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支撑体系运营服务 平台接入展示服务 平台运营服务 数据运营服务 视频运营服务 数据安全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
公告内容:
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惠州市“百千万工程”数字化支撑体系运营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4〕095号
二、合同名称
惠州市“百千万工程”数字化支撑体系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4〕095号
四、项目名称
惠州市“百千万工程”数字化支撑体系运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址:江北街道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4楼
联系方式:0752-2898345
供应商(乙方): 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 号406 房之555
联系方式:186020345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平台接入展示服务
1(项)
16,100.00
16,100.00
2
平台运营服务
1(项)
339,000.00
339,000.00
3
数据运营服务
1(项)
282,700.00
282,700.00
4
视频运营服务
1(项)
448,200.00
448,200.00
5
数据安全运营服务
1(项)
19,000.00
19,000.00
合同金额: 1,105,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壹拾万零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
履约地点:惠州市惠城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01月09日
合同编号:JC21-4402-2024-101796惠州市“百千万工程”数字化支撑体系运营服务项目合同书甲方: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乙方: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第1页共11页合同编号:JC21-4402-2024-101796甲方: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杨伟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300MB2C914888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授权代表:严伟仁联系人:魏振权电话:0752-2898345传真:电子邮箱:szhfzk@huizhou.gov.cn乙方: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伟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9HM2XXA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555授权代表:刘润程联系人:黄列培电话:18602034591传真:1电子邮箱:huanglp52@chinaunicom.cn第-2-页共11页合同编号:JC21-4402-2024-1017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惠州市“百千万工程”数字化支撑体系运营服务项目】服务等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如下:一、合同标的、服务范围、内容、要求1.1合同标的针对甲方【惠州市“百千万工程”数字化支撑体系运营服务项目】开展运营服务;1.2服务范围序号项目名称1惠州市“百千万工程”数字化支撑体系运营服务项目1.3服务内容本项目运营服务内容包括业务运营服务、数据安全运营服务和基础能力服务,其中业务运营服务包括平台运营服务、数据运营服务、视频运营服务。(详见招投标文件)1.4技术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技术要求提供服务事项。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止。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一)服务费用:惠州市“百千万工程”数字化支撑体系运营服务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零伍仟元整】元(小写第-3-页共11页合同编号:JC21-4402-2024-101796¥【1,105,000.00元】,其中增值税税率为6%,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壹佰零肆万贰仟肆佰伍拾贰元捌角叁分元整】(小写¥【1,042,452.83元】,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陆万贰仟伍佰肆拾柒元壹角柒分元整】(小写¥【62,547.17元】。服务费用金额为包干价,包括乙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费、管理费、劳务费、税金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等,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变更新增的服务内容除外。(二)付款方式:双方约定,甲方按照如下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伍拾伍万贰仟伍佰元整】元(小写¥【552,500.00元】;2.项目运营满六个月后,乙方提供阶段性运营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贰拾贰万壹仟元整】元(小写¥【221,000.00元】;3.项目通过验收后,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叁拾叁万壹仟伍佰元整】元(小写¥【331,500.00元】;(三)如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当期款项,直到甲方收到乙方符合规定的发票后再予付款,且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四)甲方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如甲方开票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开票前与甲方核对单位名称: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第-4-页共11页合同编号:JC21-4402-2024-10179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300MB2C914888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电话:289834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分行账号:2008020109200727283(五)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如乙方收款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名称: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3602008129200758125(六)甲方不承担由于财政审批不能及时支付费用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得以此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四、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费用。2.甲方须在职能范围内对乙方在【惠州市“百千万工程”数字化支撑体系运营服务】项目工作中提供积极的配合与协助,使乙方的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但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说明并清晰、完整地列明甲方需配合协助的事项及时间要求等内容。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惠州市“百千万工程”数字化支撑体系运营服务】项目的相关技术资料。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导,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督导意见应及时予以落实直至符合甲方不超过合同范围内的要求。专第-5-页共11页合同编号:JC21-4402-2024-1017965.对于乙方违法、违纪情形以及不符合本合同服务要求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更换人员,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替换。(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素质高、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稳定的技术团队,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2.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公开本项目运营服务有关技术细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3.乙方应定期对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工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安全保密教育和培训。乙方指派完成本合同项目的工作人员与甲方无劳动关系,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4.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遵守《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政务保密管理指南》等规定,保护好甲方的涉密数据。并确保提交的工作成果符合电子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有关规定,能够合法合规运行,不得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数据安全规定的行为。否则由此引起行政处罚、侵权等纠纷的,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5.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乙方承诺,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不得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亦不得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甲方因乙方的上述行为而第-6-页共11页合同编号:JC21-4402-2024-101796提供的成果等进行了确认、同意、接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甲方为维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侵权赔偿等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务6.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事项,乙方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投诉或者造成人身损害、安全事故等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五、保密要求乙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的政府信息及工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商业秘密、任何技术性资料、以及甲方为完成本合同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资料并且在提供时未说明是公开信息的)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不得将从甲方获取的一切资料和信息超出本合同范围之外使用,否则全部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还应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另行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而终止,除非保密信息已经对外披露或已经为公众所知。六、验收特殊规定乙方在确定可安全、稳定提供本合同服务内容后,向甲方正式提交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文档、验收报告、其他文件等。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与本合同要求不一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第-7-页共11页合同编号:JC21-4402-2024-101796行整改。待乙方完成整改,方可交付验收。乙方逾期整改或者整改超过3次仍不能验收通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七、知识产权有关约定项目形成的过程资料、服务成果等所有权归属甲方。乙方应保证合同履行过程中未侵犯甲方及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投诉或涉诉的,由乙方负责解决侵权纠纷,并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并支付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八、违约责任(一)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二)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时限内提供服务/完成任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0.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三)由于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导致本合同项目无法开展或给甲方形象、声誉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的,乙方除负责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四)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所提供服务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第-8-页共11页合同编号:JC21-4402-2024-101796付款的,则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六)本合同所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利润亏损、第三人索赔、行政处罚及为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担保保函费、诉讼费、仲裁费等。九、不可抗力(一)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水灾、旱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及战争,暴乱,骚乱,流行性疫情,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制定、修订或废止)等。(二)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任何一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声称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并有责任尽全部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致使合同逾期【15】日不能履行或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则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届时双方按照乙方已实际完第-9-页共11页合同编号:JC21-4402-2024-101796成且被甲方认可的有效工作量结算服务费,乙方已收取的超出结算金额的款项应予退回。十、争议解决(一)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分歧,双方应本着互惠互谅之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定依照以下第【一】种方式进行争议解决: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惠州市】仲裁委员会依据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普通话。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争议双方均有约束力。十一、通知本委托合同首部列明之甲乙双方通讯地址、电子邮件、电话为双方各自确认之固定、有效联系方式,也是相互发送文件及通知之有效地址。任何一方应保证留取之联系方式行之有效,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项下所有通知、文件可按本合同首部列明之联系方式或变更后(已书面通知对方)的联系信息通过快递、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对方,快递发送的自对方收到之日起生效,电子邮件发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生效。十二、其他(一)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10-页共11页合同编号:JC21-4402-2024-101796未经对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执行。(二)本合同内如出现可以理解的笔误和打印错误,将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如合同内某条款与现行或者更改后的法律相抵触而被认定无效,其他部分则仍然有效。(三)本合同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采购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合同自双方按签署页要求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方:甲方: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4年12月11日乙方: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刘润程2024年12月11日本合同签订地:惠州市惠城区第-11-页共1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化支撑体系运营服务 平台接入展示服务 平台运营服务 数据运营服务 视频运营服务 数据安全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