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医院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东莞市石龙人民医院、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莞市心血管病研究院)2025)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招标项目(概算金额100万以下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招标项目(概算金额100万以下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4572316932412160229

项目业主: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东莞市石龙人民医院、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莞市心血管病研究所)

服务机构:

正弘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招标项目(概算金额100万以下项目)

合同编号:

4419004572316932412160229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2月01日至2028年01月31日

服务内容:

一、项目主要参数及要求: 据实际要求,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对于一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室内装修及修缮工程等相关项目需要出具施工图,而且项目概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项目需要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工作,需要按要求出具项目平面布置图,各专业施工图及效果图。 2、接到项目设计任务通知时,需要8小时内设计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勘察工作,并提出建议性方案,三天内完成平面设计图,七天内完成效果图。

合同附件

slrmyy20240132 医院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招标项目合同.pdf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东莞市石龙人民医院、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莞市心血管病研究所) 2025-01-09

医院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招标项目合同合同编号:slrmyy20240132-甲方: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乙方:正弘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甲方医院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编码:4419004572316932412160229)的中选结果,经双方协商签订具体的合同,协定如下条款:一、服务内容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对于一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室内装修及修缮工程等相关项目需要出具施工图,而且项目概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项目进行设计方案工作,需要按要求出具项目平面布置图,各专业施工图及效果图。二、合同金额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收费标准:设计费按项目预算造价*4.5%*0.8*95%进行结算。以先到为准,如服务期内项目预算金额大写伍拾肆万元整(¥540,000.00)使用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具体结算金额按实际工作量结算。三、付款方式1.按实际完成设计项目进行结算。2.项目设计图纸完成,验收合格并收到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款100%。四、服务期限服务期3年,即从2025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止。五、服务要求接到项目设计任务通知时,需要8小时内设计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勘察工作,并提出建议性方案,三天内完成平面设计图,七天内完成效果图。六、其他要求1.乙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乙方具备工程项目建筑设计乙级以上资质。七、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或技术、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第三方提出侵权,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若导致甲方不能使用货物的,乙方应退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甲方需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2.甲方享有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八、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引起的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乙方严重违约,继续履行合同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依法终止合同。因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中2.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金额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用10%的违约金。因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免费保修期内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排除故障的,乙方需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金额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4.如乙方无故提出解约、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5.乙方应对接触到的任何甲方业务数据及经营资料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作其它用途;乙方从甲方获取的所有健康医疗数据(其定义与范围以GB/T39725-2020规定的为准,且随国标更新而更新)应永久保密。如乙方违反本保密约定,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中止或终止而失效。6.乙方擅自转让或分包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提供发票须真实合法有效,与税局官网查询结果一致,如因乙方提供发票不及时、开具的发票金额不对、不合法、字体不工整、公司乔迁、证件不齐全等原因而造成延误结算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8.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导致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者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由m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赔偿全部损失。如甲方需对外赔偿,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全部损失。9.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赔偿款、行政罚款、重新W采购的损失、委托第三人继续履行的费用、甲方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有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担保费等。10.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减违约金,如已支付款项,乙方应在10天内交纳违约金。11.甲方无合理理由拒绝付款的,甲方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12.其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执行。160112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书面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5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十、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一、其它1.本合同之所有附件、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乙方承诺书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合同期内若遇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政部门政策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4.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情况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5.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乙方(盖章):正弘设计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代表: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分管院领导:黄an法定代表人:地址:东莞市石龙镇黄洲区祥龙路1号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新安街道飞虹路永虹村安置点B15-17号二层商铺-电话:0769-81368837电话:18681187675税号:12441900457231693A开户名称:正弘设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建设路支行账号:******************账号:2404030509200078647签订日期:2025年1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00MABMOL8U09签订地点:东莞市石龙镇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院建设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