业局家属区、糖烟酒公司家属区、灌区管理所家属区、供销商业小区、服务公司家属区、教师小区、司法局家属区、外事办家属区、财政所家属区、邮电局家属区、运政管理所家属区、富青巷居民区),改造户数513户,改造340栋建筑,总建筑面积58124.3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场地硬化25657.24平方米,绿地改善3264.93平方米,改造公厕18平方米,外墙改造109017.15平方米,屋面防水改造15544.14平方米,机动停车位178个,非机动停车位88个,充电桩23个,新建雨水管(DN400、DN500)374米,排水暗沟3864米,新建污水管(DN150-DN400)15684.81米,供水管网(DN50-DNiO)改造4130米;强弱电力埋管29001米。汇H4招标范围: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计及移交阶段、保修阶段全过口+程的监理服务。5.工程投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9344.13万元,本次瑞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林业局家属区等19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建安工程费4358.55万元。二、词语限定1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附件1:廉政合同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万芸,身份证号码:******************注册号:53000110。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柒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749800.00元)。包括:1.监理酬金:柒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749800.00元)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如有):.(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2(3)施工阶段服务酬金:/(4)保修阶段服务酬金(5)其他相关服务酬金根据项目工程审定“竣工结算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计费额乘以中标专业调整系数i、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高程调整系数1、(1-下浮比例30%计算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结算价。六、期限1.监理期限:施工工期365日历天,与施工周期同步(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审计及移交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监理人签定的合同工期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另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按国家规定的各分部工程保修期限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上年月日始,至上年上月L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1月1日始,至上年上月L日止。(3)施工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上年上月上日止。(4)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上月日始,至年月日止。(5)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工年上月上日始,至年月上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3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年12月7日。2.订立地点: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伍份。委托人: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范意)监理人:云南监协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住所:住所:昆明市气70号邮政编码:678600邮政编码:65005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经办人进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账号:账号:871903337910601电话:0692-4147972电话:0871-64108678传真:0692-4118339传真:0871-641086784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5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6(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7(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8同的修改、签定补充协议等事宜V|3406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制定防范性对策,减少委托方索赔事件的发生,协助委托方处理有关设计合同的索赔事宜,并处理合同纠纷事宜13407向委托方递交有关合同管理的报表和报告|3501对设计阶段的信息进行分解,建立设计阶段工程信息编码体系13502建立设计阶段信息管理制度,并控制其执行3503进行设计阶段各类工程信息的收集、分类存档和整理|3504运用计算机进行项目的信息管理,随时向委托方提供项目管理各种报表和报告13505协助委托方建立有关会议制度,整理会议记录13506督促设计单位整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档案13507协助委托方进行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分发、管理13508填写项目管理工作记录,每月向委托方递交设计阶段项目管理工作月报V13509将所有设计文档(包括图纸、技术说明、来往函件、会议纪要、政府批件等)装订成册,在项目结束后递交委托方|3601协助委托方协调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使设计工作顺利进行13602协助委托方处理设计与各市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联系,摸清有关设计参数和要求√13603协助委托方做好方案及扩初审批的准备工作,协助处理和解决方案和扩初审批的有关问题13604协助委托方协调设计与招投标之间的关系√13605协助委托方协调设计与施工之间的关系|3606协助设计方进行主体设计与专业细部设计、中外合作设计以及设计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协调4、施工招标阶段的服务内容(如有)4、施工招标阶段的服务内容(如有)4、施工招标阶段的服务内容(如有)4、施工招标阶段的服务内容(如有)4101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发包计划和各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进度计划4102审查招标文件并会同委托人与招标文件编制单位商讨修改招标文件。V4103拟定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参加投标单位资格预审4104协助委托人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答疑及其他开标前的有关工作4105参加评标和合同谈判4106其它应协助委托人进行的招标工作5.施工阶段服务内容5.施工阶段服务内容5.施工阶段服务内容5.施工阶段服务内容5.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5.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5.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5101熟悉施工图,参加设计交底会议,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专业人员对各专业施工图进行审核,避免出现因施工图错漏碰缺等导致工程延期、返工等情况发生。15102审查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5103审批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并依据监理规划分析、调整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和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5104检查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承包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V|5105协助委托人移交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并依据监理规范要求检查和复合有关测量成果15106审查承包人自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的试验室;审查批准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15107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必要时,监理人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1|5108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对施工质量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对发现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拍照或录相V5109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审批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5110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V5111对工程项目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及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15112审查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预验收V5113参与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提交质量评估报告V5114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5.2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5.2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审批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V5201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投资的条款V5202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V5203编制施工阶段各年度、季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V5204利用专业投资控制软件每月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并提供各种报表V5205工程付款审核V5206审核其它付款申请单V5207审核及处理各项施工索赔中与资金有关的事宜V5208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V5.3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5.3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V5301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进度的条款V5302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的进度计划V5303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必要时,及时调整施工总进度V5304审核项目施工各阶段、年、季、月度的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必要时作调整V530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用计算机进行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每月、季、年提交各种进度控制报告V5.4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53065.4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5.4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15401合理划分子项目,明确各子项目的范围5402确定项目的合同结构,绘制项目合同结构图15403协助委托方处理有关索赔事宜,并处理合同纠纷5404进行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并定期提供合同管理的各种报告15405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5.5施工阶段的信息管理5.5施工阶段的信息管理√5501进行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存档5502定期提供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报表5503建立工程会议制度5504督促各施工单位整理工程技术资料15505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5.6施工阶段的组织与协调5.6施工阶段的组织与协调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15601检查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向委托人提交检查报告15602审查工程开工条件,检查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5603复核和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以及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供应单位的资格15604组织、协调委托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5605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5.7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5.7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5701制订风险管理策略5702在合同中采取有利的反索赔方案5603制订合理的工程保险投保方案5704工程变更管理57055706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事宜协助处理与保险有关的事宜15707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5.8施工阶段的现场安全文明管理5.8施工阶段的现场安全文明管理5.8施工阶段的现场安全文明管理5801审核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5802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安全、文明保障义务5803组织工地安全检查V5804制订项目委托人方的应急措施5805协助处理安全事故5806组织工地卫生及文明施工检查5807协调处理工地的各种纠纷15808组织落实工地的保卫及产品保护工作5809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6、采购监造阶段服务内容6、采购监造阶段服务内容6、采购监造阶段服务内容6、采购监造阶段服务内容√|6101依据工程项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协助委托人编制永久工程设备采购招标进度计划6102协助委托人进行永久工程设备采购招标设计及招标文件的审查工作,并参加招标、评标及合同谈判工作16103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6104代表委托人对永久工程设备及主要零部件的生产质量和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控制和协调16105代表委托人组织永久工程设备出厂验收6106核查永久工程设备实际到货进度是否符合采购合同要求和工程进度要求,必要时,应向委托人提出设备到货进度的调整意见16107记录和整理安装调试中发现的设备制造缺陷和质量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协助委托人与供货单位谈判交涉16108代表委托人协调设备供货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7.保修阶段服务内容7.保修阶段服务内容7.保修阶段服务内容7.保修阶段服务内容/7.保修阶段服务内容V7601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协议√7.保修阶段服务内容17602制订保修阶段工作计划/7.保修阶段服务内容V7603定期检查项目使用和运行情况/7.保修阶段服务内容17604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下达指令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7.保修阶段服务内容7.保修阶段服务内容7605审核质量缺陷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进行验收/7.保修阶段服务内容7.保修阶段服务内容7606审核签署修复费用,并报委托人批准支付/7.保修阶段服务内容7.保修阶段服务内容7607整理保修阶段的各项资料/A-2服务内容注:表示监理人须提供的监理服务内容。附录B委托人提供的人员、设备和设施B-1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施与物品及提供时间。根据合同通用条件的约定,业主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供下列设备、设施和服务:(1)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2.生活用房3.餐饮条件(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2.办公家具及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实验设备30(3)委托人提供的人员名称数量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人员3服务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时间备注1、施工承包合同2.设计文件及图纸3水文、地质资料4其他相关文件B-3委托人自备的设备(1)监理人自备的设备、物品及进场时间。按投标文件,并确保满足项目建设需要。(2)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及补偿金额的约定。无补偿。31附件1: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云南监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特订立如下合同。1.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瑞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林业局家属区等19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计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及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32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拱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瑞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林业局家属区等19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33承包人:云南监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包人: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13411440R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昆明市气象路70号邮政编码:6650051地址:瑞丽市边城街57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678600/,法定代表人:!张委托代理人:电话:0871-64108678传真:0871-64108678机连江经办人(签字):电子信箱:电话:0692-414797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传真:0692-4118339电子信箱:账号:871903337910601开户银行:账号:3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