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布尔津县委员会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5)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布尔津县委员会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供应商名称:布尔津县龙缘装饰装潢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布尔津县委员会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51101000018906356
五、合同编号:11N0105115092025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次
1.0
40000
4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共布尔津县委员会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璐
联系电话:19819511691
传真:/
地址:神湖东路1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协议.pdf
宣传物料制作协议甲方:布尔津县委宣传部乙方:布尔津县龙缘装饰装潢中心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一、甲方将布尔津县群众春晚的部分宣传物料制作承包给乙方制作安装。二、承包方式:制作加安装。三、施工内容:横幅、海报、道旗、喷绘布等(后附详细清单)。四、工程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27日。五、合同造价: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支付所有工程款。七、双方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制作要求。甲方需及时给乙方付款,不得拖欠。2、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有工程,向甲方提供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及清单。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