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平台、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接口对接和改造采购合同公告(洛浦县人民医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洛浦县人民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洛浦县人民医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81101000017516426
五、合同编号:11N45819242X2024124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集成平台、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接口对接和改造
详见附件

1.0
199000
199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洛浦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阿卜杜萨拉木
联系电话:18399710624
传真:/
地址:洛浦县双拥路6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洛浦县人民医院集成平台、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接口对接和改造服务合同(11N45819242X2024124201).pdf

洛浦县人民医院集成平台、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接口对接和改造服务合同编号:11N45819242X2024124201采购单位(甲方):洛浦县人民医院服务单位(乙方):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1集成平台、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接口对接和改造智业集成平台、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接口对接和改造检查检验接口1套199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99000.00199000.00199000.00199000.00199000.00199000.00199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拾玖万玖仟元整壹拾玖万玖仟元整壹拾玖万玖仟元整壹拾玖万玖仟元整壹拾玖万玖仟元整壹拾玖万玖仟元整壹拾玖万玖仟元整二、内容鉴于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对洛浦县人民医院医院信息系统集成平台、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与自治区检查检验互认平台接口对接和改造,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并双方共同恪守。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三、服务条款1.技术服务项目概要1.1.1、技术服务的目标:洛浦县人民医院医院信息系统集成平台、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与自治区检查检验互认平台接口对接和改造服务。1、基本服务内容1.1、按照自治区检查检验互认平台要求,对我院HIS系统和电子病历,进行系统改造,要求达到以下功能:提供获取近期检查检验记录、获取近期互认项目明细记录、定时/定频提交互认结果、定时/定频提交引用结果、检查检验报告调阅及影像查看,影像查看的前提需要区域PACS支撑或医院提供影像调阅URL地址,且网络能与互认平台打通。市民就医插卡时预加载患者近期(90天或30天内)检查检验记录到院内存储,在需要开检查检验单时由院内弹出框提醒患者近期检查检验记录。并同步预加载患者近期互认项目明细记录到院内存储,在医生开检查检验项目时由院内(根据预加载到院内的患者近期互认项目明细记录)判断所开的项目中是否存在可互认检查检验项目,如不存在则直接保存处方1/5单,继续就诊。如存在则需弹出提醒窗口显示互认项目列表,医生可通过查看报告和影像图片,判断是否采纳互认项目结果,如采纳则撤回该项目开单,如不采纳则必须勾选不采纳理由,并记录互认结果,后续通过定时/定频提交互认结果接口推送至各地市平台业务库。在书写病历时需对互认的检验、检查结果引用至病历中记载,引用内容需包括检查检验医院、执行日期、开单医生、审核医生、检查检验结果等。2、维护保障服务内容2.1、安排专人提供7*24小时维保服务。2.2、维护期内若自治区检查检验互认平台有改动,且在不更换对接厂家的前提下,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相应改造服务。2.3、维保期限:1年2.4、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3、技术服务方式:现场技术服务及远程支持。2.服务要求2.2.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维护需求后,应当在7*24小时内进行响应维护。2.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出的维护需求,一般采用现场方式解决。特殊情况采用电话、QQ远程方式提供技术支持解决。2.3、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服务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作出正确判断并查找解决问题。2.4、乙方应保证乙方提供的接口使甲方用户操作系统软件正常运转。3.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3.3.1、技术服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玖仟元整(¥199000元)(含税),该报酬包含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服务费、食宿费、路费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本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4.双方的义务4.4.1、甲方的义务1)甲方负责人:焦呈祯;联系方式:15026140536;2)根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3)为乙方的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协助,对乙方有指导的义务和权利;4)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乙方的商业秘密;4.2、乙方义务1)负责人:巩志杰;联系方式:18167715257;2)牵头组织本方技术服务工作;3)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的签订、履行;(1)负责跟踪或报告技术服务工作进展和成果;(2)负责与甲方的沟通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为技术服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4)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及时提供服务。5)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甲方的工作秘密。6)严格履行维护职责,定期向甲方通报维护情况和网络状态,便于甲方掌控评价体系。7)向甲方提供项目的实施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接口实施,但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调整计划。8)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2/59)如因人为原因中断服务,乙方必须事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5.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5.5.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系统接口测试联调。5.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完成并提交所有项目成果交付物,项目服务过程中未造成安全事件发生。5.3、验收方式:乙方在系统接口测试联调完成则视为合同达到验收条件,乙方提出验收,甲方自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签字确认;若甲方自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一周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6.知识产权6.无7.违约责任7.7.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合同总款的3%)等违约责任。7.2、在服务期内,对于用户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系统故障,乙方应2小时内响应,尽快解决技术问题,技术问题解决时限按甲乙双方现场确认单为准,乙方未按期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超过3次每逾期1次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或出现逾期5次的,甲方有权单方书面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7.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催告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于整改纠正造成进度延期交付的视同逾期交付,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7.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10%的违约金。7.5、合同因乙方原因解除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剩余款项,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10%的违约金。7.6、乙方因违约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经乙方书面确认后从任何一期合同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7.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7.8、甲方不提供工作条件或提供的工作条件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承担由此造成的项目延期的责任。7.9、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10%的违约金。8.合同变更和解除8.8.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1)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8.3、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出现时,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8.4、本合同中约定可单方解除合同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9.争议解决9.9.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甲方所在地洛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3/59.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洛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因此产生的律师代理费、评估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交通费等维权费用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10.其他10.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若遇不可抗力影响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任意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外一方,双方互免责任。由双方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另行协商是否变更、解除或延期履行合同。10.4、在本合同文尾签章处注明地址及联系人方式可作为送达催收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习,本协议所逑其他来往文习的地址。因载明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习及诉讼文未能实现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习及诉讼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10.5、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人。10.6、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者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赔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甲方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限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洛浦县人民医院乙方(公章):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洛浦县双拥路66号,地址:电话:0903-6622048,电话:开户银行:洛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会展中心支行账号:880010012010160320321账号:420883520097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4/5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成平台、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接口对接和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