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农林牧渔仪器采购合同公告(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2025)



一、合同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4-52-A

二、合同名称: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三、项目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4-52

四、项目名称: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95-3551836

2.供应商(乙方):河南聚之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桂园街道建筑业服务中心X168室

联系人:代明磊

联系方式:187395723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935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采购内容:召陵区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质量要求:合格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农林牧渔仪器
详见合同
详见合同
1
935,00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月15日

施工合同.pdf

合同编号: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招标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4-52甲方: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乙方:河南聚之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招标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4-52甲方: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乙方:河南聚之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召采磋商采购-2024-52(招标编号)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货物内容1.1货物名称: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1.2型号规格:根据召采磋商采购-2024-52的招标文件规定。1.3技术参数:根据召采磋商采购-2024-52的招标文件规定1.4数量(单位):机井计量设施改造415套,机井维修水泵8处,更换水泵5台,机井塌方修复10处。2.合同金额2.1签约合同金额暂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伍仟元整(¥935000.00元),最终以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结果为准。2.2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免费售后服务费用。恒2.3此工程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53.技术资料3.1乙方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4.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5.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o6.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7.供货期、供货方式及供货地点7.1供货期:45日历天7.2供货方式:满足采购人要求。7.3供货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方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8.货款支付本工程完成后并经过甲方书面认可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区级验收合格后报财政审核后支付至审核价款的97%,下余3%的质保金一年后经复验合格后付清。9.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0.货物包装、发运、运输及安装PA10.1乙方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0.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0.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0.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0.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10.6货物安装过程中,需安全文明施工,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一切用电安全由乙方负责,涉及该合同所有发生意外或者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根据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乙方保证出售给甲方的产品是全新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1.2乙方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乙方需对货物质量保修3年(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如有非人为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履行维修义务。11.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泰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009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1.4合同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因人为因素出现故障外,乙方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5合同款下货物免费保修期为质量保证期满后,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对超过保修期的货物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11.6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6小时内解除故障,24小时内维修完毕。(所供产品,终身提供服务及配件。)12.安装调试和验收12.1乙方交货前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2.2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初步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2.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与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化系统平台数据传输技术要求,同时完善平台取水农户信息,确保货物正常运行后,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12.4对大型或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建12.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12.6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分期分批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并进行调试及人员培训。13.索赔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3.2在根据合同第12条和第13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甲方将货物款退还给乙方,乙方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2.4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5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5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4.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历10天内不能完成合同任务的,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乙方仍按上述规定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5.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6.合同纠纷处理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违约解除合同17.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对方追诉的权利。17.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15.3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城金17.1.2乙方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按合同第7.3的规定可以解酒小除合同的。17.1.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7.1.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7.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8.其他约定18.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18.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将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8.4签订地点: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甲方: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乙方:河南聚之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漯河市召陵区滦河路与祥云单位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桂园街路交汇处附近西北道建筑业服务中心X168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9月日202签订日期: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农林牧渔仪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