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采购合同公告(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一、合同编号:52024018
二、合同名称:夷陵区鄢家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三、项目编号:420506-2024-01121
四、项目名称:夷陵区鄢家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地址:宜昌市夷陵区松湖路11号
3、联系方式:0717-7890106
4、供应商(乙方):宜昌市地理信息和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5、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6、联系方式:0717-63235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夷陵区鄢家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994300元
5、合同金额:99.4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4月30日;履约地点:夷陵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4-0112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1-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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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家河11.pdf

合同编号:52024018国土空间规划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夷陵区鄢家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采购人: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应商:宜昌市地理信息和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签订时间:二零二五年一月采购人: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应商:宜昌市地理信息和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采购人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宜昌市地理信息和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承担《夷陵区鄢家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规划编制任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第一条签订本合同的依据1.1《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夷陵区鄢家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2国家、湖北省及宜昌市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人提供的磋商文件;(2)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报价表;(3)《成交通知书》;(4)采购人与供应商商定的其他文件。第三条本合同委托的具体内容3.1项目名称:《夷陵区鄢家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项目。3.2用地范围及面积:鄢家河片区包含B-XX03与B-XX06两个编制单元。控规修编范围为东起晨光路与港窑路延伸段、南至发展大道、西至黄柏河、北至城西高速,总用地面积12.26平方公里。3.3设计深度及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宜昌市、夷陵区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要求,对接《宜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夷陵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相关专项规划,结合片区现状情况,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业(专项)规划等为依据,合理确定片区定位和发展目标。对片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公共设施、交通组织、绿地景观、市政工程等内容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并对各地块建设容量、配套公建、建筑高度等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为本片区规划管理提供指导依据。第四条采购人向供应商应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1数字化地形图1项目委托后一周内2相关规划和基础资料1项目委托后一周内第五条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付成果的时间与内容5.1成果交付日期: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式成果。5.2成果交付内容:提交成果应包含纸质成果和电子光盘,纸质成果6套,电子光盘2套。规划成果内容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说明书及附件。规划文本要求内容简洁、明晰,表达规划意图、目标,并对规划有关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收入附件。规划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要求,无现行标准的,应采用目前行业通行标准和要求。规划成果电子数据库应符合《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过渡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及“一张图”数据汇交的通知》《宜昌市“多规合一”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规划成果空间数据库建设规范》的要求。第六条项目收费及付款程序6.1项目费用:根据《成交通知书》,本合同编制设计费用为:¥9943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肆仟叁佰圆整。本合同费用包含税金,前期调研费用、规划编制费用及专家评审费等。6.2费用支付进度表:付费次序付款金额(万元)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4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40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0个工作日内第三次付费19.43提交最终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6.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相关信息详见签署页。第七条采购人和供应商义务7.1采购人义务7.1.1采购人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供应商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7.1.2采购人须协助配合供应商进行相关资料收集。7.1.3采购人负责组织本合同项目各阶段的方案汇报等工作,将各阶段审查、征询的修改意见提交给供应商,供应商按采购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7.1.4采购人负责承担超出合同规定的成果交付数量的成果制作费用。7.1.5采购人须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按时向供应商支付项目费用。7.2供应商义务7.2.1供应商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要求、有关文件、基础资料开展项目。7.2.2供应商应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份数,向采购人提交质量合格的项目成果。7.2.3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方案汇报,并根据会议意见对方案修改完善。第八条保密8.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8.2本合同项目成果版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享有署名权),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的成果出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违约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9.1供应商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1)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经采购人催告仍未纠正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合同因供应商原因解除的,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并要求供应商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5%的违约金。9.2采购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成果的,已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2)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采购人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9.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3%的违约金。第十条其他10.1采购人和供应商应遵守《夷陵区鄢家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的要求。10.2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及时协商解决。10.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采购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10.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10.5本合同未尽事宜,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协商解决。签署页甲方: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章)乙方:宜昌市地理信息和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地址:宜昌市夷陵区松湖路电话:0717-7832302传真: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电话:0717-6323527传真:0717-632352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05210111182314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12420500728320090B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三峡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566457531797附件一成交通知书宜昌市地理信息和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夷陵区鄢家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项目(分包编号:42050620240600020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招标)。经采购人(评审小组)确认,贵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成交内容为:夷陵区鄢家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成交金额为:99.43万元请贵单位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需求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特此通知。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田臻宝联系电话:19354861445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12-0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