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桐乡市中医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11N4710620132024125603
二、合同名称:桐乡市中医医院设备(中央监护仪)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勋代理C[2024]302号
四、项目名称:桐乡市中医医院设备(中央监护仪)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桐乡市中医医院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茅盾西路136号
联系方式:0573-88039956
供应商(乙方):瑞祥源(杭州)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文一西路460号文娱中心303室
联系方式:1385811797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桐乡市中医医院设备(中央监护)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66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2.合同金额(元):166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桐乡市中医医院,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内容安装调试成功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SCAN0007 采购合同.PDF
SCAN0007采购合同.PDF
桐乡市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项目)编号:浙勋代理C[2024]302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桐乡市中医医院供应商(以下称乙方):瑞祥源(杭州)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桐乡市中医医院设备(中央监护仪)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采购需求;(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5)o第二条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中央监护系统,详见采购需求。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合同价)为:人民币壹佰陆拾陆万元整(¥:1660000.00元)。具体费用明细详见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2、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费、安装调试费用、验收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利润、税金、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合同生效以及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40%;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在供货期满后无息(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并经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证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1、供货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内容安装调试成功并通过采购人验收。2、质保期:6年。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贯易4.上述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4、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330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5、货物包装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甲方(采购人):桐乡市中医医院(盖章)法定(授权)代表:朱文兴电话:单位地址:乙方(供应商):瑞祥源(杭州)贸易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吴鑫磊电话:17858530515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竞舟北路89号竞舟瑞泽商务中心3号楼302室鉴证方(代理机构):(盖章)经办人:屠利芬电话:签约日期:22024年1月13日签约地点:桐乡市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项目)编号:浙勋代理C[2024]302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桐乡市中医医院供应商(以下称乙方):瑞祥源(杭州)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桐乡市中医医院设备(中央监护仪)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采购需求;(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5)o第二条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中央监护系统,详见采购需求。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合同价)为:人民币壹佰陆拾陆万元整(¥:1660000.00元)。具体费用明细详见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2、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费、安装调试费用、验收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利润、税金、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合同生效以及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40%;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在供货期满后无息(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并经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证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1、供货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内容安装调试成功并通过采购人验收。2、质保期:6年。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贯易4.上述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4、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330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5、货物包装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甲方(采购人):桐乡市中医医院(盖章)法定(授权)代表:朱文兴电话:单位地址:乙方(供应商):瑞祥源(杭州)贸易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吴鑫磊电话:17858530515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竞舟北路89号竞舟瑞泽商务中心3号楼302室鉴证方(代理机构):(盖章)经办人:屠利芬电话:签约日期:22024年1月13日签约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院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