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平邑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2025)
平邑县2024年口袋公园绿地建设项目(板桥路县医院东侧、滨河东路浚河郡、金花路美东药业和金银花学校北路、石都大道华龙绿地、汇金湾御园口袋公园)三标段合同备案合同和履约
三标段口袋公园合同-副本-副本.pdf
施工合同建设方:平邑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施工方:平邑县令磊园艺中心(个人独资)(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邑县2024年口袋公园绿地建设项目(板桥路县医院东侧、滨河东路浚河郡、金花路美东药业和金银花学校北路、石都大道华龙绿地、汇金湾御园口袋公园)招标结果,在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招标文件2.本合同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包括相关书面澄清材料)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有关该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7.技术交底书第二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平邑县2024年口袋公园绿地建设项目(板桥路县医院东侧、滨河东路浚河郡、金花路美东药业和金银花学校北路、石都大道华龙绿地、汇金湾御园口袋公园)三标段。2、工程地点:金花路美东药业口袋公园和金银花学校北路3、工程主要内容: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景观照明等招标文件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第三条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为3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竣工日期2024年8月31日。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第三方因素;(2)设计变更时间较长或工程量调整较大的;(3)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情况。第四条质量标准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确需变更的,需经设计方、甲方、财政、审计认可后方可施工,严禁随意变更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视为合格第五条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款为:798079.47元,大写:柒拾玖万捌仟零柒拾玖元肆角柒分第六条付款方式本工程由县财政负责拨付工程建设资金。拨款方式为: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拨付至工程总合同价款的30%,项目初验合格后,拨付至工程总合同价款的60%,竣工满一年后依据初验及实际工程量完成情况拨付至工程总合同价款的90%,养护期满后依据审计决算价款拨付剩余工程款。乙方不得以县财政未拨付工程款为由不按照合同约定工程进展施工。第七条双方责任1、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1)与乙方(包括监理)一起进行现场边界确认。(2)向乙方提供或指明施工现场的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3)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出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2、乙方应完成以下工作:(1)乙方要按照投标约定,项目经理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全部到工地现场。项目经理驻现场并全权代表公司负责整个工程建设的全部工作。如项目经理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然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常驻工地,继续承担项目经理应负的责任。(2)施工期间,乙方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问题,并承担全部水、电费用。(3)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做好地上地下管线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4)应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工程质量合格前提下,甲方、监理按施工计划核定形象进度。(5)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有关规定。(6)制定施工方案。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开工报告(含施工方案、养护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乙方必须按已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的监督检查。第八条质量与验收1、乙方应认真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监督检查。2、凡隐蔽工程部位,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按程序组织设计、监理、审计等进行现场察看、测绘、计量、签证或验收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未按该程序办理的工程量不予签证和认可。3、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后,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两套),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2)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监理指令限时完成整改,并就整改部位再次书面申请验收,整改费用乙方自负;对整改部位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没完成整改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应工程款。(3)养护期满后,甲方组织移交验收,本次验收情况作为工程审计的直接依据。验收合格后审计部门出据工程审计报告,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支付剩余工程款。九、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1、乙方按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应当采取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要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牌或安排专人值守;乙方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2、施工企业要严格遵守《平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平政办字[2017]1号)文件要求,按照平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的应对措施(包括停止施工、裸土治理、洒水降尘等)。因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养护和保修本工程绿化苗木养护期为一年。养护保修期内,因乙方栽植和养护不当致使苗木死亡,乙方须及时(收到甲方通知5个日历天内)补种补栽相同品种和规格的苗木;园林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在3个日历天内派人维修;遇有应急情况,甲方在告知乙方后,乙方应3小时内派人抢修。乙方不能按时维修的,甲方可直接安排人员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养护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安全看护,因看护管理不力造成的苗木毁损、被盗、死亡和园林建筑设施毁损,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应按设计补种补栽和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1、甲方不能及时对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的与设计方案不符的问题给出必要解释、确认、批复,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0.1%的违约金。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如果乙方转包工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应服从甲方调度,投标约定人员不到位,视为转包,甲方有权无偿终止合同。4、双方约定,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乙方要严格遵守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拖欠农民工资,否则视为违约。十二、其他方面1、乙方负责协调场区周边关系,与场地周边其他人发生矛盾纠纷与甲方无任何关系。2、本合同在签订时,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进行了条文通读和互相答疑,本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壹份、乙方叁份,审计、财政各壹份。甲方(签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签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二O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