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350001]HYG[GK]2024013
二、合同名称: 2025年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350001]HYG[GK]2024013
四、项目名称: 2025年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 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1-23层
联系方式:18965908520
供应商(乙方):福建慧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高新区高新大道博思大厦9楼
联系方式:150606622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执法系统运维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42700.0000元
合同金额: 44.89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1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0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1-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保密协议(25年执法运维).zip

保密协议(25年执法运维).zip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保密协议甲方: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乙方:福建慧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鉴于:乙方在《2025年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中的2025年业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运维期间,乙方人员需要使用甲方网络与业务发展情况、网络拓扑、设备信息、用户数据和信息等,甲方有责任和权利要求乙方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守工作秘密,乙方应加强保密意识并严格遵守以下协议:一、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乙方为《2025年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中的2025年业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运维期间,从甲方处所了解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网络与业务发展情况、网络拓扑、设备信息、用户数据和信息、政府文件、技术标准等。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甲方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和专有技术秘密,和/或其中的任何知识产权。二、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信息,经甲方同意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的,也应在使用后立即将相关信息载体交还(包括但不限于记录本、复印件、图片、笔记本等)甲方;严禁将工作中涉及的相关项目技术方案及实施规划透露给无关人员。三、服从甲方的安排,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工作,不得将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项目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不得从事其它与合同无关的工作。四、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密信息的行为不构成向乙方授予任何与保密信息相关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六、不得发布涉及本项目工作中的技术文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工程项目案例进行演示或宣传。七、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保密信息,不得复制、泄漏或遗失。乙方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如发生项目数据泄露,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积极协助甲方及有关保密部门进行查处。八、乙方的职员违背保密承诺(包括离职人员),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保密信息或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或依据保密信息向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都被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九、甲方保留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回所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其使用权的权利。本项目完成后或在甲方要求的任何时间,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按甲方要求交回所有项目资料,并不得复制或以其他形式留存与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包括电子文档、纸介质等一切形式的资料)。如确属不能归还的形式,经甲方同意后予以删除或销毁。十、本协议视同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有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十一、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申请福州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十二、本保密协议对双方和各自所属/关联公司、机构都具有约束力。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四、乙方如未能遵守上述协议,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而造成泄密的,甲方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生效。(本页无正文内容,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乙方:(盖章) 福建慧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大楼东楼21层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时代广场3号楼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