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中医医院建设及医院信息类设备 老年评估系统采购合同公告(乐山市中医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N5111012024000329-3

二、合同名称:示范中医医院建设(第一批)及医院信息类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329

四、项目名称:示范中医医院建设(第一批)及医院信息类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乐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83号
联系方式:0833-2411330
供应商(乙方):成都医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安公路二段398号观景苑1栋1层8号
联系方式:135688902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老年评估系统
1(套)
¥147,000.00
¥147,000.00
V1.0

合同金额: 14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3月06日
履约地点:乐山市中医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示范中医医院建设(第一批)及医院信息类设备采购合同(包三) 2025.1.7.pdf
乐山市中医医院
2025年01月09日

老年评估系统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11012024000329-3签订地点:乐山市中医医院采购人(甲方):乐山市中医医院供应商(乙方):成都医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示范中医医院建设(第一批)及医院信息类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329)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内容系统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万元)总价(万元)生产厂家老年评估系统V1.01套14.714.7成都医贝科技有限公司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柒仟元整,即RMB:147000.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系统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1-三、交货及验收1.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接甲方通知60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系统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0个工作日;试用期间出现功能缺陷,乙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且试用期相应顺延。(2)本项目上线正式运行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的验收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组织验收。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3)验收标准:验收标准: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四、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后三十日内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六十款项:RMB:882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万捌仟贰佰元整;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三十日内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四十款项:RMB:588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捌仟捌佰元整;-2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4.上述付款时限为甲方办理付款手续的时限,最终实际款项拨付以财政实际拨付的时间为准。五、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6年,乙方为甲方提供7*24小时维护服务。如有系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排除故障(经检修后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的故障及时告知甲方协商处理)。质保期过后,系统维护仍可由乙方以优惠价提供有偿服务,双方将另行签订合同确认。乙方承诺有偿维护的费用每年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2%。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乙方负责人姓名:贾帅联系电话:13568890289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系统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3-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付外,应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6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5)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质保义务,若出现未按时响应情形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若未按照约定时限内修复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累计逾期30天未能修复、恢复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且按照合同总金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七、争议解决办法1.因系统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4-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八、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3.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两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乐山市中医医院(盖章)乙方:成都医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德酒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地o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安公路00054898183号段398号观景苑1栋1层8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乐山市春华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成都清江支行路支行账号:2306382109024901140账号:128908344610501税号:1251100045158624X8税号:91510100MA6DGXWL2F签约日期:2025年1月7日签约日期:2025年1月7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示范中医医院建设及医院信息类设备 老年评估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