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治理规划编制经费采购合同公告(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县建筑垃圾治理规划编制经费项目合同
工程编号:
SDGP371322000202402000159
工程名称: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县建筑垃圾治理规划编制经费项目
标段编号:
SDGP371322000202402000159A
标段名称: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县建筑垃圾治理规划编制经费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
临沂邦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县建筑垃圾治理规划编制经费项目合同(2).pdf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县建筑垃圾治理规划编制经费项目采购编号:SDGP371322000202402000159甲方: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山东建大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合同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甲方)所需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县建筑垃圾治理规划编制经费项目(项目名称)经临沂邦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山东建大城乡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或货物)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详见合同清单。见附件一:同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5000元,大写:贰拾万零伍仟元整。乙方开户名称:山东建大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和平支行银行账号:37050161620800000547五、付款途径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提交合格的规划编制成果文件且通过专家评审后付至合同金额的60%,提交正式成果后一年内付清剩余款项。七、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交付(自2025年1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止)。2、交付地点:郯城县八、质量服务的质量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服务(或货物)或服务(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验收(一)成果1、经双方共同验收,成果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2、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二)服务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验收要求进行。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十一、售后服务乙方应按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见附件二:乙方响应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十二、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2、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存在违约行为的,非违约方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3、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4、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如临沂仲裁委员会等)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郯城县(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2025年1月09日签订日期:2025年1月0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垃圾治理规划编制经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