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市场化运行体系采购合同公告(沛县魏庙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322-XZCT-G2024-0031001
二、合同名称:沛县魏庙镇2024年度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合同[项目编号:JSZC-320322-XZCT-G2024-0031]
三、项目编号:JSZC-320322-XZCT-G2024-0031
四、项目名称:沛县魏庙镇2024年度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沛县魏庙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魏庙镇
联系方式:13505225962
供应商(乙方):江苏舒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38524839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沛县魏庙镇2024年度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沛县魏庙镇2024年度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600076.0
合同金额(元):460007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07T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10T16:04:11
九、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沛县魏庙镇2024年度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合同.pdf
沛县魏庙镇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合同K味书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同K味书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合同主要条款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甲方:沛县魏庙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乙方:江苏舒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合同服务期限1年:202年12月7日至2025年12月7日。第二条合同编号合同编号:采购编号:JSZC-320322-XZCT-G2024-0031签订地点:第三条合同签订依据为推行进一步构建环卫保洁、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公共设施管护、便民服务“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沛县魏庙镇2024年度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2-XZCT-G2024-0031]招标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恪守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第四条合同文件的组成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沛县魏庙镇2024年度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招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补充文件等;2.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说明文件等;1.3.履约保证金;4.中标通知书。第五条承包范围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要求》。-第二节项目内容第六条项目名称:沛县魏庙镇2024年度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第七条作业范围及内容1、环卫保洁(1)镇区的主次道路、背街小巷、绿化带、河塘沟渠等公共区域保洁作业采取人工清扫和机械化保洁相结合的方式。每天早上7点前完成道路普扫后,转入正常巡回保洁,巡回保洁时间内,不得出现断档期。镇区主次街道机扫每天至少2遍,最低气温高于零摄氏度的天气,洒水每天不低于3遍。镇区主次道路两侧及背街小巷、绿化带、河道、坑塘、沟渠内实行巡回保洁,垃圾、杂物、杂草、纸质野广告及时清理,确保干净整洁。实行单班制作业,作业时间为夏季上午6:00-11:00,下午2:30-6:30;冬季上午6:30-11:30,下午1:30-5:30。作业时间内保洁人员统一着标志服,保洁工具齐全。(2)村庄公共区域及周边采取村庄道路普扫和巡回保洁的方式,每周道路普扫至少2遍,巡回保洁不得出现断档期。村庄内干净、整洁、有序,道路、坑塘、沟渠、房前屋后等区域做到无垃圾杂物,无乱贴乱画。实行单班制作业,作业时间为夏季上午7:00-11:00,下午2:30-6:30;冬季上午7:30-11:30,下午1:30-5:30。作业时间内保洁人员统一着标志服,保洁工具齐全。2(3)镇区至各村道路及村与村之间道路采取机械化清扫和人工保洁的方式,机扫每周至少1遍,道路及路边沟日常保洁到位。(4)村级坑塘水面、岸坡无垃圾杂物,无水草杂草,定期巡回管养到位。(5)农村公厕-实现全天候开放,全时段保洁。做到定时消杀、无异味,每周至少1次消毒除臭,夏秋季节和疫情期间,应增加消毒次数;地面清洁、无积水、无纸屑烟头等杂物,每天上下午各应打扫、冲刷不少于2次,清理废弃物收集容器不少于1次,人流量大的公厕应增加清理频次;墙面、天花板、门窗、洗手盆、隔板整洁,无乱涂乱画、无污迹、无积灰、无蜘蛛网,每天清理不少于1次;小便池、大便槽(蹲坑)保持整洁,无蝇蛆孳生、无堵塞、满溢等现象,无明显生锈、尿垢、粪迹、垃圾,管道畅通,每天上下午各应打扫、冲刷不少于2次,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公厕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每天保洁不少于1次,化粪池应及时抽取,杜绝粪污满溢。2、垃圾分类(1)垃圾分类投放实行“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为村民配备户垃圾分类收集桶,分别是“厨余垃圾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收集桶”。村内设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暂存点,由村民自行投放后,保洁员实行分类收集。(2)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实施“撤桶(箱)并点”模式,辖区内不放置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桶、移动箱体),保洁员定时定点收集。根据村庄规模,按照“一村一建”或“多村合建”的方式,建设垃圾分类中转房,面积20-303平方米,镇区建设2-3处垃圾分类中转房,面积40-60平方米,站内管理规范,垃圾日产日清。村民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不同垃圾、不同车辆、不同去向”的原则,实施分类转运,将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送至垃圾分类中转房后,其他垃圾用压缩车转运至镇垃圾中转站,经再次压缩后送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由保洁员使用厨余垃圾收运车送至附近村庄厌氧发酵池或阳光堆肥房。有害垃圾送至镇有害垃圾归集点,可回收物送至镇大件垃圾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3)浓厚宣传氛围在辖区内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营造宣传氛围,每个自然村设置宣传阵地,提高村民参与率和知晓率。(4)落实激励制度为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保洁员分类工作实绩和收集-厨余垃圾量,给予保洁员绩效补贴;同时,为每户村民发放积分卡,对每户分类的垃圾据实积分,积分可用于兑换日用品或现金;通过设立公示栏、红黑榜、荣辱榜、点赞墙、笑脸墙等形式落实评比制度。(5)垃圾中转站管理按照《沛县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标准及管理规范》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转运站管理,完善设施设备使用功能,提升转运承载能力,确保转运站正常运行。3、再生资源回收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网格化布点运营,依托环卫保洁网和垃圾分类收运网,落实好保洁员前端上门收集可回收物、分拣运输,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分类处理的融合运行,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利用。配合取缔无证照废品收购4站(点),对证照齐全的废品收购站(点)依据镇区规划进行优化整合后,可与市场化企业采取融合的方式经营。4、公共设施管护建立管养队伍,负责镇交由完好的中转站、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公厕化粪池粪污抽取,可回收物站点、有害垃圾归集点、村垃圾分类中转房等设施的管理、运行、维修维护等(包含水电费)。道路、路L灯设施、公共文化设施、体育健身设施、休闲娱乐广场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管护等工作,此日常管护费用可另行约定。5、便民服务对村内便民服务站点为村民提供饮用水、收发快递、小型商超、WiFi、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社区便民服务发挥其使用功能承诺予以配合,同时可作为垃圾分类宣传阵地。6、具体作业项目、作业量详见附件。第八条作业规范、标准及要求:作业规范符合但不限于《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服务质量和要求详见《徐州市城市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一)规范管理1、组织机构健全。乙方应当按照企业规范管理要求设立各相关内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必须配备足够的通讯设备并保持畅通。2.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各岗位操作规范,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具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乙方须保障作业质量检查用车,服从甲方统一调配。(二)作业要求51.应做到文明、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2.作业人员应穿着统一制式的作业服装(含鞋、帽等),做到着装整齐。3.作业机具、设备的式样、颜色、结构等应全市统一。作业机具有标识标志、归属地名称,设备喷涂的字样或图样,由环卫管理机构规定。4.乙方应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突击队,做好各类重大活动、应急处置等保障。(三)作业时间1、镇区人工环卫保洁时间每天早上7点前完成道路普扫后,转入正常巡回保洁,巡回保洁时间内,不得出现断档期。实行单班制作业,作业时间为夏季上午6:00-11:00,下午2:30-6:30;冬季上午6:30-11:30,下午1:30-5:30。2、镇区机械化保洁时间主次街道机扫每天至少2遍,最低气温高于零摄氏度的天气,洒水每天不低于3遍。3、村庄公共区域及周边保洁时间采取村庄道路普扫和巡回保洁的方式,每周道路普扫至少2遍,巡回保洁不得出现断档期。实行单班制作业,作业时间为夏季上午7:00-11:00,下午2:30-6:30;冬季上午7:30-11:30,下午1:30-5:30。4、镇区至各村道路及村与村之间道路保洁时间采取机械化清扫和人工保洁的方式,机扫每周至少1遍。5、村级河塘保洁时间6定期巡回管养到位,水面、岸坡无垃圾杂物,无水草杂草。6、公厕开放及保洁时间实现全天候开放,全时段保洁。(四)作业模式1.保洁作业模式1.1镇区采取人工清扫和机械化保洁相结合的方式。道路普扫后,.转入正常巡回保洁,巡回保洁时间内,不得出现断档期。镇区主次道路两侧及背街小巷、绿化带、河道、坑塘、沟渠内实行巡回保洁,垃圾、杂物、杂草、纸质野广告及时清理,确保干净整洁。1.2村庄采取村庄道路普扫和巡回保洁的方式。村庄内干净、整洁、有序,道路、坑塘、沟渠、房前屋后等区域做到无垃圾杂物,无乱贴乱画。1.3省县道、镇区至各村道路及村与村之间道路采取机械化清扫和人工保洁的方式,道路及路边沟日常保洁到位。1.4村级河塘定期巡回管养到位,水面、岸坡无垃圾杂物。1.5农村公厕做到定时消杀、无异味,每周至少1次消毒除臭,夏秋季节和疫情期间,应增加消毒次数;地面清洁、无积水、无纸屑烟头等杂物,每天上下午各应打扫、冲刷不少于2次,清理废弃物收集容器不少于1次,人流量大的公厕应增加清理频次;墙面、天花板、门窗、洗手盆、隔板整洁,无乱涂乱画、无污迹、无积灰、无蜘蛛网,每天清理不少于1次;小便池、大便槽(蹲坑)保持整洁,无蝇蛆孳生、无堵塞、满溢等现象,无明显生锈、尿垢、粪迹、垃圾,管道畅通,每天上下午各应打扫、冲刷不少于2次,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公厕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每天保洁不少于1次,化粪池应及时抽取,杜绝粪污满溢。2.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模式7(1)保洁员收集村民户“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村民自行投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至村暂存点,保洁员定时定点分类收集。(2)将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送至垃圾分类中转房后,其他垃圾用压缩车转运至镇垃圾中转站,经再次压缩后送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也可直运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厨余垃圾由保洁员使用D厨余垃圾收运车送至附近村庄厌氧发酵池或阳光堆肥房。有害垃圾送至镇有害垃圾归集点,可回收物送至镇大件垃圾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3)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3.再生资源回收模式依托环卫保洁网和垃圾分类收运网,保洁员前端上门收集可回收物、分拣运输,送至级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分拣中心。4.公共设施管护模式建立管养队伍,负责镇交由完好的中转站、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公厕化粪池粪污抽取,可回收物站点、有害垃圾归集点、村垃圾分类中转房等设施的管理、运行、维修维护等(包含水电费)。道路、路灯设施、公共文化设施、体育健身设施、休闲娱乐广场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管护等工作,此日常管护费用可另行约定。5.便民服务模式对村内便民服务站点为村民提供饮用水、收发快递、小型商超、WiFi、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社区便民服务发挥其使用功能承诺予以配C合,同时可作为垃圾分类宣传阵地。6.安全规定机动车道严禁人工作业,确需作业的按法律法规做好安全防护措施。8第三节作业人员、服装、防护用品及设备(车辆)配置第九条人员及服装要求人员数量配备:297人(其中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8人,镇区保洁人员26人,公厕保洁人员68人,村庄保洁人员175人,驾驶员7人,装工3人,垃圾分类人员9人,垃圾中转站操作人员1人)。服装及防护用品配备要求:(1)夏装每人每年2套,春秋装每人每年1套,冬装棉服每人2年1件;(2)雨衣、雨裤、雨鞋每人一套;(3)式样、颜色、材质符合环卫管理机构规定;(4)其他防护用品满足作业需要。第十条设备配置要求1.8吨压缩式收运车:2台(政府免费提供1辆)。2.55吨侧装车:1辆。3.专业维护车:1辆。4.10吨洒水车:1辆(政府免费提供)。5.4吨机扫车:1辆。6.8吨吸污车:1辆。7.8吨转运车:1辆(政府免费提供)。8.快速保洁车:20辆。9.垃圾分类收集车:9辆。10.有害、可回收运车:3辆。11.240L垃圾桶:1500个。12.水体保洁船:5艘。第四节合同价款与支付第十一条本合同总价款为4600076元(大写:肆佰陆拾万零柒拾陆元整),按12个月平均,每月金额383339.66元(大写:叁拾捌万叁仟叁佰叁拾玖元陆角陆分)。9第十二条合同期内,作业经费由县镇两级经费构成,镇负担部分于次月10日前按照检查考核结果结算,县财政奖补部分以奖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考核分值设为百分制,当月考核结果与奖补资金挂钩,考核分值在80分以下的(不含80分,下同),按月作业经费的10%拨付;考核分值在80分-85分的,按月作业经费的80%拨付;考核分值在85分-90分的,按月作业经费的90%拨付;考核分值在90分-95分的,按月作业经费的95%拨付;考核分值在95分以上的,按月作业经费的100%拨付。第十三条合同价款实行包干制。在合同约定的作业量范围内,甲方不再额外支付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第十四条进场作业后,于次月起甲方根据检查考核结果按照财政拨款进度向乙方支付。第十五条乙方须凭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等额发票办理结算。收款人:江苏舒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徐州新区支行。账号:10246601040002882第五节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按照作业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详见合同附件)对乙方作业质量、文明、安全作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评,有权查阅、复制合同项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以及进入现场开展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作业。检查考评结果作为每月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依据。(二)各类重大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质保量按活动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如未能完成,甲方应纳入考核。10(三)监督检查乙方对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作业标准、行业规范的履行情况。(四)对乙方本项目的列支费用进行监督审查。(五)根据服务项目实际情况对作业优化调整。0(六)对乙方的项目部标准化建设检查验收。(七)对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年度的有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进行审核,单位承担部分申请财政据实按年度拨付。(八)对乙方环卫工人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九)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服务人员。(十)定期对乙方车辆作业性能进行验收,有权要求更换达不到作业标准的车辆。(十一)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调整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十二)负责购置户垃圾分类桶,建设村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垃圾分类中转房;负责将现有的垃圾转运站、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公厕等设施维修维护后交由市场化公司运行;负责组织村(居)委会对本辖区内柴草、秸秆、粪堆的清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负责督导市场化企业开展各项工作。第十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作业标准、行业规范。(二)根据合同和投标书所作的承诺自觉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承包区域内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严禁在承包范围内从事非经甲方认定或有碍甲方利益的各类业务。(三)接受甲方、环卫管理机构及第三方监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四)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组建专业队伍、配备作业设备(车辆)及工具,健全各类管理制度,车辆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建立11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制度,完善日常运营台账。本项目实行单独核算,按甲方要求将从业人员资料、作业计划、保洁方案、车辆维修保养方案等报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的检查。(五)独立承担作业人员及设备(车辆)的安全责任、用人责任。D(六)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工作。.(七)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建立每日自查制度,完善各项台账资料。(八)对徐州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12319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单、媒体曝光、信访来电等有责投诉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送甲方。(九)承担其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害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法律责任。(十)必须将所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车辆)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设备(车辆)只能在本项目专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十一)负责项目内设施管理和维护,如有遗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迁移垃圾收集设施。(十二)积极按甲方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和各类培训。(十三)必须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等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环卫作业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十四)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财务审核,提供真实有效资料。(十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规定,按月足额发放人员工资:1.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础工资(不含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122.按标准发放特岗津贴、高温津贴。3.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4.人员工资发放采用银行代发方式。5.合同履行期内遇政策调整,要求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乙方必0须于政策调整执行日期起执行,甲方不予补贴。36.保证环卫工人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十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工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商业保险(每人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60万元)。该项目的环卫作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用必须按规定交纳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缴费清单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交甲方审查。(十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环卫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标准按环卫管理机构规定执行。(十八)自觉接受甲方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文件和资料,以及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乙方不得阻扰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十九)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作业能力,提高企业运营管理实力。(二十)不得自行调整作业范围、作业模式、作业量。(二十一)按甲方要求承担环卫信息系统(含车辆和人员监管设备)设备购置、安装及服务费用。(二十二)乙方按照市级环卫管理机构要求支付社会监督扣款。(二十三)负责各类车辆投入及标准化配置;负责按照标准配备各类人员;负责建设镇级可回收物站及有害垃圾归集点;负责各镇(场)街道交由完好的中转站、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公厕、可回收物站点、有害垃圾归集点、村垃圾分类中转房等设施的管理、运行、维13修维护等(包含水电费);负责巡查柴草、秸秆、粪堆等乱堆乱放情况,并及时向镇(场)街道汇报;负责落实垃圾分类激励制度。第六节不间断服务约定第十八条乙方不得因法定代表人变更或其他管理失缺而影响0服务质量;3第十九条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证其所服务项目的人员总数符合合同约定;第二十条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证其所服务项目的设备数量及运行状态符合合同约定。第七节项目接管第二十一条甲甲方有权在下列情形下接管乙方项目(一)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二)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三)乙方作业过程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四)其他重大、紧急可能危急公共安全行为的。乙方必须对其过错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责任,事故处理后是否恢复履行合同由甲方决定。第八节履约保证金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履约保证金缴入如下账户:户名:沛县魏庙镇财政所账号:3203220151010000137541开户行: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14第二十三条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应用此款规定。第二十四条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甲日方收回保洁权完毕后退回乙方。G第九节违约责任第二十五条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第二十六条乙方将承包的合同转包或肢解分包给他人,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第二十七条发现以下情况的,甲方按下列条款扣除当月经费:(一)未按合同要求配备人员,缺少人数按每人5千元-1万元;未执行合同约定年龄比例的,每低1%,按月合同金额1%扣除。(二)未按合同要求配备设备,按每次每台5-50万元。(三)未按合同规定配发服装及劳动防护用品的,每次1-5万元。(四)未按规定发放环卫工人工资、津贴、加班工资等,每次5-10万元。(五)因道路清扫保洁、环卫设施养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市民投诉并查实的,每次2-5万元。(六)因不文明作业被市民投诉并查实的,每次5-10万元,如造成市民伤害,每次10万元,按责任认定由此给市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七)不执行重大活动保障及应急处置指令,不服从全市统一调度指挥的,每次5-10万元。(八)被媒体曝光、领导批评的,每次5-10万元。15(九)乙方不经过甲方同意私自调整项目负责人的,每次1-5万元。(十乙方违反人员设备专用原则的,未经甲方允许将项目人员、设备用于其他项目的,每次1-10万元。0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存在上述情形累计超过3次以上,每次处罚050万元。具体处罚细则由市级环卫管理机构另行定制。第十节不可抗力第二十八条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二十九条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十一节合同的解除!第三十条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解除合同。如履行合同期间乙方中途退场需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乙方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低于85分。连续2个月80分以下(包括80分),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二)合同期内累计2次以上(含2次)受到甲方或环卫管理机构书面通报批评的。(三)保洁工作不符合项目要求,新闻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造成重大影响的或受到上级部门书面通报的,经查属实且有责2次以上(含2次);16(四)突发事件(如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不执行指令性任务或未按相关要求、标准完成任务,达2次以上(含2次);(五)未经甲方同意,将合同转让或进行分包的;(六)乙方与其职工发生劳资、工伤等纠纷,未按规定妥善解决,a导致职工越级上访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七)擅自停业、歇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八)乙方未按规定发放环卫工人工资、津贴、加班工资等的,被甲方或环卫管理机构通报3次以上的;(九)其他严重违反第十七条所列的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第三十二条合同解除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第三十三条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视情况轻重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第三十四条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临时接管或指定第三方负责该标段工作。第十二节附则第三十五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甲方委托承包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连同附件页,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招标代理公司贰份存档。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执行期限内如因自然灾害、城市建设、政策调整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得不终止,甲乙双方应该相互理解,妥善处理终止合同所涉及相关事宜,互不追究对方责任。17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合同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条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及与采购文件有矛盾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第四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甲方在履行完政府采购计划变更手续并完成相关采购程序后,签订政府采购补充(变更)协议后予以变更。康馆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地址:地址:邮编:邮编:传真:传真:电话:电话: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地址:地址:邮编:邮编:传真:传真: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开户银行:农行徐州新区支行银行账号:102466010400028822024年12月7日2024年12月7日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市场化运行体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