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场 新建七人制足球场 新建五人制足球场采购合同公告(汾阳市教育科技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75150326620241201
二、合同名称:桑枣坡、贾家庄、西马寨、小相建设社会足球场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822024BCS00369
四、项目名称:桑枣坡、贾家庄、西马寨、小相建设社会足球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汾阳市教育体育局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
联系方式:17835277887
供应商(乙方):筑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汽贸路1号智创城3号十二层1205-7室
联系方式:1534351204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桑枣坡、贾家庄、西马寨、小相建设社会足球场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868687.36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施工工期:180日历天项目经理:程菊梅执业证书信息:晋1142020202100481
2.合同金额(元):3868687.36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桑枣坡、贾家庄、西马寨、小相建设社会足球场项目合同(11N75150326620241201).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桑枣坡、贾家庄、西马寨、小相建设社会足球场项目发包人(全称):汾阳市教育体育局承包人(全称):筑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甲方:汾阳市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筑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12月16日桑枣坡、贾家庄、西马寨、小相建设社会足球场项目项目(项目编号:1411822024BCS00369)磋商结果和有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的承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桑枣坡、贾家庄、西马寨、小相建设社会足球场项目。2.项目内容:汾阳市贾家庄镇贾家庄村新建七人制足球场,汾阳市肖家庄镇西马寨村新建五人制足球场;汾阳市杏花村镇小相村新建七人制足球场,汾阳市栗家庄镇桑枣坡村新建五人制足球场。3.工期:180日历天(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7月2日)。4.建设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5.质量要求:按照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施工,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6.乙方项目经理程菊梅。7.工程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位数量单价小计1桑枣坡、贾家庄、西马寨、小相建设社会足球场项目汾阳市贾家庄镇贾家庄村新建七人制足球场,汾阳市肖家庄镇西马寨村新建五人制足球场;汾阳市杏花村镇小相村新建七人制足球场,汾阳市栗1项/3868687.36元1桑枣坡、贾家庄、西马寨、小相建设社会足球场项目家庄镇桑枣坡村新建五人制足球场。1项/3868687.36元备注合计:3868687.36元合计:3868687.36元合计:3868687.36元合计:3868687.36元合计:3868687.36元合计:3868687.36元二、合同金额1.人民币(大写):3868687.36元(为含税价,税率9%)。(小写):叁佰捌拾陆万捌仟陆佰捌拾柒元叁角陆分。2.合同总金额包括完成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3.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及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人材机进场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竣工后,付至合同金额的60%,工程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供应商需按审定金额的3%先行缴纳质量保证金,采购人收到质量保证金付款凭证后,按照结算审核报告支付剩余工程款。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后,由使用单位确认质量和服务无问题后无息退还3%质量保证金。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税率9%)。四、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并按合同约定付款。2.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和各种必要条件;3.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安排与指导;4.负责与有关部门必要的联系和协调。五、乙方责任1.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地点施工;2.参加甲方组织现场交底,拟定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按要求组织实施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按照甲方及相关部门要求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编制项目结算;5.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7.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采购货物进行保护。六、施工及工程质保1.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执行国家行业规定且应符合施工条件,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等;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具体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实施;3.工程质保按照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为质保期。七、验收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国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八、履约保证金:无。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如乙方不按甲方或者相关部门要求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导致甲方无法通过验收、不符合财审要求无法付款的,乙方自行无法付款的后果。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协助;3.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相应延长。十一、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乙方工作的实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2.由于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十二、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发包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十三、监督和管理1.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与本项目磋商文件及成交结果相违背,否则不予备案;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应报送监督机构备案;3.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监督机构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十四、补充条款附:无。十五、附则1.有关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需由采购人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甲方:汾阳市教育体育局,乙方:筑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汽贸路1号智创城3号十二层1205-7室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东中环支行帐号:,帐号35118913000000895电话:,电话:15834344092日期:2025年1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足球场 新建七人制足球场 新建五人制足球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