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监理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监理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企石镇农林水务局2025)



2025年东莞市企石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分优化)监理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东莞市企石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分优化)监理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050073312832412051533

项目业主:

东莞市企石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广东博幻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5年东莞市企石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分优化)监理项目

合同编号:

4419001050073312832412051533

合同总金额:

¥2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31日至2027年12月30日

服务内容:

根据项目业主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分优化)项目监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并配合各级检查验收。该工作期限为2024年12月至2027年12月。

合同附件

2025年东莞市企石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分优化)监理项目合同.pdf

东莞市企石镇人民政府 2025-01-10

2025年东莞市企石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分优化)监理项目L监理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东莞市企石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分优化)监理项目建设单位:东莞市企石镇农林水务局监理单位:广东博幻生态科技有限公司42024年12月监理合同甲方(建设单位):东莞市企石镇农林水务局乙方(监理单位):广东博幻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确保2025年东莞市企石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分优化)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经甲方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定,由广东博幻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监理任务。为明确双方责任,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5年东莞市企石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分优化)监理项目。2、项目内容:根据项目业主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分优化)项目监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并配合各级检查验收。该工作期限为2024年12月至2027年12月。(各项目工作内容和工程量按建设单位提供的作业设计文件为准)。3、项目期限:根据作业设计文件和甲方的进度要求,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期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文件。第二条:监理内容1、2025年东莞市企石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分优化)项目施工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资料管理、组织协调;2、检查2025年东莞市企石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分优化)项目的施工承包方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和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技术指标等是否达标。第三条:监理办法11、包括现场检查、全面巡视和重点抽查、档案资料审查等;主要通过现场巡视、抽查、审查施工原始记录,确认落实技术措施并提出整改意见,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定等。2、服务标准:遵循国家、省、市的标准和规范。第四条:双方责任(一)乙方责任1、乙方在开工之前应组建项目监理小组,并委派一名监理负责人负责签署有关文件、资料,并做好监理记录及各种文件、施工资料的整理、审核工作。2、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监理服务,帮助甲方实现承包合同设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3、林分优化项目的阶段或整体竣工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各项目的监理报告贰份,如实反映项目施工承包方履约情况,报告项目进度、质量情况,在验收工程规模时,需采用无人机技术,提供验收现场的无人机照片。4、督促施工承包方按作业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指导并监督其按相关技术质量要求落实各项任务。5、将施工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解决的有关问题和建议经过审查后当日书面报告给甲方,并就相关问题进行协调处理。26、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一切商业信息、技术信息或其他信息资料,均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擅自利用。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雇员遵守并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前述保密条款不受本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在本合同期满、解除、终止2后仍具有法律约束力。7、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才可出版涉及本项目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涉及应保密事项的,不得出版。8、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且确保监理人员工作到位,并能及时配合甲方提出的合理工作需求和育参加甲方组织的项目工作例会。9、乙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期间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10、乙方应当按时向甲方提供监理周报、项目会议纪要、监理阶段性工作报告等相关工作资料。11、乙方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财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经发现按照违约处理,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2、乙方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施工要求等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报告,并指导施工单位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代表甲方及时督导施工单位完成问题整改。13、严禁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14、乙方全部工作人员,须符合东莞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15、乙方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乙方,乙方负责人员的工资、节假日和超时加班补助费、社会保险、住宿、伙食等。16、乙方负责本项目人员购买因意外身故或伤残和因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保险,并负责办理一切保险赔偿手续。317、乙方保证合同履行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资料、数据,及工作成果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等情况,如因乙方原因出现被其他第三方指控或知识侵权的事件,应由乙方负责并保证甲方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失,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合同金额的%作为违约金。I18、乙方指派(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作为乙方本项目的联系人,乙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二)甲方责任1、甲方应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外部纠纷问题,保障项目施工和监理工作顺利开展。2、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监理工作必需的文件资料,并按时支付工程款及监理费用。3、对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批复的报告、计划等技术性文件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以不影响项目进展为前提)。4、甲方应指定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人员为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甲方更换代表时要提前通知乙方。日5、甲方应当将授予乙方的监理权利,及时书面通知项目承包方。(三)违约责任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为赔偿金=直接经济损4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2、因甲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及监理费用等原因而引起的项目延误由甲方负责。监理人完成相应项目监理工作,且项目通过市局核查验收后,可向委托人申请相应监理费,委托人在收到监理人监理费申请资料后,因委托人未及时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监理i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监理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逾期支付监理费的违约赔偿,违约赔偿按委托人违约至逾期之日起以未支付监理费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监理人违约金;委托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监理人实际损失时,委托人应当赔偿监理人所有的实际损失。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延误或损失,不由乙方负责。4、由于甲方原因,对乙方的报告、信函等要求批复的书面材7料未及时批复而造成延误后果,由甲方负责。5、乙方若出现未按甲方相关要求进行履职,每发生1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发生3次或以上拒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乙方由于甲方受到不可抗力因素的违约而难以正常开展监理工作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30天后终止合同。若在30天元内恢复正常,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有关条款,完成项目监理任务。)7、乙方应具备履行本合同应有的资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r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8、如乙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5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整改。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30天内完成整改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有关条款,完成项目监理任务。9、本合同所述之损失、经济赔偿是指甲方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i10、如乙方的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工作,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损失。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11、因乙方未能履行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提出法律诉讼的权利。1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因自身需求或政策要求停止执行本合同的部分服务,或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提供的服务,应根据乙方已完成并经甲方及有关部门确认合格的工作量计算服务费进行支付,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和费用。第五条:双方权利(一)乙方权利甲方授予乙方以下权利:1、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的发布权。报经甲方同意后,向施工承包方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对项目使用材料、器具的检验权。有权要求施工方停止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的材料、器具等。3、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督促检查施工承包方严格执行合同,遵守有关项目技术规范、标准和图纸进行施工;对项目进行隐检、6预检、中间检查、分项工程验收;办理质量签证手续,未经乙方对质量进行签证认可,施工承包方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报经甲方同意后有权责令施工承包方停工整改。4、乙方对项目施工进度检查、监督权以及项目实际竣工日期提前签证权。项目中所签署的进度凭证,乙方应及时报送甲方审核,以确定施工承包单位实际完成的项目数量和质量。5、对项目施工方案及建设过程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处理的建议权。按照合理、优化、经济、保质量的原则,向甲方和施工承包方提出合理建议,经三方协商同意后实施。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及时提交各种必须归档的技术资料,审核后交甲方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7、审查项目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协助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项目正式验收并对项目质量评定提出意见,办理各项竣工手续并做好竣工资料档案。(二)甲方权利1、甲方有对乙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要求和建议的最终认定权,以及对有关监理方案变更的审批权。2、乙方调换监理负责人须经甲方书面同意。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乙方人员。S4、若乙方未能履行监理责任而又无正当理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责任的通知,自通知发出后7天内没有收到合理答复,可在通知发出后1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甲方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75.乙方在履行监理职能中若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追求其相应的法律责任。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未履行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约谈,并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7.在合同期内,甲方即为乙方的工作内容管理者,有权对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乙方2因违反甲方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的行为要求支付违约金。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监理工作中期报告和监理项目竣工报告,以便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9、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享有的法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间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3年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亦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不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10、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成果半成品的物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六条:监理费用及其支付方式1、2025年东莞市企石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分优化)监理项目监理费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i2、监理费支付方式:(1)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市林业局核查合格,且乙方递交了监理报告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服务费。(2)乙方迟延交付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并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按合同付款时间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支付申请手续。8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相关款项的支付,须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并经审核同意后才可完成转账到款。政府财政支付部门议付审核转账期间视为付款宽限期,乙方不得追索主张该宽限期间的任何资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或损失,亦不得拒绝履行合同义务。(3)乙方的账户信息有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已经开具了发票的,不得变更账户信息。如乙方违反本条款,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本合同中的监理酬金为整个监理责任期内,通过监理服务使本项目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级达到合格工程的监理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人的成本、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检测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投标费用;合同契约公证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财务费用、监理人的临时设施费、各种税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等一切费用等。除委托监理合同另有约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在委托监理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第七条:合同期限9自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即行终止。第八条:争议解决及送达1、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协议双方按本合同落款处列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其适用i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及文件,可以通过直接送达,或者邮寄、电话通知、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信函寄出三日后视为送达,其他方式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实际收到时间更早的,以实际收到时间为送达时间。一方无故拒收或无法联系或联系方式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的,仍视为已送达;无论是否为对方签收还是第三人签收,都被认为十分确定地送达给了对方;一方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由变更方承担不利后果。第九条:其他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2、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10甲方(盖章):东莞市企石镇乙方美章广东博幻生态科技农林水务局有限公Y签字代表(签字签字代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宜安支行帐号:44037601040006969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永泰村集贤后街100号东粤科创谷1号楼617室(自主申报)签约时间:Q004年1月31日签约时间:200年10月31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监理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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