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物业安保 夜间安保采购合同公告(苏州市留园管理处(苏州市园林档案馆)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500-SZJJ-G2024-0045001
二、合同名称:留园管理处2025~2026年度物业安保项目采购留园管理处2025~2026年度物业安保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00-SZJJ-G2024-0045
四、项目名称:留园管理处2025~2026年度物业安保项目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市留园管理处(苏州市园林档案馆)
地址:苏州市留园路338号
联系方式:13771832764
供应商(乙方):苏州市东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顺达商业广场1幢506室
联系方式:137719427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留园管理处2025~2026年度物业安保项目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留园管理处2025~2026年度物业安保项目采购
联系方式:13771942773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516126.00元
合同金额:351.612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5月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1-08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13 11:08:50
九、其他补充事宜:
安保合同.pdf
采购合同项目编号:JSZC-320500-SZJJ-G2024-0045甲方(采购方):苏州市留园管理处地址:苏州市留园路338号联系人:蔡弘联系电话:0512-65337903-6108乙方(供应方):苏州市东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顺达商业广场1幢506室联系人:朱金栋联系电话:0512-8397884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留园管理处2025~2026年度物业安保项目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以兹共同遵守。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留园管理处2025~2026年度物业安保项目采购服务,若乙方不能按要求实施项目,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本合同,如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①本合同书及本合同书签署后各方以书面形式确认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②中标通知书(如有):③政府采购文件(如有)④乙方的投标文件(如有);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如有)以上文件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上述文件之间存在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排列序位在前的文件为准,同一序位的文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二、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本合同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壹万陆仟壹佰贰拾陆元整(¥:3516126.00元),上述合同总金额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设备、人工(含人员保险费用)、备品备件、协调费用、利润、税金、管理费、风险费、文件规定政策性费用等所有费用。除上述费用外,甲方不承担其他相关费用及因乙方人员辞退、工伤事故等发生的全部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上述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当月考核,次月付款,每月支付服务费为成交价格÷15,每月支付上个月经过考核后的保安服务费,每次付款金额按当月考核评分结果付款,乙方凭合格的发票提交甲方,甲方按照考核结果支付,本合同执行期间,若因服务范围变更而增减保安人员数量,保安人员费用按实结算。(每月支付的金额扣除当月处罚扣款金额)2.3支付方式:本次货款以数字人民币形式支付或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苏州市东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数字人民币账号(数币钱包ID):0022501019712174银行转账账户:750101220003114012.4乙方提请甲方款项结算前,需提供以下材料,因乙方未按约定提供以下材料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A、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销售发票B、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所形成的考核单证。C、乙方提供上岗考勤表。2.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乙方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的七日内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至采购人,否则将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且缺陷更正并配合主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招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如中标人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期间中标人收到扣款通知后,还需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在乙方未按时支付员工工资时,甲方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服务人员工资。2.6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外,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三、服务要求1、服务地点:苏州市留园管理处。2、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3、服务标准:(1)序号安保岗位岗位数年龄限制上岗时间1安保经理150周岁及以下7:20~清园结束2日间安保(留园)740周岁及以下7:20~清园结束3日间安保(艺圃)240周岁及以下7:20~清园结束4日间安保(沧浪亭可园)540周岁及以下7:20~清园结束5日间安保(网师园)440周岁及以下7:20~清园结束6日间安保(五峰园)140周岁及以下7:20~清园结束7留园夜间安保458周岁及以下淡季:16:30~次日7:30旺季:17:00~次日7:308艺圃夜间安保258周岁及以下淡季:16:30~次日7:30旺季:17:00~次日7:309沧浪亭可园夜间安保258周岁及以下淡季:16:30~次日7:30旺季:17:00~次日7:3010网师园夜花园安保240周岁及以下春秋令时:18:00~22:30夏令时:18:30~23:00合320511网师园夜间安保258周岁及以下淡季:16:30~次日7:30旺季:17:00~次日7:30备注(1)岗位数是指确保每日在岗的所需人数;(2)安保公司根据岗位数及工作时间确定实际用工人数,每月初报送人员情况并制定排班明细,递交采购人审核备案,作为统计人员变更率的依据材料。(3)景区入口处的形象岗位的人员身高必须在175cm及以上。(1)岗位数是指确保每日在岗的所需人数;(2)安保公司根据岗位数及工作时间确定实际用工人数,每月初报送人员情况并制定排班明细,递交采购人审核备案,作为统计人员变更率的依据材料。(3)景区入口处的形象岗位的人员身高必须在175cm及以上。(1)岗位数是指确保每日在岗的所需人数;(2)安保公司根据岗位数及工作时间确定实际用工人数,每月初报送人员情况并制定排班明细,递交采购人审核备案,作为统计人员变更率的依据材料。(3)景区入口处的形象岗位的人员身高必须在175cm及以上。(1)岗位数是指确保每日在岗的所需人数;(2)安保公司根据岗位数及工作时间确定实际用工人数,每月初报送人员情况并制定排班明细,递交采购人审核备案,作为统计人员变更率的依据材料。(3)景区入口处的形象岗位的人员身高必须在175cm及以上。(2)保安服务公司总体职责保安服务公司应按照标书要求,严格履行合同内容,积极协助苏州市留园管理处,负责管理处下辖景区日夜间保安工作(含艺圃、沧浪亭、可园、网师园、五峰园园林、留园景区及办公楼等区域)1.景区开放期间职责(1)劳动纪律:中标单位须严格遵守管理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做好岗前人员培训,严格履行岗位配置、交接手续,确保安保人员能持证足额履职上岗。(2)安保服务:中标单位须根据管理处制度规定,组织安保人员做好景区内的巡逻、守护、门禁、监控等安全保卫和秩序管理工作,及时救助景区内有困难的游客,为游客排忧解难,全力做好景区安保服务品质的提升(3)专业技能:中标单位须根据管理处制度规定,积极协助各项应急预案的完善,并定期组织安保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和消防、反恐、疏散等预案的演练,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4)应急救援:中标单位须根据管理处应急预案要求,在景区内出现重大公共突发事件时,能够在管理处安保科领导下,组织安保人员投入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处置事故,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2.景区闭园期间职责(1)安全巡逻:中标单位须根据管理处夜间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安保人员做好景区闭园期间清园、通宵值班、夜间巡视等安全管理工作。(2)防火防盗:中标单位须根据管理处制度规定,组织安保人员夜间巡视时,做好景区内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出现险情时能够及时汇报和有效处置。(3)安保人员岗位配置、年龄限制及上岗时间安保人员均为男性,具有本地户口或长期居住证、有效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安保项目经理需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保安员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余安保人员上岗前须经过安保知识和技能培训,需出具***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上岗后为采购人消防志愿者队员,应熟悉留园景区现有消防器材的方位和使用。中标单位需为安保人员配备必要的对讲设备、安防器材及统一工作服,安保岗位人员每月的更换率应严格控制在10%以内,当年度不得超过30%,不得随意更换,如若更换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根据工作要求,采购人有权更换不符合要求(或者是不能胜任安保工作)的安保人员。中标单位根据所设安保岗位招人,保证按照标书要求安排安保人员到岗到位履行工作职责。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安排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如有劳动纠纷,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不得影响留园管理处正常安保工作运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要求安保工作人员根据留园管理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作息时间并一律加班。(4)安保人员工作要求1.安保人员均为男性,身体健康,退伍军人或有从事安保工作经历人员优先。2.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岗位,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3.经与管理处协商确认,穿着符合管理处要求的统一制式服装并佩证(保安员证)上岗,季节服装必须保持一致,精神饱满、大方得体、服饰整洁。4.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游客热情诚恳,讲究文明礼貌,禁说服务忌语,主动向游客宣传园林游览卫生规则,纠正游客不文明行为时态度良好,无争吵事件。5.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不串岗,不得私放无关人员入园,杜绝公物失窃和陈设损坏,确保防盗,防火安全。6.上岗时间不做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7.熟悉了解留园内所有消防设施器材,懂得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落实每月的消防器材扫码巡查制度。8.熟悉留园管理处反恐、消防、疏散等各类应急预案,能够积极配合处置突发事件。9.安保人员不得私自拷贝监控室录像,严禁监控信息外泄。10.监控值班人员需经过专业的正规培训,并由留园管理处安保负责人考核合格之后才能上岗。(5)各岗位安保人员工作职责1.项目经理工作职责(1)负责安保项目运维,做好采购人园内安全管理工作,沟通协调好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处之间的关系。(2)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做好安保人员的配置、安保培训和应急演练。(3)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月度工作例会,中标单位分管领导及安保经理必须参加。(4)负责做好中标单位月度工作计划,安排好安保人员的岗位工作,加强队伍管司专理考核。(5)应服从采购人安排,积极参与采购人组织的各项安保活动,落实管理处交办419的其他工作任务。2.留园、艺圃、沧浪亭、可园、网师园、五峰园园内日间安保职责(1)做好对留园、艺圃、沧浪亭、可园、网师园、五峰园景区内及周边区域的日常巡视工作(2)做好售票处、检票口、景区出入口区域及停车场周边秩序维持工作,制止野导、黄牛、小摊小贩在景区范围内经营。(3)积极参与采购人开展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4)接受游客的求助和咨询,为游客排忧解难。(5)及时制止破坏景区内各类景观、动植物、建筑和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劝阻游客在园内吸烟、打牌、跳广场舞等不文明活动。(6)制止无证经营、非法宣传、从事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7)排查事故隐患,做好景区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等工作。(8)积极落实为游客打捞落水物件、清理园内马蜂窝等安全服务工作,全力营造安全舒适的游览环境。(9)落实园内绘画预约制度,会处理和调解游客纠纷,避免减少投诉。(10)及时上报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11)做好各类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12)须按时上下班、准时到岗,白天安保与夜间安保间要做好交接工作,并落实交接班情况记录制度,杜绝离岗、脱岗现象的发生(13)应服从采购人安排,积极参与采购人的各项活动,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3.留园、艺圃、沧浪亭、可园、网师园、五峰园夜间安保巡逻人员职责(1)夜间值班巡逻安保人员负责当日清园起至次日开园前的安全保卫工作,当班人员应严格履行通宵值班巡视制度。(2)夜间值班巡逻安保人员上岗时应与昼间安保人员清园并检查全园厅堂所陈列的家具、摆件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交接。清园应当在闭园后30分钟开始,清园时要注意态度,文明用语,礼貌劝离,不与游客争吵,不故意刁难游客,注意不得粗暴驱赶游客。清园人员要在确保园内无人遗漏,无遗留火种和可疑物品,无安全隐患,关闭全部电源后做好清园记录。(3)夜间值班巡逻安保人员应根据规定的巡查路线,对园内各道路、景点、桥梁、古老树木及各部门、厅堂、经营点的门、窗、电器和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4)夜间值班巡逻安保人员在巡查中必须按规定使用巡逻仪,采点时必须提高警惕性,增强责任心,掌握周围情况,所采集的数据作为考核依据。(5)夜间值班巡逻安保人员应认真做好当天的值班巡查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或报公安派出所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6)负责夜间监控设施的操作,并做好监控值班记录。(7)夜间值班巡逻安保人员不接待外人,在岗不饮酒、不睡觉、不乱用电、不违规吸烟。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写好值班巡夜记录,搞好个人和指定的环境卫生工作(8)夜间值班巡逻安保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及时向采购人主管安保科室报告,其同意后才能与其他同事协商顶替不得无故缺班。(9)爱护值班设备设施,值班前对值班设备设施(巡逻仪、对讲机、电筒等)进行检查,做到有备无患(10)夜间值班巡逻安保人员应牢记火警119、盗警110电话,以便遇紧急情况可及时处理(11)夜间值班巡逻安保人员与昼间工作人员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园(12)防盗、防火报警设备布防后,保安人员进入夜间布防区域外的部位巡更,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和巡更路线、巡更点进行园内巡更,当接到监控室报警指令后,立即赶赴报警点进行查看并处置,做好相关记录,能处理报警器误报和非误报等情况。(13)留园、艺圃、沧浪亭、可园、网师园、五峰园夜间巡更要求为每小时巡更打点一次,具体要求由采购人视情定。(14)应服从采购人安排,积极参与采购人的各项活动,及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4.监控室值班人员职责(1)熟悉监控设施操作。严密监视安保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应及时通知值班就近保安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办公室或领导报告,确保安全。(2)严格执行值班登记制度,对任何可疑情况,应认真记录具体内容及处置结果。(3)发现监视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主动查找原因,如果超出自己能力范围则立即通知办公室及时维修,尽快恢复正常运转,同时立即通知值班保安人员加强防范。(4)爱护监控设备,上岗前认真检查监控设备,确保无遗漏和差错,做好值班情况交接。(5)保持监控室室内以及监控设备干净整洁(6)应服从采购人安排,积极参与采购人的各项活动,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四、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停止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上述违约金总金额不得高于逾期付款金额的5%。2.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交付的合格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违约责任3.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逾期超过24小时视为不能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3.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在服务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并应按照逾期服务部分价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服务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用切直接、间接损失。47073.3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向甲方提交虚假材料,不如实告知维护服务的具体情况,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3.4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3.5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以及其他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给甲方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补足4、不可抗力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发出通知后30日内提供书面证明材料4.3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合同继续履行等事项,由双方协商确认。五、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均不得转让。六、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乙方追究甲方违约但不成立而产生纠纷的,甲方为处理此纠纷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七、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并由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为甲乙双方认可的相关文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如需更换地址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一方自行承担法院送达不能等不利后果。5、其他约定:无。(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苏州市留园管理处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身日期:202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日期:20年1月8日安保检查考核奖惩办法由采购人安保科每月不定期检查考核1~2次,根据采购人的安保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认真填写每月的检查考核表。考核评定等级分为:优秀(95~100分,不扣款)、优良(90~94分,每扣1分计500元)、良好(85~89分,每扣1分计1000元)、一般(75~84,扣除当月20%物业费)、较差(60~74,扣除当月30%物业费)、极差(60分以下,扣除物业费并终止合同(一)安保人员考核办法1.若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苏州市留园管理处安保工作具体要求》、《苏州市留园管理处职工行为规范》或其它制度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人员,且中标单位必须执行。2.由采购人安保科每月对中标单位工作考核~2次,对照安保工作职责要求进行考评,并作纪录,发现违规情况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做好“回头看”工作。3.园内建筑设施及陈设被损坏或失窃,在安保部门分清责任人的情况下,若是中标单位人员责任则由中标单位给予全额经济赔偿。4.日常工作中安保人员在景区内有突出表现的(如意外救助等)采购人给予奖励。5.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中标单位需提前预测采购人处客流情况,增派安保人员加强节日安全保障工作,增派人员数量为岗位数的7人,具体由采购人视情定。6.采购人向中标单位结算上月服务费时,扣除乙方中标单位上月考核扣款金额,同时确认保安奖励情况,确保奖励到个人,提升保安工作积极性。(二)考核细则1.岗位流动率(非采购人要求)每月超过10%以上或年度超过30%的,每超过1%扣5分,每月不定时进行岗位统计,发现缺岗一次扣10一天2.在岗期间不履行职责,如有无故脱岗、漏岗情况的,每发现一次至少扣1分。3.禁止责任区内无摊贩、违停车辆、闲杂人员遛狗入园等阻碍交通及影响景区出入口美观的现象,每发现一次至少扣10分。4.按规定时间、路线巡逻,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导致漏巡,每违反一次至少扣5分。5.各门卫须设置执勤岗,并行注目礼;文明执勤,不得无礼顶撞游客,或对游客的合理服务要求不理不睬,禁止与游客发生矛盾和肢体接触,每发现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时翻倍。6.中标单位安保人员上岗前5日,须主动向采购人提供所有在职保安队员保安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初次提供),花名册;新入职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熟知岗位职责后方可上岗,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备相关材料,每违反一次扣5分。7.发现消防、建筑、用电、治安隐患不及时迅速上报、处理不当的,造成严重后果扣10分。8.由中标单位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单位财产受到损失的扣50分,并将根据实情追究中标单位经济和刑事责任。9.重要节假日期间安保上岗率未达到采购人要求,且未履行好职责造成旅游秩序混乱的扣20分。10.遇突发事件未按应急预案程序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0分。11.由安保人员过失造成单位荣誉受到影响的扣20分12.安保人员私放人入园经核实,由中标单位按门票价十倍处罚。13.中标单位须加强夜间安保人员的培训及日常检查,严格履行夜间通宵值班、采点巡逻、隐患排查、防火防盗等安保管理职责,如未有效履行职责的,安保科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20分,直至开除。14.每月因好人好事受到表彰的保安奖励未落实到个人的,采购人将在下月考核中扣罚相应分数。15.物业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合同签订后3天内未履行合同的;②累计3个月综合评分未达到85分的;③累计2个月综合评分未达到到75分的;④合同期内有1个月综合评分未达到60分的;履行合同期间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2万元以上或造成人员伤亡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作违约处理且立即终止合同,同时,为保证采购人安保工作正常开展,可要求第三方单位提供临时安保服务,直至再次确定中标人,此期间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五年内禁止参加园林系统内的类似项目的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物业公司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安保 夜间安保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