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农民培训采购合同公告(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350681]FJTH[CS]2024002
二、合同名称: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
三、项目编号:[350681]FJTH[CS]2024002
四、项目名称: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龙海区石码镇工农路90号
联系方式:18396289625
供应商(乙方):晋江海西职业培训中心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三层106单元
联系方式:1377489984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高素质农民培训
1(项)
¥398,000.0000
¥398,000.00
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遴选推荐一批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深入田间地头解决生产经营难题的技术能手和经营管理导师作为培育师资。
合同金额: 3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漳州市龙海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01月14日
合同编号:[350681]FJTH[CS]2024002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住所地:龙海区石码镇工农路90号联系人:郭伟鹏联系电话:18396289625传真:电子邮箱:lhnyj6522120@163.com乙方:晋江海西职业培训中心住所地: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三层106单元联系人:陈春梅联系电话:13774899845传真:电子邮箱:281628969@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681]FJTH[CS]2024002的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398,000.00-第1页-品目编码C09019900品目名称其他农业服务采购标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时间(单位)2025年9月30日前服务范围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培训人数为234人(其中90人培训时长7天,144人培训时长5天)及至少1个班的整村推进农民素养提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培训人数为234人(其中90人培训时长7天,144人培训时长5天)及至少1个班的整村推进农民素养提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培训人数为234人(其中90人培训时长7天,144人培训时长5天)及至少1个班的整村推进农民素养提升服务要求根据龙财农[2024]133号文件要求开展服务根据龙财农[2024]133号文件要求开展服务根据龙财农[2024]133号文件要求开展服务服务标准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开展服务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开展服务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捌仟元整(¥398,0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叁拾玖万捌仟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资金主要用于需求摸底、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现场实训、异地培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宣传报道、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除外)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跟踪服务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第三方评估和管理人员培训等费用。承接培训任务后,必须与承担实操实训任务的实训基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相关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次(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但不得列支食宿费用。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一切费用均合在报价中,包含所有人员的培训费、交通费、工资、社保、医保、人身意外保险、降温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各种补贴等相关费用。成交后价格不做调整。2、培训过程中需编写不少于2篇的培训报道。3、开展培训应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4、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应遵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农社函〔2024〕275号。5、后续服务要求:培训验收合格后,做好一年跟踪服务期限,每期不少于一次的季节性跟踪服务,并做好建立跟踪服务档案。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4.2服务范围: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培训人数为234人(其中90人培训时长于7天,144人培训时长5天)及至少1个班的整村推进农民素养提升4.3服务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4.4服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培训人数为234人(其中90人培训时长于7天,144人培训时长5天)及至少1个班的整村推进农民素养提升5.2服务内容:-第2页-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包1内容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按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2)服务人员组成:每班配备一个班主任、一个辅导员、两个工作人员,提供及时的服务和支持,解决农民在培训过程中的各种问题。(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配备齐全的教学设备和教材,包括投影设备、实验器材、教学资料等,确保教学质量。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5.4.3其他要求:/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乙方完成培训234人(其中90人培训时长7天,144人培训时长5天)和至少1个班的整村推进农民素养提升,提供签到表、课程表、培训图片等材料,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报告,经采购方确认且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郭伟鹏为联系人,联系方式0596-6556170,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5年09月30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陈春梅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774899845,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第3页-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398,000.002025-09-30晋江海西职业培训中心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完成培训人次,提供签到表、课程表、培训图片等材料,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报告,经采购方确认且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第4页-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2025年9月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副本零份,/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第5页-17.6其他/十八、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晋江海西职业培训中心(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陈瑞忠,法定(授权)代表人:林文芳纳税人识别号:11350681MB1675210F,纳税人识别号:523505825792798638开户银行: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云支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晋江支行账号:9080326010010000006090,账号:1408012109022079072签订地点: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签订日期:2025年01月08日-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素质农民培训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