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采购合同公告(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171746820241602
二、合同名称:长治市滨湖科教园(一期)建设项目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4992024CGK00630
四、项目名称:长治市滨湖科教园(一期)建设项目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府后西街355号
联系方式:2045069
供应商(乙方):山西豪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西中环南段199号国投大厦(时代网创产业园)5层123号
联系方式:1593440909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长治市滨湖科教园(一期)建设项目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44624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根据《长治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长治市滨湖科教园(一期)建设项目用地地块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地块面积为1226.98亩,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13.08573170°纬度:36.29448198
2.合同金额(元):644624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长治市滨湖科教园(一期)建设项目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合同(11NMB171746820241602).pdf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长治市滨湖科教园(一期)建设项目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委托方(甲方):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山西豪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通讯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府后西街355号电话:0355-2041339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山西豪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文豪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国投大厦阿里云创新中心5层电话:0351-6080766电子信箱:hsjcjt_0@163.com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发布了长治市滨湖科教园(一期)建设项目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采购公告,经政府采购程序后由山西豪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本合同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服务内容和目标: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有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文件要求,国家与地方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等要求,负责编制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2、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二、技术服务范围和期限:1、技术服务地点、范围:长治市滨湖科教园(一期)建设项目用地。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地块一的调查工作,地块二企业拆除后,满足乙方进场开展钻探采样工作条件后,90日历天内完成地块二的调查工作(服务时间到期后,若根据工作要求还有后续工作安排或项目实施需要延期的,应根据采购人安排开展相关工作)。结合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本项目分两个地块进行调查,分别为地块一(农用地部分)和地块二(长宁钢铁厂部分)。三、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6446240元,大写:陆佰肆拾肆万陆仟贰佰肆拾元整。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地块一(农用地部分)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并备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人民币2578496元,大写:贰佰伍拾柒万捌仟肆佰玖拾陆元整。第二期:地块二(长宁钢铁厂部分)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并备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人民币3867744元,大写:叁佰捌拾陆万柒仟柒佰肆拾肆元整。3、付款信息:开户名称:山西豪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大营盘支行账号:485060100100277046四、成果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提交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乙方编制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文件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地**府、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文件的编制要求,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完成项目备案。五、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六、甲方责任:甲方需及时提供项目用地平面图及项目有关材料,派专人负责现场协调工作,确保调查地块满足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条件。七、乙方责任:1、按期完成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2、如乙方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乙方人员要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害以及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八、保密条款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九、违约责任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四、五条约定,造成项目无法履行或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迟延,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则应另行据实赔偿。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列明双方的联系人、通联方式和地址是清楚并准确的。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接收对方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诉讼文书的法定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在48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未及时告知或不清楚、不准确,则按原联系人、原通联方式、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函件或司法机关诉讼文书,无论对方是否能够收到或签收,发送三日内均视为已有效送达。(以下为签署栏、无正文)委托方(甲方)甲方名称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盖章)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方(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方(甲方)单位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府后西街355号委托方(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400MB17174685委托方(甲方)单位电话0355-2041339委托方(甲方)开户银行委托方(甲方)银行账号受托方(乙方)乙方名称山西豪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受托方(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受托方(乙方)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西中环南段199号国投大厦(时代网创产业园)5层123号受托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10MA0LED8J4W受托方(乙方)单位电话0351-6080766受托方(乙方)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大营盘支行受托方(乙方)银行账号48506010010027704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