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采购合同公告(乡宁县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1284012X220242601

二、合同名称:乡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及监测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292024CCS00335
四、项目名称:乡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及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乡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迎旭东大街18号
联系方式:15935709444
供应商(乙方):山西山农科创土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迎泽西大街88号建行宿舍4-2-301
联系方式:1365360164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乡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及监测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8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乡宁县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项目。服务要求:为贯彻落实《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办发[2023]23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满足自然资源管理新要求,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的30日内完成服务标准:按照技术要求通过上级部门质检

2.合同金额(元):8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乡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及监测项目”合同(11N1284012X220242601).pdf

乡宁县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甲方:乡宁县自然资源局乙方:山西山农科创土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3日甲方:乡宁县自然资源局乙方:山西山农科创土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乡宁县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项目技术服务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工作范围1、项目名称:乡宁县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项目。2、服务地点:临汾市乡宁县。第二条工作依据1、《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办发〔2023〕23号)2、《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技术手册》(2022年)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技术要求》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标准》第三条成果内容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主要包括:文字成果、数据成果、数据库成果等。1、文字成果。包括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技术报告(2套)。2、数据成果。包括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面积汇总表(2套)。3、数据库成果。包括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数据库。第四条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3天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时限性负责。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乙方费用。-1-3、本项目成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第五条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依据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和标准,完成乡宁县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项目工作,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或转包。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天,收到甲方提供相关材料后立即开展工作,30天内完成项目工作。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乙方负有保密责任。4、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展工作。5、乙方按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技术成果。第六条技术服务费取费标准:该项目取费按中标价执行,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第七条支付方式及乙方账户1、支付方式: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收集资料并完成外调工作后付款50%(即400000.00元),完成所有工作内容,通过上级部门质检合格并取得验收文件后,甲方按程序一次性付给乙方剩余合同款项50%(即400000.00元)。2、乙方账户:开户单位名称:山西山农科创土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华峪东区支行银行账号:144203178307银行行号:104161004850第八条:违约责任-2-1、因甲方造成工作延误的,责任由甲方承担。2、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提交的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和国家相关标准的,在合理期限内返工也无法完成的,乙方应退还依本合同取得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第九条:有关成果归属和保护条款本项目成果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交的成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于完成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更不得将成果全部或部分泄露或提供给第三方。第十条:保密1、双方均应遵守保密法规、规章,对涉密成果资料应签订保密协议并专人保管且遵守,妥善移交保密的图件、数据,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提供。2、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应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维护乙方交付合同约定成果,经验收合格后的一年内,有义务对合同约定成果进行维护和完善,以保障甲方对该成果的正常使用,不另行收取费用。第十二条:其它约定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2、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第十三条:附则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2、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乡宁县自然资源局,乙方:山西山农科创土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3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