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禁毒社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2025)



新安街道禁毒社工服务合同公示

新安街道禁毒社工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拟对新安街道禁毒社工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街道禁毒社工服务 合同金额(元):5068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宝安区海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1.原合同第六条 6.1:“乙方应配备30名禁毒社会工作者,其中团队管理层配置主管1名、副主管3名;”变更为“乙方应配备29名禁毒社会工作者,其中团队管理层配置主管1名、副主管3名;”2.原合同第八条8.1:“根据中标结果,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5,068,000.00元/年(大写)伍佰零陆万捌仟元整”变更为“原合同服务费用为5,068,000.00元/年,2024年7月4日至2025年2月3日,甲方按原合同服务费用5,068,000.00元/年折算支付。2025年2月4日起,双方同意合同服务费用变更为4,901,000.00元/年,签订合同后,按服务费用4,901,000.00元/年折算支付。”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核减采购人数,调整采购金额。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1月2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一路202-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新安街道禁毒社工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pdf

附件2.新安街道禁毒社工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pdf

新安街道禁毒社工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依据《宝安区财政局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安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新安街道办事处拟对新安街道禁毒社工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采购项目名称:新安街道禁毒社工服务项目合同金额(万元):506.8万元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宝安区海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1.第六条6.1:“乙方应配备30名禁毒社会工作者,其中团队管理层配置主管1名、副主管3名;”变更为“乙方应配备29名禁毒社会工作者,其中团队管理层配置主管1名、副主管3名;”2.第八条8.1:“根据中标结果,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5,068,000.00元/年(大写)伍佰零陆万捌仟元整”变更为“原合同服务费用为5,068,000.00元/年,2024年7月4日至2025年2月3日,甲方按原合同服务费用5,068,000.00元/年折算支付。2025年2月4日起,双方同意合同服务费用变更为4,901,000.00元/年,签订合同后,按服务费用4,901,000.00元/年折算支付。”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核减采购人数,调整采购金额。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202-8号联系电话:0755-23497823合同备案机构:宝安区财政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31号联系电话:0755-27782127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宝安区财政局。新安街道禁毒社工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书甲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6007544115P法定代表人:郭暖住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9区宝民一路202-8号联系人:孙耀峰;联系方式:18820986778乙方:深圳市宝安区海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306MJL176636H法定代表人:蒋雷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路高发西岸花园2栋X103商铺联系人:蒋雷;联系方式:0755-29999499甲方于2023年7月4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了新安街道禁毒社工服务,中标金额为506.8万元,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现为第二年合同履约期,即为2024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3日。经与乙方协商,甲方拟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变更如下:1.双方协商同意2025年2月3日至2025年7月3日项目原有专职禁毒社工30人核减至29人,服务费按原合同中标金额5068000元/年变更为自2025年2月4日至项目合同服务履行期满,按4901000元/年按月支付,具体支付数额视在岗出勤及考核得分情况而定。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仍需按照招、投标文件及原合同约定积极履约,响应甲方的工作需求。3.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其它事项与原合同约定不变。4.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共同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原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担各自的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5.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6.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禁毒社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