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变更调查 测绘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唐河县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唐财采购公开-2024-58-A
二、合同名称:唐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三、项目编号:唐财采购公开-2024-58
四、项目名称:唐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唐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唐河县凤山西路
联系人:尹柯
联系方式:13837735111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大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新郑路3号
联系人:蒋学正
联系方式:151883482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832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唐河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应符合国上变更调查技术规程等现行规范的相关要求,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测绘服务
唐河县
确保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一年
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月15日
2024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合同(1).pdf
合同编号:唐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唐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甲方:唐河县自然资源局经乙方: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STTTT签订时间::2025年11甲方:唐河县自然资源局乙方: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唐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签订地点:唐河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唐河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河南宏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确定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4]47号)4.《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3)12号)5.国土变更调查相关的技术规程第二条:合同的内容及服务标准1.项目名称:唐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2.项目地点:唐河县3.项目工作内容:(1)唐河县2024年度日常国土变更调查:收集需纳入2024年度日常国土变更的各项数据资料,完成相应季度的国土利用现状日常变更调查举证工作,并完成对应的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季度数据库。(2)唐河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通过国家下发的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地类变化信息以及自主新增变化图斑,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自然资源2监测监管数据、日常变更、林草湿地类对接、后备耕地、灾毁耕地及自然资源管理等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年度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利用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4.服务质量标准:唐河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应符合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等现行规范的相关要求,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第三条: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合同总金额: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小写:¥2832000.00元,大写:贰佰捌拾叁万贰仟元整。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开户名称: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建业支行开户账号:41050167930809886688纳税人识别号:91410000MAC9JMQ49J付款方式:数据库上交省厅支付合同款项40%,数据库通过省厅质检上交国家支付合同款项40%,数据库成果审核并启用数据支付剩余款项。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进行支付结算。第四条:权利和义务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如乙方有需要,还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乙方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使用。2.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售后服务1.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3日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3日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和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3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国家和省、市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经乙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3%的违约金,无法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已方未按合同规定造成甲方无法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一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机构对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任意1种方式解决:(1)向唐河县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2)向唐河县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条:其他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自双方签章确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唐河县自然资源局乙方(盖章):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太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10签订日期:2025年1月15日签订日期205年1月1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变更调查 测绘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