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试卷印刷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青岛第七中学2025)
合同编号:Y370202028004001202500001_001
合同名称:试卷印刷
项目编码:SDGP370202000202501000005
项目名称:试卷印刷
采购人(甲方):山东省青岛第七中学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德县路27号
联系方式:0532-82879786
供应商(乙方):青岛利宏鑫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56号5号楼4单元102户
联系方式:13256838575
合同签订日期:2024-05-14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印刷服务
规格型号:试卷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37055万元
合同金额:1.4370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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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印刷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山东省青岛第七中学住所地: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路77号(临时教学点)法定代表人:刘晓梅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0532-82865386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路77号电话:0532-82865386传真:0532-82865386电子信箱:乙方(受托方):青岛利宏鑫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56号-2法定代表人:解钢委托代理人李红******************联系电话:13256838575通讯地址:市北区金华路56号-2电话:(0532)83927577传真:/电子信箱:11第一章总则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学生试卷等委托乙方提供印刷服务等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对象基本情况1.1服务对象名称:山东省青岛第七中学1.2服务对象位置(或范围):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路77号。第二条本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5月14日,签订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路77号第二章服务事项第三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服务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试卷、答题卡、试卷袋、条形码印刷服务,印刷规格为:3.1尺寸:试卷:380*260mm70g双胶纸答题卡:420*297mm120g双胶纸试卷袋:420mm*300mm120g牛皮纸条形码:60mm*30mm不干胶3.2页数:根据甲方需要据实印刷。3.3印刷工艺:黑白印刷3.4装订工艺:单张单页3.5其他:无3.3印刷工艺:黑白印刷3.4装订工艺:单张单页3.5其他:无第三章服务期限第四条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2024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首尾日均包括在内)。第四章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审定乙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保密职责。5.2对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提出意见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5.3乙方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事项后,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和提供必要的配合。5.4无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6.1保证材料的印刷质量,保证印刷材料的运送、使用安全,保证按甲方要求完成印刷任务,运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6.2乙方所聘任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产生的一切责任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6.3乙方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资料及相关信息、甲方印刷品及其内容等,应当遵守保密义务。该保密责任在本合同到期及终止后依然有效。6.4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该服务项目转交由第三方承办。6.5无第五章服务质量标准第七条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7.1乙方应按时为甲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印刷品。7.2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印刷细节问题提供及时的技术咨询服务。7.3有关甲方提出的合理修改建议,在不增加乙方原料成本的前提下,乙方应给予积极支持。7.4乙方服务必须符合本合同服务事项中所规定的各项要求。7.5无o第六章服务费用第八条双方对服务费用的约定如下:8.1服务费用为:试卷:0.30元/张答题卡:0.35元/张试卷袋(含分装):3.00元/个条形码:0.10元/张合计:据实结算8.2支付时间为:试卷印刷服务费用按次据实结算,每次服务事项全部履行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款(如遇政府财政审批或学校审批流程延期,甲方支付费用时间相应顺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3支付标准为:每次服务费用一次性结清。8.4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o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取服务费用的账户,并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户名:青岛利宏鑫商贸有限公司银行帐号:3803024009200193012开户银行:工行四方支行3联系人:李红联系电话:13256838575如乙方上述账户信息发生变更,乙方需提前向甲方发送书面通知,未能提前书面通知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8.5乙方在收取服务费用时,应同时提供可供审计并且符合税务规定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直至乙方能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为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9.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整改期间每日按服务费总额的0.03%支付违约金;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已支付部分款项的,则乙方需退回已收款项,同时乙方应按服务费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9.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退还所收费用及利息,且乙方应按服务费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9.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6.3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支付服务费总额20%的违约金。9.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本合同服务项目转交由第三方承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支付服务费总额20%的违约金。9.5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甲方损失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或甲方从应付款中直接扣抵,不足以抵扣的部分,乙方仍应承担,并承担甲方因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公告费用、律师咨询代理费用、公证费用等。9.6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7因为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损失的原因以及数额,以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定为准。9.8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逾期支付服务费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服务费的0.03%支付违约金。9.9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服务费总额20%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不足部分应据实赔偿。第八章其他事项4第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办理完毕全部服务项目交接手续。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指令导致该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及诉讼的其他部分。第十七条补充条款:无第RE甲方(盖章):山东省青岛第七中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扎签订时间:2024年5月14日签订地点:山东省青岛第七中学乙方(盖章):青岛利宏鑫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李红签订时间:2024年5月14日签订地点:山东省青岛第七中学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试卷印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