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服务展板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2025)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市向天广告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91101000018676631
五、合同编号:11NMB14120152025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宣传服务展板,画册、条幅,折页、单页,礼品设计,主题展厅设计、灯箱、、铁艺造型、户外宣传栏及一切不锈钢焊接制品
详见附件
次
1.0
3920
392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艳丽
联系电话:13999518335
传真:/
地址:南新路7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 (1).pdf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服务单位(乙方):克拉玛依市向天广告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克拉玛依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向天广告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向天广告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向天广告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名称,尺寸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备注1双面支架展板60*90cm12个2603120,铝合金双面支架带画面2宣传折页,200份4800,200g铜版纸双面彩印合同总价(元),392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仟玖佰贰拾元整二、付款方式1、经双方协商一致,因本合同系政府采购类合同,即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自该资金拨付后,甲方依据政府采购计划确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及时支付货款。如遇特殊情况导致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货款,不得视为甲方违约。支付该笔货款之前,乙方应当先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其他相关文件。2、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三、服务条款(1)产品质量标准:合格,安装技术要求需达到该产品的所有功能进入正常工作状态。(2)交货要求:乙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之日起)将上述清单所列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之前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四、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维修期间发生的损失和人员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五、售后服务:1、货物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并签订验收合格单后计算质保。2、商品的验收:甲方负责组织验收。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等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验收合格后双方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六、“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七、违约责任: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违反。2、不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交货,不按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表述进行服务,属于违约责任八、本合同争议协商解决办法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当向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南新路79号,地址:克拉玛依49-1-26号电话:0990-6240581,电话:0990-6220619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克拉玛依旺角支行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克拉玛依市友谊路支行账号:3003024529000038849,账号:50000010010801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南新路79号地址:克拉玛依49-1-26号电话:0990-6240581电话:0990-6220619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克拉玛依旺角支行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克拉玛依市友谊路支行账号:3003024529000038849账号:50000010010801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宣传服务展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