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防验收第三方咨询、检测、现场检查服务 消防第三方检测采购合同公告(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2025)
2025年常州经开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第三方咨询、检测、现场检查服务2025年常州经开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第三方咨询、检测、现场检查服务项目包5合同
2025年常州经开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第三方咨询、检测、现场检查服务2025年常州经开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第三方咨询、检测、现场检查服务项目包5合同
2025年常州经开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第三方咨询、检测、现场检查服务2025年常州经开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第三方咨询、检测、现场检查服务项目包5合同
一、合同编号:JSZC-320412-CTZB-C2024-0392004
二、合同名称:2025年常州经开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第三方咨询、检测、现场检查服务2025年常州经开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第三方咨询、检测、现场检查服务项目包5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 :JSZC-320412-CTZB-C2024-0392
四、项目名称:2025年常州经开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第三方咨询、检测、现场检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13584560862
供应商(乙方):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木梳路10号
联系方式:177515892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5年常州经开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第三方现场检查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应满足《江苏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以及江苏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指南(试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指南(试行)》《江苏省高层民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指南(试行)》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于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的要求,出具意见或者报告的结论应清晰明确,并对出具的意见或报告负责。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1000 元
合同金额:5.1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1-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df
2024-3481-JC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专用条款项目名称:2025年常州经开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甲方: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常州市建筑科学研完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常出签订地:常州经开区-1E号签订日期:2025年月2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编号JSZC-320412-CTZB-C2024-0392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51.1.2中标(成交)通知书;7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2025年常州经开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第三方检测服务;1.2.2服务标准:服务应满足《江苏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以及江苏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指南(试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指南(试行)》、《江苏省高层民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指南(试行)》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于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的要求,出具意见或者报告的结论应清晰明确,并对出具的意见或报告负责。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51000元(大写:伍万壹任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消防第三方检测51000总价(含6%税)总价(含6%税)1.4结算方式总价包干,甲方支付乙方每笔款项的另一前提是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甲方应自接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之日后15日内按照约定支付资金。1.5服务提供时间、地点和方式1.5.1提供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1.5.2服务地点:常州经开区;1.5.3服务方式:现场服务1.6付款方式1.6.1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1.6.2合同签订后六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35%;1.6.32025年底付清剩余款项。1.7违约责任1.7.1除不可抗力外,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则视为乙方违约,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延期提供服务总价格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0%;乙方延迟提供服务90天以上,甲方除2了有权按照以上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解除通知送达对方时本合同即解除;1.7.2除不可抗力外,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价款,则视为甲方违约,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当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0%,甲方迟延付款90天以上,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送达对方时本合同即解除。1.7.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送达对方时,本合同即解除;1.7.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7.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福1.7.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应当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8.1将争议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8.2向(①被告住所地②合同履行地③合同签订地④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1.9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乙方:地址:地址:东方东路168号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周永峰签订日期:2025.1.2签订日期:2025.1.2采购代理机构:张单位名称(章):3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2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全部或部分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因乙方提供的服务的知识产权问题导致甲方被追究法律责任,则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3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1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4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3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同时符合甲方提供的规范标准。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照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分包。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应顺延,顺延的期限即为不可抗力期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各项损失,则甲方还有权就各项损失向乙方主张赔偿责任。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无故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双方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应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将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5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报告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2.16通知和送达mn2.16.1甲乙双方确认,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载明地址为其法定送达地址,双方往来中所有通知、文件、材料送达该地址,即视为送达,包括但不限于邮寄送达、拒绝签收等;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地址的,应于变更前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83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无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6第三部分合同补充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1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7日内约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7日内约定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7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及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等。57廉政责任书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中标人(以下称乙方):为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确保巡查工作优质、高效、廉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特订立本责任书。一、甲乙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关于各项法律规章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三)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健全廉政工作制度,认真查处本方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四)双方均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以及诚实守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提醒,自觉抵制,或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举报。二、甲方责任(一)甲方人员不得接受或索要乙方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甲方人员不得到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甲方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四)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就业、旅游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五)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六)自觉接受乙方的监督,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对乙方及其人员的投诉举报行为进行打击报复。三、乙方责任(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向甲方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章(二)不得以洽谈业务等为借口,邀请甲方人员外出考察旅游或进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三)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或为甲方及其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四)不得擅自与甲方人员就项目相关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五)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四、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8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在依法对乙方企业给予相应处罚的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五、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责任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单位乙方单位:(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验收第三方咨询、检测、现场检查服务 消防第三方检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