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招标代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200-DEHA-C2024-0004003
二、合同名称:2025-2026年度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项目2025-2026ZBDL2标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200-DEHA-C2024-0004
四、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泰州市鼓楼南楼303号
联系方式:13815928812
供应商(乙方):江苏锴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92-6号1501
联系方式:139526178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5-2026年度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项目2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技术部分
联系方式:1395261785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0000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1-07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15 17:41:5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2标.pdf
2025年度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合同(项目编号:GC2025001)甲方(采购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乙方(成交人):江苏锴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泰州市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府采购文件(文件编号:JSZC-321200-DEHA-C2024-0004),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此合同。一、说明受甲方委托,江苏德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组织了2025-2026年度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经磋商小组认真严格的评审,确定由乙方承包本项目。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项目2.项目地点:泰州市3.工作内容: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安排及进度要求完成年度项目招标采购的代理工作,协助完成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驻点服务以及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主要包括:一是项目招标采购(含分散采购)代理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招标采购前期咨询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或限价),发布采购公告,发售采购文件,澄清申请人提出的有关招标的问题;接收投标文件;审查申请人资格,组织申请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并负责清标工作,根据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公示评标结果;草拟合同;办理招标核准或备案;负责招标过程所有资料的收集、外协平台招投标资料登记、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二是集中采购项目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委托人编制项目需求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或限价(如有),提出评标办法的建议,根据确定好的采购方案编制采购文件建议稿。三是驻点服务,协助委托人进行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外协平台管理,招投标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对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运维人员,确保项目采购意向公开、采购公告、结果公告等信息成功推送指定至门户网站,负责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江苏政府采购网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的技术维护,包括更换、新办、续期和补办等业务(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四是完成委托人安排的培训等其他工作。具体项目由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委托人有权根据受托人咨询工作的质量,安排和调整受托人工作任务,甚至收回部分或全部工作任务,而无须说明原因。2025-2026ZBDL-2标:养护专项工程类项目,包括普通国省道功能性修复等养护工程项目,业务系统应用及运行维护项目,路网管理与服务项目,办公用房及其附属设施修缮项目,科研、档案、印刷等服务类项目。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4)其他合同文件。(5)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项目负责人及驻点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姓名张斌身份证号321028197012040012驻点服务人员:姓名朱文圣身份证号321083196701090170五、合同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截止之日前已开始招标采购的项目需完成约定服务内容。六、费用及结算方式1.合同类型:优惠率合同2.合同签订金额:成交优惠率50(%)3.付款方式:本项目实行年度(按公历年)审核支付,当年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在相关系统备案并完成纸质档案资料一个月后,一次性支付非费率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招标项目在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确定后一个月后付清。依据合同条款约定对受托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扣款,委托人从当年应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一次性扣回。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集中采购项目)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规定标准费用*(1-成交优惠率50%)进行计算(代理费不足0.5万元的,按0.5万元计)。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集中采购项目)计费基数为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价(费率招标的项目计费基数为招标项目的最终结算费用)。集中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按0.3万元/项目,如需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的按0.5万元/项目。分标段招标的,按标段分别计算招标代理费。5万元及以下的项目不计招标代理费。该费用包括完成所投标段的全部招标代理服务所有的费用,主要包含提供项目招标采购前期咨询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或限价),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澄清申请人提出的有关招标的问题;接收投标文件;审查申请人资格,组织申请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并负责清标工作,根据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公示评标结果;草拟合同;办理招标核准或备案;招标过程所有资料的收集、外协平台招投标资料登记、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协助发包人对其他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协助发包人完成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项目需求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或限价,提出评标办法的建议,编制采购文件建议稿);驻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中心进行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外协平台管理,招投标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安排的培训等其他工作;可能发生的自身承担的招标代理项目以外项目的造价咨询、清标服务等相应工作及与驻点服务人员相关的住房、生活设施、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伙食等费用和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税金、利润等所需的一切费用。4.缺陷责任期:/5.质保金:/七、乙方需要提交的招投标档案资料套数:1套。八、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九、合同生效和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或累计实际合同价达到采购预算金额(130万元),且双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后自然失效。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六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千分之六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合同标的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合同标的、交付合同标的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百分之六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提供服务,因此产生的委托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交付合同标的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合同标的,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一、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涉及的费用(诉讼费用、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败诉方承担。十二、其他1.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条款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附件: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甲方:,乙方:(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序号在本项目中担任务姓名学历技术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身份证号社保缴纳单位备注序号在本项目中担任务姓名学历技术职称专业证书名称证号身份证号社保缴纳单位备注1项目负责人兼造价编审张斌本科高级建设高级工程师证书、一级注册造价师、江苏省政府采购培训证书233212001022220276、建[造]11133200012831、TZSZFCG2024466******************乙方2驻点服务人员朱文圣本科高级、公路建设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证书、高级工程师证书、江苏省政府采购培训证书甲级1232010294、202001300507、TZSZFCG2024224******************乙方3其他人员(开标、评标、公示等)于建霞本科中级交通招标师证书、工程师证书、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江苏省政府采购培训证书FB00032494、2017P093178、苏招M0403、TZSZFCG2024226******************乙方4其他人员(开标、评标、公示等)秦芸大专中级交通工程师证书、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江苏省政府采购培训证书2015P091864、苏招M0432、TZSZFCG2024227******************乙方5其他人员(资料整理专职人员)严慧娟本科/江苏省政府采购培训证书JSZCC202400064060******************乙方廉政合同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2025年度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甲方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与乙方江苏锴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特订立如下合同。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2025年度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照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5.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项目。三、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工作关系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工作关系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办事,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四、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五、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六、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的招标代理合同签订期限。七、本合同作为2025年度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方:,乙方:(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招标代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