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笔记本屏幕贴膜 计算机化考试专用防窥条 防窥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司法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二、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司法局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91101000014603618
五、合同编号:11N010577727202480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无型号 笔记本屏幕贴膜 计算机化考试专用防窥条
无品牌无型号

1600.00
7.5
12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联系人:刘丽琴
联系电话:13579392877
传真:0997-2281329
地址:阿克苏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2024年法考考试安全合同(新疆阿克苏司法局)(1).pdf

2024年法考考试安全设备服务合同编号: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乙方: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区司法局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地区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二路综合办公区软件园5号楼3层联系人:蒂丽努尔,联系人:赵豫强电话:0997-2283192,电话:0755-86169666传真:,传真:0755-86169555一、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考试安全设备序号类别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防窥条计算机化考试专用防窥条15X25cm个1600¥7.5120002总价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二、交付方式:考试安全设备为硬件设备;三、交付地点:甲方实施考试的指定考点;四、交付时间:法考考试前设备到位。五、验收方式:法考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验收并签订验收单,逾期未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预计合同总金额的50%支付预付款;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出具发票(甲方的纳税识别号为:11990000010628168W)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到以下乙方账户。公司名称: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账号:774457938078七、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者逾期付款,违约方需要按本合同总金额的0.05%/天向守约方交纳违约金,直到合同履行完毕。八、其它约定事项: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尽量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请原告所在地管辖法院诉讼解决。九、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乙方: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区司法局(公章)(公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署日期:2024年月日签署日期: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笔记本屏幕贴膜 计算机化考试专用防窥条 防窥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